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玄武岩纤维拉丝专用喷枪挑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49299阅读:626来源:国知局
一种玄武岩纤维拉丝专用喷枪挑杆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玄武岩纤维制备工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玄武岩纤维拉丝专用喷枪挑杆。



背景技术:

玄武岩连续纤维(Continuous Basalt Fiber,简称CBF)是以玄武岩作为单一组份原料,将其破碎加入溶窑炉中经1450——1500℃高温熔融后,通过铂铑合金拉丝漏板,快速拉制而成的连续纤维。以玄武岩连续纤维为增强体可制成各种性能优异的复合材料,广泛应用于消防、环保、航空航天、军工、汽车船舶制造、交通运输、电子电气、装备防护、公共设施、化工、建筑等领域。玄武岩连续纤维是一种低投入、高产出、低能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材料,代表了材料制备和使用过程绿色化这一材料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被誉为21世纪新型绿色环保的新材料。

玄武岩纤维作为一种新型绿色高性能纤维,已在我国实现了初级产业化,在玄武岩连续纤维的生产过程中,需要将熔融态玄武岩经过铂铑合金漏板快速拉制成纤维丝,采用的工具为喷枪和挑杆,其中喷枪的作用为:降低漏板出口温度,使丝束迅速成型,同时喷枪内喷出的气体使丝束分布均匀,防止丝束粘连;挑杆材质为玻璃,其作用为:由于漏板出口处丝束温度较高,当漏孔堵塞,玻璃挑杆在高温情况下和玄武岩纤维有粘合效应,帮助玄武岩纤维引丝,使得玄武岩纤维流畅成型。

然而现有技术中的喷枪与挑杆为两件工具,工作人员使用时往往需要将一件工具放置好之后,再取另一件工具进行生产作业,降低了生产效率,同时,更换工具的过程中易造成工具的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喷枪与挑杆分开使用的不方便之处,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玄武岩纤维拉丝专用喷枪挑杆。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玄武岩纤维拉丝专用喷枪挑杆,它包括手柄、喷枪管与扳机,其特征在于:喷枪管与手柄接触处相互垂直呈L形,手柄末端连接有导气管,喷枪管与手柄直角接触处设置有扳机固定架,扳机固定架内设置有扳机,扳机在扳机固定架内前后滑动,扳机投影于喷枪管位置处设置有滑动槽;喷枪管管口处设置有有喷嘴,喷枪管内设置有连接杆,连接杆一端穿过滑动槽与扳机固定连接,连接杆随扳机在滑动槽内前后滑动,连接杆另一端末端设置为锥形,连接杆上固定设置有密封圈;扳机滑动至最前端,密封圈封堵喷枪管管口,连接杆末端伸出喷嘴外侧;扳机滑动至最后端,密封圈远离喷枪管管口,连接杆末端缩入喷嘴内侧。

进一步的,所述导气管材质为聚亚安酯。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杆直径小于喷嘴内径,连接杆与喷嘴之间形成缝隙。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杆的材质为玻璃。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玄武岩纤维拉丝专用喷枪挑杆,满足了使玄武岩纤维丝快速成型及漏孔堵塞时的引丝作用,同时使喷枪与挑杆合二为一,方便了工作人员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处于密封圈未封堵喷枪管管口状态时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处于密封圈封堵喷枪管管口状态时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手柄,2、喷枪管,3、扳机,4、导气管,5、扳机固定架,6、喷嘴,7、连接杆,8、密封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详细说明:本实施例是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面的实施例。

如图1~2所示,一种玄武岩纤维拉丝专用喷枪挑杆,它包括手柄1、喷枪管2与扳机3,其特征在于:喷枪管2与手柄1接触处相互垂直呈L形,手柄1末端连接有导气管4,喷枪管2与手柄1直角接触处设置有扳机固定架5,扳机固定架5内设置有扳机3,扳机3在扳机固定架5内前后滑动,扳机3投影于喷枪管2位置处设置有滑动槽;喷枪管2管口处设置有有喷嘴6,喷枪管2内设置有连接杆7,连接杆7一端穿过滑动槽与扳机3固定连接,连接杆7随扳机3在滑动槽内前后滑动,连接杆7另一端末端设置为锥形,连接杆7上固定设置有密封圈8;扳机3滑动至最前端,密封圈8封堵喷枪管2管口,连接杆7末端伸出喷嘴6外侧;扳机3滑动至最后端,密封圈8远离喷枪管2管口,连接杆7末端缩入喷嘴6内侧。所述连接杆7即为业内俗称挑杆。

进一步的,所述导气管4材质为聚亚安酯,减轻了导气管4的质量,使得工作人员操作喷枪挑杆更加方便。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杆7直径小于喷嘴6内径,连接杆7与喷嘴6之间形成缝隙,喷枪与高压空气相连,高压空气可从喷嘴6内喷出,有利于高温玄武岩纤维快速冷却成型。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杆7的材质为玻璃。当漏孔堵塞,玻璃材质挑杆在高温情况下和玄武岩纤维有粘合效应,帮助玄武岩纤维引丝,使得玄武岩纤维流畅成型。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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