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巨桉幼苗的水培营养液及水培方法

文档序号:29253867发布日期:2022-03-16 10:39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一种巨桉幼苗的水培营养液及水培方法

1.本发明实施例涉及树苗培育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巨桉幼苗的水培营养液及水培方法。


背景技术:

2.巨桉(eucalyptus grandis)具有生长快、干形好、耐寒性强、经济效益高、用途广等优点,在我国亚热带和热带地区分布广泛。因此,市场对巨桉幼苗的的需求较大。但是,巨桉幼苗生长需要特定的土壤养分,一方面施肥过量可能导致巨桉幼苗烧苗,另一方面土壤养分不足可能导致巨桉幼苗营养不良,影响其正常生长。因此,了解巨桉幼苗对氮、磷、钾等养分的需求,是巨桉育苗环节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3.水培是一种重要的植物无土栽培方式,它相较于其他植物无土栽培方式,具有可精准控制基质养分含量的优势。但是,采用水培方式培育巨桉幼苗时如何促进植株生根,以及何种氮、磷、钾配比的营养液能促进巨桉幼苗生长目前尚不清楚。


技术实现要素:

4.为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巨桉幼苗的水培营养液及水培方法。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6.在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第一方面中,提供了一种巨桉幼苗的水培营养液,所述水培营养液中总氮浓度为25.0-35.0mmol/l、总磷浓度为2.0-2.8mmol/l、总钾浓度为6.0-10.0mmol/l;所述水培营养液的ph为5.8-6.2。
7.进一步地,所述水培营养液中总氮浓度为28.6mmol/l、总磷浓度为2.4mmol/l、总钾浓度为8.0mmol/l;所述水培营养液的ph为6.0。
8.进一步地,向每升所述巨桉幼苗的水培营养液中添加硫酸镁480.0-500.0mg、铁盐溶液2.0-3.0ml、微量元素液4.5-5.5ml;其中,
9.所述铁盐溶液的配制方法包括:向500.0ml蒸馏水中添加七水硫酸亚铁2.5-3.2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3.0-4.5g,调节所述铁盐溶液的ph值为5.2-5.8;
10.所述微量元素液包括:碘化钾0.8-0.85mg/l、硼酸6.0-6.5mg/l、硫酸锰22.0-23.0mg/l、硫酸锌8.0-9.0mg/l、钼酸钠0.2-0.4mg/l、硫酸铜0.01-0.03mg/l、氯化钴0.01-0.03mg/l。
11.进一步地,向每升所述巨桉幼苗的水培营养液中添加硫酸镁493mg、铁盐溶液2.5ml、微量元素液5.0ml;其中,
12.所述铁盐溶液的配制方法包括:向500.0ml蒸馏水中添加七水硫酸亚铁2.78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3.73g,调节所述铁盐溶液的ph值为5.5;
13.所述微量元素液包括:碘化钾0.83mg/l、硼酸6.2mg/l、硫酸锰22.3mg/l、硫酸锌8.6mg/l、钼酸钠0.25mg/l、硫酸铜0.025mg/l、氯化钴0.025mg/l。
14.在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第二方面中,提供了一种巨桉幼苗的水培方法,包括:
15.将巨桉幼苗进行根系冲洗,去除1/2长度的主根根系和少许叶片;
16.将所得巨桉幼苗置于浓度480.0-520.0mg/l的生根粉水溶液中浸根1.8-2.2分钟;
17.将浸根后的巨桉幼苗置于上述的水培营养液中进行培育。
18.进一步地,所述生根粉水溶液的浓度为500.0mg/l,浸根时间为2.0分钟。
19.进一步地,在所述培育的步骤中,将浸根后的巨桉幼苗的1/3长度根系插入所述水培营养液,2/3长度的根系露在所述水培营养液外。
20.进一步地,采用水泵保持所述水培营养液的含氧量大于5.0mg/l。
21.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具有如下优点:
22.(1)本发明使用浓度480.0-520.0mg/l生根粉水溶液浸根1.8-2.2分钟,能够有效促进生根。
23.(2)本发明含有特定浓度的氮、磷和钾的水培营养液能够有效的促进巨桉幼苗生根,并保证幼苗生长健壮。
24.(3)本发明将巨桉幼苗1/3长度的根系插入营养液,2/3长度的根系露在水培营养液外,并用水泵增加水中含氧量,维持水体流动,可以保证巨桉根系对氧气的需求,促进生根,维持正常生长,可以保证巨桉幼苗生根率在95%以上。
具体实施方式
25.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及功效,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26.以下实施例和对比例中,生根粉购自郑州草根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商品名为速效强力生根粉,主要成分包括:萘乙酸、吲哚丁酸、己酸二乙氨基乙醇酯等。
27.实施例1
