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制品用防锈清洗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6241阅读:36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金属制品表面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金属制品用防锈清洗剂。



背景技术:

工业上,金属零件的表面处理包括机加工、磷化、涂装、电镀等,金属零件的表面处理的均首先要将金属零件表面的油污去除干净,然后进行有效的喷淋清洗。有效的喷淋清洗的传统方法主要是采用汽油或煤油来进行清洗,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对于金属零件类表面的除油脱脂能力较强,被清洗过的工件在正常风干后不易生锈,但这种方法存在的问题是:使用的汽油或煤油类清洗剂具有易燃的特性,操作过程极不安全,同时,汽油或煤油均为不可再生资源,长期大量的使用汽油或煤油,又会消耗大量石油资源。另外一种较常采用的使用方法是采用普通的三聚硅酸钠基清洗剂来解决金属零件表面的油污去除问题,但是虽然三聚硅酸钠基清洗剂对于金属零件表面的油污的清洗能力较强,且相对于汽油或煤油类清洗剂,三聚硅酸钠基清洗剂的使用较为安全,但其仍然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清洗完毕的一段时间后,仍然容易使被清洗的工件生锈,另一方面,由于三聚硅酸钠基清洗剂存在一定的泡沫,因此三聚硅酸钠基清洗剂不能采用喷淋清洗的方法。因此,开发一种使用较为安全、除油脱脂能力较强、泡沫较少的金属制品用防锈清洗剂是当前要研究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开发一种使用较为安全、除油脱脂能力较强、泡沫较少的金属制品用防锈清洗剂。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金属制品用防锈清洗剂,按重量份计,该防锈清洗剂包括如下组分:

无水磷酸三钠4-7份,4-甲基-4-戊烯-2-醇5-9份,硬脂酰乳酸钙4-7份,N-酰基氨基酸型表面活性剂4-7份,醇醚羧酸盐4-7份,消泡剂2-6份,三聚硅酸钠5-8份,碳酸钠矾4-8份。

进一步,按重量份计,该防锈清洗剂包括如下组分:

无水磷酸三钠5-6份,4-甲基-4-戊烯-2-醇6-8份,硬脂酰乳酸钙5-6份,N-酰基氨基酸型表面活性剂5-6份,醇醚羧酸盐5-6份,消泡剂3-5份,三聚硅酸钠6-7份,碳酸钠矾5-7份。

进一步,按重量份计,该防锈清洗剂包括如下组分:

无水磷酸三钠5.5份,4-甲基-4-戊烯-2-醇7.5份,硬脂酰乳酸钙5.4份,N-酰基氨基酸型表面活性剂5.7份,醇醚羧酸盐5.4份,消泡剂4.2份,三聚硅酸钠6.5份,碳酸钠矾6.2份。

进一步,所述消泡剂为甘油聚氧丙烯醚,所述甘油聚氧丙烯醚由苏州百斯盾化工有限公司提供

进一步,所述醇醚羧酸盐的LD50值为3500~4000mg/kg。

有益效果:本发明提供的防锈清洗剂的配方组分属浓缩型产品,可低浓度稀释使用,使用较为安全、除油脱脂能力较强、泡沫较少,具有经济高效的清洗效果,各成分经有效组合,可产生极好的协同增强作用效果,具有良好的脱脂除油,防锈效果,且平均清洗成本低;安全性能好,不污染环境;节约能源,洗涤成本低;洗涤过程对金属设备无损伤,洗后对金属设备不腐蚀,适宜推广应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不限制于本发明,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获得本发明的其它实施例,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一

一种金属制品用防锈清洗剂,按重量份计,该防锈清洗剂包括如下组分:

无水磷酸三钠5.5份,4-甲基-4-戊烯-2-醇7.5份,硬脂酰乳酸钙5.4份,N-酰基氨基酸型表面活性剂5.7份,醇醚羧酸盐5.4份,消泡剂4.2份,三聚硅酸钠6.5份,碳酸钠矾6.2份。

实施例二

一种金属制品用防锈清洗剂,按重量份计,该防锈清洗剂包括如下组分:

无水磷酸三钠4份,4-甲基-4-戊烯-2-醇5份,硬脂酰乳酸钙4份,N-酰基氨基酸型表面活性剂4.2份,醇醚羧酸盐4.8份,消泡剂2.9份,三聚硅酸钠7.8份,碳酸钠矾5.8份。

实施例三

一种金属制品用防锈清洗剂,按重量份计,该防锈清洗剂包括如下组分:

无水磷酸三钠6份,4-甲基-4-戊烯-2-醇8份,硬脂酰乳酸钙6份,N-酰基氨基酸型表面活性剂6份,醇醚羧酸盐6份,消泡剂5份,三聚硅酸钠7份,碳酸钠矾7份。

实施例四

一种金属制品用防锈清洗剂,按重量份计,该防锈清洗剂包括如下组分:

无水磷酸三钠7份,4-甲基-4-戊烯-2-醇6份,硬脂酰乳酸钙5份,N-酰基氨基酸型表面活性剂7份,醇醚羧酸盐5份,消泡剂4,三聚硅酸钠7份,碳酸钠矾6份。

实施例五

一种金属制品用防锈清洗剂,按重量份计,该防锈清洗剂包括如下组分:

无水磷酸三钠4份,4-甲基-4-戊烯-2-醇5份,硬脂酰乳酸钙4份,N-酰基氨基酸型表面活性剂7份,醇醚羧酸盐5份,消泡剂4份,三聚硅酸钠6.5份,碳酸钠矾6份。

以上述依据本发明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发明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发明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