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动作业机,其特征在于,具备:
主体壳体;
作业工具,由所述主体壳体的前部向前方突出;
马达,容纳于所述主体壳体的前部,用于驱动所述作业工具;
电池,用于向所述马达供给电力;
电池装拆部,形成于所述主体壳体的后部,用于将所述电池自由装拆;
侧把手,安装在所述主体壳体的侧面;
其中,
所述电池安装于所述电池装拆部上,并沿上下方向跨越位于所述主体壳体的后部的高度方向上的中央部;
所述侧把手从所述主体壳体的前部向后部延伸,并且所述侧把手的后端部配置于所述马达的输出轴的后下方的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作业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池的长度方向沿所述主体壳体的高度方向配置。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作业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侧把手的把持部配置于所述马达与所述电池装拆部之间。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动作业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顶部把手,所述顶部把手形成于所述主体壳体的上部,并沿前后方向延伸;
所述顶部把手的后端部与所述电池装拆部的上部连结,
所述电池装拆部为倾斜配置,且所述电池装拆部的下部位于所述电池装拆部的上部的前方。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作业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池的上部相对于包含所述顶部把手的后端部的上端部的水平面向上方突出。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动作业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电池盒,形成于所述电池装拆部,用于容纳所述电池,
所述侧把手的后端部安装于所述电池盒的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