28.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巨桉幼苗的水培营养液,其配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29.(1)称取ca(no3)2·
4h2o 1582.2mg、(nh4)3po4·
3h2o 487.5mg、kno
3 808.9mg,置于烧杯中,加水适量使其溶解,转入1000ml容量瓶中定容至刻度,即得到总氮浓度为28.6mmol/l、总磷浓度为2.4mmol/l、总钾浓度为8.0mmol/l的营养液;
30.(2)向上述营养液中添加硫酸镁493.0mg、铁盐溶液2.5ml、微量元素液5.0ml;其中,
31.铁盐溶液的配制方法包括:向500.0ml蒸馏水中添加七水硫酸亚铁2.78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3.73g,调节铁盐溶液的ph值为5.5;微量元素液包括:碘化钾0.83mg/l、硼酸6.2mg/l、硫酸锰22.3mg/l、硫酸锌8.6mg/l、钼酸钠0.25mg/l、硫酸铜0.025mg/l、氯化钴0.025mg/l;
32.(3)调节ph值为6.0,即获得巨桉幼苗的水培营养液。
33.实施例2
34.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巨桉幼苗的水培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35.(1)将巨桉幼苗从土壤中取出,用清水冲洗根系,去除1/2长度的主根根系和少许叶片;
36.(2)将所得巨桉幼苗置于浓度500.0mg/l生根粉水溶液中浸根2.0分钟;
37.(3)将浸泡后的巨桉幼苗的1/3长度的根系的插入实施例1的水配营养液,2/3长度的根系露在上述水培营养液外,并用水泵增加水培营养液的含氧量大于5.0mg/l。
38.对比例1
39.本对比例提供的巨桉幼苗的水培营养液与实施例1的区别仅在于,步骤(1)中,称取ca(no3)2·
4h2o 2007.3mg、(nh4)3po4·
3h2o 243.8mg、kno
3 808.9mg,置于烧杯中,加水适量使其溶解,转入1000.0ml容量瓶中定容至刻度,即得到总氮浓度为28.6mmol/l、总磷浓度为1.2mmol/l、总钾浓度为8.0mmol/l的营养液。
40.对比例2
41.本对比例提供的巨桉幼苗的水培营养液与实施例1的区别仅在于,步骤(1)中,称取ca(no3)2·
4h2o 3589.5mg、(nh4)3po4·
3h2o 487.5mg、kno
3 808.9mg,置于烧杯中,加水适量使其溶解,转入1000.0ml容量瓶中定容至刻度,即得到总氮浓度为45.6mmol/l、总磷浓度为1.2mmol/l、总钾浓度为8.0mmol/l的营养液。
42.对比例3
43.本对比例提供的巨桉幼苗的水培营养液与实施例1的区别仅在于,步骤(1)中,称取ca(no3)2·
4h2o 2928.3mg、(nh4)3po4·
3h2o 243.8mg、kno
3 20.2mg,置于烧杯中,加水适量使其溶解,转入1000.0ml容量瓶中定容至刻度,即得到总氮浓度为28.6mmol/l、总磷浓度为1.2mmol/l、总钾浓度为0.2mmol/l的营养液。
44.对比例4
45.本对比例提供的巨桉幼苗的水培方法与实施例2的区别仅在于,步骤(2)中,将所得巨桉幼苗置于浓度200.0mg/l的生根粉水溶液中浸根5.0分钟。
46.对比例5
47.本对比例提供的巨桉幼苗的水培方法与实施例2的区别仅在于,步骤(3)中使用的水培营养液为对比例1的水培营养液。
48.对比例6
49.本对比例提供的巨桉幼苗的水培方法与实施例2的区别仅在于,步骤(3)中使用的水培营养液为对比例2的水培营养液。
50.对比例7
51.本对比例提供的巨桉幼苗的水培方法与实施例2的区别仅在于,步骤(3)中使用的水培营养液为对比例3的水培营养液。
52.试验例
53.按照实施例2、对比例4-7提供的方法对巨桉幼苗进行水培,培育时间为200天,需要说明的是,在培育过程中,定期更换水培营养液,保证水培营养液中各养分浓度相对稳定。与对比例4相比,实施例2的水培方法提高巨桉幼苗侧根数180%,且第一根侧根长出时间从8天缩短至5天。
54.实施例2、对比例5-7的水培结果如表1。
55.表1巨桉幼苗生长与生物量特征(n=5)
[0056][0057][0058]
与对比例5相比,实施例2的水培方法巨桉幼苗苗高提高19.8%,基径提高21.4%,植株总生物量提高34.3%,其中树干生物量提高47.1%,枝条生物量提高46.4%,根系生物量提高9.3%。
[0059]
与对比例6相比,实施例2的水培方法巨桉幼苗高提高62.1%,基径提高25.9%,植株总生物量提高57.1%,其中树干生物量提高79.5%,枝条生物量提高67.0%,根系生物量提高5.7%。
[0060]
与对比例7相比,实施例2的水培方法巨桉幼苗高提高39.5%,基径提高28.7%,植株总生物量提高53.6%,其中树干生物量提高71.4%,枝条生物量提高78.2%,根系生物量提高18.9%。
[0061]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发明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发明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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