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冶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低成本低屈强比调质型Q690E钢板及生产方法。
背景技术:
调质型Q690E主要用于工程机械如大型履带式起重机的臂架、拉板等关键部位。随着工程机械向大型化、轻量化发展,对该钢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同时其强韧性、焊接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对调质型Q690E屈强比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工艺生产的调质型Q690E屈强比一般在0.95-0.97之间。尽管近年来, 通过TMCP工艺生产出的Q690E具有更低屈强比和碳当量(Ceq)以及成本,但传统调质热处理( 淬火+ 高温回火) 生产的Q690E质量稳定性和钢板均匀性更优。因此,在大型工程机械关键部位生产中,调质型Q690E仍不可替代,但其合金元素含量高,导致钢板的成本、碳当量(Ceq)较高,从而制约了调质型Q690E钢板的进一步发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低成本低屈强比调质型Q690E钢板及生产方法,该Q690E钢板强韧性优良、低温冲击韧性良好。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低成本低屈强比调质型Q690E钢板,所述钢板由以下重量百分含量的化学组分组成:C:0.16-0.18%,Si:0.20-0.40%,Mn:1.10-1.20%,P≤0.015%,S≤0.005%,Cr:0.20-0.30%,Mo:0.15-0.25%,Al:0.020-0.050%,B:0.0008-0.002%,V:0.020-0.045%,Ti:0.010-0.020%,余量为Fe和不可避免的杂质。
本发明所述钢板的Ceq≤0.50;其计算方法为Ceq=C+Mn/6+(Cr+Mo+V)/5+(Cu+Ni)/15。
本发明所述钢板厚度为8-40mm。
本发明所述钢板屈服强度≥690MPa,抗拉强度770-940MPa,延伸率A50%≥14%;-40℃纵向冲击功≥34J。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上述的低成本低屈强比调质型Q690E钢板的生产方法,所述生产方法包括冶炼连铸工序、加热工序、轧制工序和热处理工序;所述冶炼连铸工序所得连铸坯由以下重量百分含量的化学组分组成:C:0.16-0.18%,Si:0.20-0.40%,Mn:1.10-1.20%,P≤0.015%,S≤0.005%,Cr:0.20-0.30%,Mo:0.15-0.25%,Al:0.020-0.050%,B:0.0008-0.002%,V:0.020-0.045%,Ti:0.010-0.020%,余量为Fe和不可避免的杂质。
本发明所述加热工序,最高加热温度1250℃,均热温度1220~1240℃,加热系数≥11min/cm,均热时间≥60min。
本发明所述轧制工序,采用控制轧制工艺,开轧温度1000~1050℃,低速大压下量轧制,单道次压下量≥15%,二阶段保证累计压下率≥60%,轧后进行在线冷却,得到钢板粗品。
本发明所述热处理工序采用淬火+回火工艺,淬火温度为880±5℃,回火温度为580±5℃,保温时间为(4.0~4.5)×t分钟,t为钢板毫米厚度;并且保温时间≥60min,保温后空冷制得成品钢板。
本发明所述热处理工序采用淬火+回火工艺,淬火介质为水。
本发明钢板热处理过程中的保温时间不够60min的情况下,保温至少60min。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产生的有益效果在于:1、本发明的生产方法实现了较低的碳当量化学成分设计,取消了Nb、Ni等贵重合金,采用二阶段控轧工艺即II型控轧,解决了晶粒粗大不均等问题,通过淬火+回火工艺,最终得到了具有均匀细小的组织结构和优良的综合力学性能,生产的钢板各项力学性能指标均符合技术要求,产成本显著降低。2、本发明钢板厚度为8-40mm,屈服强度≥690MPa,抗拉强度770-940MPa,延伸率A50%≥14%,屈强比≤0.90,-40℃纵向冲击功≥34J,Ceq≤0.5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实施例1
本钢板的厚度为40mm,由以下重量百分含量的化学组分组成:C:0.18%,Si:0.38%,Mn:1.19%,P:0.014%,S:0.005%,Cr:0.25%,Mo:0.23%,Al:0.047%,B:0.0018%,V:0.044%,Ti:0.019%,余量为Fe和不可避免的杂质,Ceq=0.485。
本钢板的生产方法包含冶炼连铸工序、加热工序、轧制工序、热处理工序,各工序步骤如下:
(1)钢水先经电炉冶炼,送入LF精炼炉精炼,深度脱氧、脱硫,按目标要求调整钢水成分,钢水温度达到(1620±10)℃后转入VD炉真空脱气处理。之后经过连铸操作铸出坯料,得到厚度为250mm的连铸坯。
