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亚甲基四氢叶酸还原酶检测试剂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74681阅读:243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亚甲基四氢叶酸还原酶检测试剂盒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学检测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新型亚甲基四氢叶酸还原酶检测试剂盒。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检测使用的一种亚甲基四氢叶酸还原酶基因 C677T 多态性检测试剂盒,一般结构包括盒体、盒体上部设有盒盖,盒体的腔体内设有固定座和试剂瓶槽,在固定座上设有离心管容器孔和加样器吸头孔,所述离心管容器孔内设有离心管,所述加样器吸头孔内设有加样器吸头,所述试剂瓶槽内设有装引物的试剂瓶、装酶混合物的试剂瓶和Hinf Ⅰ mixture 试剂瓶。这种结构的亚甲基四氢叶酸还原酶基因 C677T 多态性检测试剂盒,由于试剂盒内的容器有些是玻璃制品,容器底部也容易与容器孔的底部发生碰撞而破损,且盒体在运输和移动过程中无法保持稳定性的问题。

因此,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有必要提供一种新型亚甲基四氢叶酸还原酶检测试剂盒。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亚甲基四氢叶酸还原酶检测试剂盒。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新型亚甲基四氢叶酸还原酶检测试剂盒,所述检测试剂盒包括盒体与盒盖,所述盒体上包括分离设置的第一收容部和第二收容部、以及位于第一收容部和第二收容部之间的缓冲部,所述第一收容部用于收容若干试剂瓶,第二收容部用于收容若干离心管及加样器吸头,所述缓冲部呈周期性均匀分布。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缓冲部呈周期性波浪形或角形分布。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二收容部包括若干用于收容离心管的第一收容槽,第一收容槽呈方形阵列分布。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二收容部包括若干用于收容加样器吸头的第二收容槽,第二收容槽位于第一收容槽之间,且第二收容槽呈菱形分布。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在盒体上设置缓冲部,能够对盒体进行缓冲作用,其结构简单,制造方便,当第一收容部或第二收容部产生震荡时,有效避免了盒体其他部分的震荡,避免了试剂瓶或离心管发生损坏的现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中检测试剂盒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中检测试剂盒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中的一种检测试剂盒,包括盒体与盒盖,参图1、图2所示,盒体10上包括分离设置的第一收容部11和第二收容部12、以及位于第一收容部和第二收容部之间的缓冲部13,第一收容部用于收容若干试剂瓶,第二收容部用于收容若干离心管及加样器吸头,缓冲部呈周期性均匀分布。通过缓冲部的设计,可以对第一收容部和第二收容部之间进行缓冲,当第一收容部或第二收容部产生震荡时,不会带动其他部位一起震荡。

本实用新型中的缓冲部呈周期性波浪形或角形分布,参图2所示,本实施方式中的缓冲部以角形为例进行说明,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为波浪形等形状,此处不再一一举例进行说明。

进一步地,第二收容部12包括若干用于收容离心管的第一收容槽121,本实施方式中以4个第一收容槽121为例进行说明,4个第一收容槽121呈方形阵列分布。第二收容部12还包括若干用于收容加样器吸头的第二收容槽122,本实施方式中同样以4个第二收容槽122为例进行说明,4个第二收容槽122位于4个第一收容槽121之间,且4个第二收容槽122呈菱形分布。通过本实施方式中第一收容槽和第二收容槽的排布方式,可以缩小第二收容部12的面积。

应当理解的是,第一收容槽121、第二收容槽122的数量并不限于本实施方式中的数量,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设置为其他数量呈方形分布的第一收容槽及呈菱形分布的第二收容槽。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在盒体上设置缓冲部,能够对盒体进行缓冲作用,其结构简单,制造方便,当第一收容部或第二收容部产生震荡时,有效避免了盒体其他部分的震荡,避免了试剂瓶或离心管发生损坏的现象。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