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型内墙腻子及其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450647阅读:326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复合型内墙腻子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腻子,又称填泥,是一种厚浆状涂料。涂施于底漆上或直接涂施于物体上,用以清除被涂物表面上高低不平的缺陷。其主要功能为:1)弥补基层缺陷,找平:用刮尺在墙面或顶面上刮涂,使之满足装饰上对平整度的要求;做光:填充细小孔洞和缝隙,使之满足表面光滑度的要求;遮蔽裂纹:弹性腻子可覆盖0.5mm以下的龟裂纹。2)表现多样化质感或花纹。经检索,在先申请CN104927463A公开了一种可净化的内墙腻子,虽然具备净化室内空气、吸附有毒物质的效果,但成分涉及大量红景天,甘松,香榧、薰衣草等,不仅价格昂贵,而且其实质并非是吸附、净化,而是起到遮盖有毒气体的作用。在先申请CN105198322A公开了一种内墙腻子粉,虽然具有极强的耐磨性,受水受潮后无空鼓、起皮、龟裂、脱落现象,亦无发黄、发霉、起黑斑现象,美观性好,并且能吸附室内的有毒有害物质,安全环保,但其其制备原料涉及大量的粳米、淀粉,成本相对较高。虽然在先申请CN104403399A公开了一种内墙腻子,产品无污染,零VOC释放,即可以作为乳胶漆的底层,还可单独作为室内装饰材料,但其主要功能是调节湿度,而非调节空气质量。技术实现要素: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复合型内墙腻子及其制备方法,具体是一种高吸附、净化功能的腻子,且成本较低,不涉及任何的有机组分,健康环保。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复合型内墙腻子,包括如下重量含量的各组分:优选地,所述的水泥是普通的42.5水泥。优选地,所述的硅藻土是硅藻土CD10(粗)、CD09(粗)、CD08(粗)中的一种或二种,由嵊州市华力硅藻土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优选地,所述的石膏粉目数为500-1000目;所述石膏粉即建筑石膏,又称熟石膏、灰泥,由天然二水石膏(CaSO4·2H2O)经过煅烧、磨细而成的β型半水石膏(2CaSO4·H2O)。优选地,所述的灰钙粉目数为300-1000目;主要成分是Ca(OH)2、CaO和少量CaCO3的混合物,是石灰的精加工产品。优选地,所述的活性炭是煤质活性炭HC-ML002,购自上海熙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优选地,所述的引发剂是铝粉、氧化铝、氢氧化镁、铁粉、过硫酸钠中的一种或两种。优选地,所述的固体分散剂是聚丙烯网状纤维、木质素纤维、聚丙烯腈纤维、粉状奈系减水剂、粉状聚羧酸减水剂中的一种或两种,pH值5-6。为了保留聚羧酸减水剂的部分活性本发明限定了pH值,过大会使得减水剂失去部分活性,不能参与复合腻子的化学吸附反应,过小则使得减水剂本身不稳定,而失效。优选地,所述的抗裂纤维为聚丙烯网状纤维、聚丙烯腈纤维、丙烯网状纤维中的一种或两种。优选地,所述的胶粉是苯乙烯-丙烯酸乳胶粉、丙烯酸酯乳胶粉一种或两种;pH值5-7,数均分子量8-20万。为了保留胶粉部分活性本发明限定了pH值,如PH值超出本发明限定,过大会使得胶粉失去部分活性,不能参与复合腻子的化学吸附反应,过小则使得胶粉本身不稳定,而失效。第二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所述复合型内墙腻子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制备时,包括如下步骤:将所述水泥、硅藻土、石膏粉、灰钙粉、活性炭、抗裂纤维、特制胶粉混合均匀;再加入引发剂、固体分散剂混合5-10分钟,即得所述复合型内墙腻子。优选地,所述混合的方式均为搅拌。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因为硅藻土具备独特的“分子筛”结构和选择性吸附性能,可以有效去除空气中的游离甲醛、苯、氨等有害物质及异味,净化室内空气。石膏粉、灰钙粉、活性炭的复合使用也起到净化室内空气的作用。使用在引发剂的作用下将吸附的有机物慢慢的转变成高分子化合物,使得吸附有害物质及异味的硅藻土、石膏粉、灰钙粉、活性炭的成分,能长期有效的吸附有害物质及异味,净化室内空气。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将有助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进一步理解本发明,但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发明。应当指出的是,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本发明所提供的复合型内墙腻子是通过一下步骤制备的:将所述水泥、硅藻土、石膏粉、灰钙粉、活性炭、抗裂纤维、特制胶粉混合均匀;再加入引发剂、固体分散剂混合5-10分钟,即得所述复合型内墙腻子。实施例1-3实施例1-3分别提供了一种复合型内墙腻子,具体组分及含量见表1:表1对比例1-3对比例1-3是实施例1的对比例,对比之处见表2:表2性能检测对实施例1-3和对比例1-3的性能进行测试,检测标准为:JG/T298-2010《建筑室内用腻子》,结果见表3、表4:表3表4检测指标实施例1实施例2实施例3对比例1对比例2对比例3甲醛HCHO(mg/m3)≤0.080000.0500.09TVOC(mg/m3)≤0.50.010.020.010.030.010.06以上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做出各种变形或修改,这并不影响本发明的实质内容。当前第1页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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