(2)加热工序: 加热温度1250℃,均热温度1240℃,总加热时间5小时,加热系数12min/cm,均热时间60min。
(3)轧制:轧制采用高温再结晶控制轧制工艺,开轧温度1040℃,单道次压下量为17%,二阶累计压下率为65%,得到钢板粗品。轧后在线冷却。
(4)热处理工序:钢板钢板经过淬火+回火处理,制得所述的调质高强钢板;其中,淬火温度为885℃;回火温度为585℃,保温时间为180min,加速冷却介质为水,出炉空冷。
本调质高强钢板的力学性能为:Rp0.2 810MPa、Rm 910MPa、屈强比0.89、A5015.0%、-40℃时纵向Akv109J。
实施例2
本钢板的厚度为40mm,由以下重量百分含量的化学组分组成:C:0.17%,Si:0.31%,Mn:1.15%,P:0.012%,S:0.003%,Cr:0.20%,Mo:0.19%,Al:0.038%,B:0.0015%,V:0.035%,Ti:0.015%,余量为Fe和不可避免的杂质,Ceq=0.446。
本钢板的生产方法包含冶炼连铸工序、加热工序、轧制工序、热处理工序,各工序步骤如下:
(1)钢水先经电炉冶炼,送入LF精炼炉精炼,深度脱氧、脱硫,按目标要求调整钢水成分,钢水温度达到(1620±10)℃后转入VD炉真空脱气处理。之后经过连铸操作铸出坯料,得到厚度为250mm的连铸坯;
(2)加热工序: 加热温度1240℃,均热温度1230℃,总加热时间4.8小时,加热系数11.52min/cm,均热时间72min;
(3)轧制:轧制采用高温再结晶控制轧制工艺,开轧温度1040℃,单道次压下量为16%,二阶段累计压下率为65%,得到钢板粗品。轧后在线冷却;
(4)热处理工序:钢板钢板经过淬火+回火处理,制得所述的调质高强钢板;其中,淬火温度为880℃;回火温度为580℃,保温时间为180min,加速冷却介质为水,出炉空冷。
本调质高强钢板的力学性能为:Rp0.2 766MPa、Rm 876MPa、屈强比0.87、A5016.0%、-40℃时纵向Akv148J。
实施例3
本钢板的厚度为20mm,由以下重量百分含量的化学组分组成:C:0.16%,Si:0.20%,Mn:1.10%,P:0.008%,S:0.003%,Cr:0.25%,Mo:0.15%,Al:0.020%,B:0.0008%,V:0.020%,Ti:0.010%,余量为Fe和不可避免的杂质,Ceq=0.371。
本钢板的生产方法包含冶炼连铸工序、加热工序、轧制工序、热处理工序,各工序步骤如下:
(1)钢水先经电炉冶炼,送入LF精炼炉精炼,深度脱氧、脱硫,按目标要求调整钢水成分,钢水温度达到(1620±10)℃后转入VD炉真空脱气处理。之后经过连铸操作铸出坯料,得到厚度为250mm的连铸坯;
(2)加热工序:加热温度1245℃,均热温度1220℃,总加热时间5小时,加热系数12min/cm,均热时间70min;
(3)轧制:轧制采用高温再结晶控制轧制工艺,开轧温度1000℃,单道次压下量为15%,二阶累计压下率为60%,得到钢板粗品。轧后在线冷却;
(4)热处理工序:钢板钢板经过淬火+回火处理,制得所述的调质高强钢板;其中,淬火温度为875℃;回火温度为575℃,保温时间为80min,加速冷却介质为水,出炉空冷。
本调质高强钢板的力学性能为:Rp0.2 784MPa、Rm 890MPa、屈强比0.88、A5016.0%、-40℃时纵向Akv102J。
实施例4
本钢板的厚度为8mm,由以下重量百分含量的化学组分组成:C:0.17%,Si:0.40%,Mn:1.20%,P:0.015%,S:0.002%,Cr:0.30%,Mo:0.25%,Al:0.050%,B:0.002%,V:0.045%,Ti:0.020%,余量为Fe和不可避免的杂质,Ceq=0.489 。
本钢板的生产方法包含冶炼连铸工序、加热工序、轧制工序、热处理工序,各工序步骤如下:
(1)钢水先经电炉冶炼,送入LF精炼炉精炼,深度脱氧、脱硫,按目标要求调整钢水成分,钢水温度达到(1620±10)℃后转入VD炉真空脱气处理。之后经过连铸操作铸出坯料,得到厚度为250mm的连铸坯;
(2)加热工序: 加热温度1250℃,均热温度1235℃,总加热时间4.58小时,加热系数11min/cm,均热时间60min;
(3)轧制:轧制采用高温再结晶控制轧制工艺,开轧温度1050℃,单道次压下量为18%,二阶累计压下率为70%,得到钢板粗品。轧后在线冷却;
(4)热处理工序:钢板钢板经过淬火+回火处理,制得所述的调质高强钢板;其中,淬火温度为880℃;回火温度为585℃,保温时间为60min,加速冷却介质为水,出炉空冷。
本调质高强钢板的力学性能为:Rp0.2 790MPa、Rm 918MPa、屈强比0.86、A5017.0%、-40℃时纵向Akv115J。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而非限制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尽管参照上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发明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任何修改或局部替换,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