一种锁螺丝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23611发布日期:2019-01-16 00:07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一种锁螺丝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锁螺丝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螺丝锁付装置大多采用上下垂直锁付形式,但随着产品的多样化,对螺丝锁付形式的要求也在不断增加,而传统的的上下锁付形式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多方向锁螺丝的锁螺丝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锁螺丝装置,包括:

水平安装座,表面具有横向设置的滑轨;

竖直安装座,安装在水平安装座上;

旋转气缸,安装在竖直安装座上;

旋转接料口,安装在旋转气缸上,由旋转气缸驱动转动;

送料嘴,安装在竖直安装座上,并位于旋转接料口的上方,送料嘴竖直设置;

安装板,可滑动地安装在滑轨上,安装板上安装有吸嘴、批杆、电批、锁付气缸、取料气缸、气缸接头、浮动接头和对位气缸;批杆安装在电批上,吸嘴安装在批杆上,吸嘴朝向旋转接料口设置;取料气缸依次通过气缸接头、浮动接头与对位气缸连接;锁付气缸横向设置并位于电批和对位气缸之间。

优选地,取料气缸可转动地安装在水平安装座上。

优选地,对位气缸螺接在水平安装座上。

优选地,旋转接料口内设置有压力传感器。

优选地,还包括用于接收并分析压力传感器的信号的分析单元。

优选地,滑轨的数量具有两条,两条滑轨纵向间隔设置。

优选地,竖直安装座螺接在水平安装座的侧面上。

优选地,水平安装座由铝块制作而成。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能够对产品进行多方向锁螺丝,适用范围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锁螺丝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锁螺丝装置包括水平安装座13、竖直安装座15、旋转气缸1、旋转接料口2、送料嘴11和安装板12,水平安装座13表面具有横向设置的滑轨14;竖直安装座15安装在水平安装座13上;旋转气缸1安装在竖直安装座15上;旋转接料口2安装在旋转气缸1上,由旋转气缸1驱动转动;送料嘴11安装在竖直安装座15上,并位于旋转接料口2的上方,送料嘴11竖直设置;安装板12可滑动地安装在滑轨14上,安装板12上安装有吸嘴3、批杆4、电批10、锁付气缸9、取料气缸5、气缸接头6、浮动接头7和对位气缸8;批杆4安装在电批10上,吸嘴3安装在批杆4上,吸嘴3朝向旋转接料口2设置;取料气缸5依次通过气缸接头6、浮动接头7与对位气缸8连接;吸嘴3、批杆4和电批10在一条横向的直线上,取料气缸5、气缸接头6、浮动接头7和对位气缸8在一条横向的直线上;锁付气缸9横向设置并位于电批10和对位气缸8之间。启动电批10,完成锁付。本实施例的锁螺丝装置的优点在于:能够对产品进行多方向锁螺丝,适用范围广。

优选地,取料气缸5可转动地安装在水平安装座13上。优选地,对位气缸8螺接在水平安装座13上。优选地,旋转接料口2内设置有压力传感器。优选地,本实施例的锁螺丝装置还包括用于接收并分析压力传感器的信号的分析单元,根据压力传感器的信号以判断螺丝上料是否正常。

优选地,滑轨14的数量具有两条,两条滑轨14纵向间隔设置。

优选地,竖直安装座15螺接在水平安装座13的侧面上。

优选地,水平安装座13由铝块制作而成,具有质量轻的优点。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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