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部件(2)、特别是用于金属板零件的机械手(1),其中所述机械手(1)被配置为拾取、输送、保持和放下部件(2),所述机械手(1)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旋转轴线(11)和所述第二旋转轴线(14)彼此平行地形成。
3.根据权利要求1和2中任一项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所述抓取装置(13)包括可旋转地安装在所述抓手支撑臂(15)上的基部元件(12)以及能够根据需要与所述基部元件(16)联接的抓手元件(15),所述抓手元件特别是能够在没有任何工具的情况下更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手元件(16)包括夹钳抓手和/或磁性抓手。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手元件(16)包括负压抓手(17),并且在所述负压抓手(17)上形成至少一个负压抓手元件(18)。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形成有真空管线(19),所述真空管线(19)形成为在所述第三枢转臂(10)与所述抓手支撑臂(12)之间的过渡部分(20)中和/或在所述抓手支撑臂(12)与所述抓取装置(13)之间的过渡部分(20‘)中的旋转接头。
7.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手支撑臂(12)借助于第一枢转轴承(10)经由联接件(21)与所述第三枢转臂(22)可旋转地联接,所述联接件能够根据需要被启用和停用。
8.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所述抓取装置(13)借助于第二枢转轴承(23)与所述抓手支撑臂(12)可旋转地联接。
9.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三枢转臂(24)上以旋转固定的方式布置扭矩支撑件(10),优选地形成可释放地配置的扭矩支撑件(24)。
10.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形成齿形皮带传动装置(25),所述齿形皮带传动装置(25)包括相对于所述第一旋转轴线(11)旋转地固定的第一齿轮(26),并且包括能围绕所述第二旋转轴线(14)旋转的第二齿轮(27),并且所述齿形皮带传动装置(25)包括皮带(28),所述皮带在运动方面联接所述第一齿轮(26)和所述第二齿轮(27)。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轮(26)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齿轮(27)的直径。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第一旋转驱动器被配置为使所述抓手支撑臂(12)围绕所述第一旋转轴线(11)旋转,并且独立于所述第一旋转驱动器作用的第二旋转驱动器(42)被配置为使所述抓取装置(13)围绕所述第二旋转轴线(14)旋转。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旋转驱动器(42)被配置为电动致动器,优选地被配置为步进马达,或者所述第二旋转驱动器(42)被配置为气动致动器,并且所述第二旋转驱动器(42)被紧固于所述抓手支撑臂(12)。
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旋转驱动器(42)被配置为使所述抓取装置(13)在第一端部止动件(43)与第二端部止动件(44)之间旋转,在所述第一端部止动件(43)与所述第二端部止动件(44)之间能执行旋转运动,优选地能执行高达180°的旋转运动。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机械手,其特征在于,形成正齿轮传动装置,所述正齿轮传动装置包括能围绕所述第一旋转轴线(11)旋转的第一正齿轮,并且包括能围绕所述第二旋转轴线(14)旋转的第二正齿轮,其中所述第一正齿轮和所述第二正齿轮以运动联接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相互作用。
16.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包括被保持在所述抓手支撑臂(13)上的所述抓取装置(12)的所述抓手支撑臂(12)的突出部分的最大高度(29)小于下部工具(31)的相对于弯曲机器(33)的弯曲台(32)的结构高度(30),特别是最大值为150mm,优选地最大值为100mm。
17.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手支撑臂(12)包括第一支撑臂部分(34)和第二支撑臂部分(35),所述第一支撑臂部分(34)和所述第二支撑臂部分(35)在所述第一旋转轴线(11)或第二旋转轴线(14)的方向上彼此偏移地布置。
18.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手支撑臂(12)的支撑臂长度(36)短于所述第一枢转臂(6)、第二枢转臂(8)和/或第三枢转臂(10)的长度,所述支撑臂长度(36)在所述第一旋转轴线(11)与所述第二旋转轴线(14)之间延伸。
19.根据权利要求3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元件(15)包括至少两个抓手元件支撑臂(45),所述抓手元件支撑臂具有相应的第一端部分(46)和相应的第二端部分(47),所述抓手元件支撑臂(45)与所述第二旋转轴线(14)径向间隔开,并且所述抓手元件支撑臂(45)在其第一端部分(46)处在所述抓取装置(13)的所述基部元件(15)中的优选弓形的引导部分(48)中可调节地引导并且可释放地固定,并且所述抓手元件支撑臂(45)在其第二端部分(16)处具有抓手元件(47)。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抓手元件支撑臂(45)优选地在它们各自的第一端部分(46)的区域中包括固定装置(49),所述固定装置(49)被配置为将所述至少两个抓手元件支撑臂(45)相对于所述基部元件(15)可释放地固定。
21.根据权利要求5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负压抓手元件(18)的真空管线(19)形成有流体阻断元件(50)。
22.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机械手(1),其特征在于,关于其枢转轴线,其仅包括所述水平的第一枢转轴线(5)、所述水平的第二枢转轴线(7)、所述水平的第三枢转轴线(9)、所述第一旋转轴线(11)和所述第二旋转轴线(14)。
23.一种弯曲设备(37),其包括:弯曲机器(33);至少一个机械手(1);具有所述至少一个机械手(1)能沿着其移动的引导轴线(38)的引导装置(3),或用于所述至少一个机械手(1)的固定锚固件;以及安装控制件,所述安装控制件被配置为预定义所述至少一个机械手(1)的移动和/或移动顺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机械手(1)根据权利要求1至22中任一项形成。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弯曲设备(37),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曲机器(33)包括弯曲台(32)和能相对于所述弯曲台(32)调节的压梁(39),并且至少一个下部工具(31)定位在所述弯曲台(32)的外边界边缘(41)内,在所述下部工具(40)上形成用于竖直支撑待加工的至少一个部件的部件支撑平面(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