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海产品的抗菌保鲜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35698发布日期:2019-01-28 12:36阅读:20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海产品的抗菌保鲜膜,该抗菌保鲜膜具有优异的阻隔和抗菌性。
背景技术
:从保鲜原理上说,保鲜膜通过适度透氧和透湿,调节被保鲜对象周围的氧气和水分含量,阻隔灰尘和细菌,从而延长保鲜期。然而当保鲜对象为海产品时,由于海产品如鱼虾在死亡后会很容易附着微生物和细菌,即使在低温保鲜条件下也很容易分解变质。另一方面,目前市场上出售的绝大部分保鲜膜都是以聚乙烯为原材料,该材料缺乏抗菌功能,而且不易在自然界中降解,易造成白色污染问题。因此,能否将抗菌剂与聚乙烯保鲜膜结合起来,通过抗菌剂的长期持续释放,实现保鲜膜的循环利用,具有重要的环保和经济价值。技术实现要素:本发明正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用于海产品的抗菌保鲜膜。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用于海产品的抗菌保鲜膜,其特征在于,其特征在于,该抗菌保鲜膜由以下重量分数的组分组成:低密度聚乙烯树脂60-80重量分数、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15-25重量分数、邻苯二酚类衍生物1-10重量分数,抗氧剂0.1-0.5重量分数和聚乙二醇2-5重量分数。其中邻苯二酚类衍生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邻苯二酚类衍生物是一种含有二羟基苯基部分及其衍生物的有机分子,其分子通式为:其中r1,r2,r3,r4,r5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选自氢、饱和和不饱和的、直链和支链的、取代和未取代的c1-10烃基,以及含有氨基,羧基,巯基,卤素、羟基基团、低级烷基基团、低级烷氧基基团、单环芳基、低级酰基基团以及它们的组合中的一种或多种取代物;包括多巴(dopa)、多巴胺及其盐、3,4-二羟基苯甲胺、3,4-二羟基苯甲醛、3,4-二羟基苯乙醛、3,4-二羟基苯甲酸或3,4-二羟基苯乙酸。其中抗氧剂为1010和168,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复配使用。具体实施方式为了加深对本发明的理解和认识,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出进一步的说明和介绍。实施例1将80重量分数的低密度聚乙烯树脂,15重量分数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0.1重量分数抗氧剂168,2重量分数聚乙二醇熔融共混吹塑制膜。将制备的膜浸泡在多巴的水溶液中,实现多巴在膜表面的涂布,60℃烘干,其中,多巴的重量分数为10,将新鲜对虾放入保鲜膜中,在4℃冰箱中保存,使用感官评定法对对虾进行评定,发现使用多巴改性的保鲜膜8天仍保持新鲜状态,而正常超市购买保鲜膜保鲜时间仅为3天。实施例2将60重量分数的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5重量分数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0.5重量分数抗氧剂1010,5重量分数聚乙二醇熔融共混吹塑制膜。将制备的膜浸泡在多巴胺的水溶液中,实现多巴胺在膜表面的涂布,60℃烘干,其中,多巴胺的重量分数为5,将新鲜扇贝丁放入保鲜膜中,在4℃冰箱中保存,使用感官评定法对扇贝丁进行评定,发现使用多巴胺改性的保鲜膜7天仍保持新鲜状态,而正常超市购买保鲜膜保鲜时间仅为3天。实施例3将70重量分数的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0重量分数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0.2/0.3重量分数抗氧剂1010/168,4重量分数聚乙二醇熔融共混吹塑制膜。将制备的膜浸泡在3,4-二羟基苯甲胺的水溶液中,实现3,4-二羟基苯甲胺在膜表面的涂布,60℃烘干,其中,3,4-二羟基苯甲胺的重量分数为1,将新鲜带鱼放入保鲜膜中,在4℃冰箱中保存,使用感官评定法对带鱼进行评定,发现使用3,4-二羟基苯甲胺改性的保鲜膜5天仍保持新鲜状态,而正常超市购买保鲜膜保鲜时间仅为3天。实施例4将75重量分数的低密度聚乙烯树脂,18重量分数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0.1/0.4重量分数抗氧剂1010/168,2重量分数聚乙二醇熔融共混吹塑制膜。将制备的膜浸泡在3,4-二羟基苯甲醛的水溶液中,实现3,4-二羟基苯甲醛在膜表面的涂布,60℃烘干,其中,3,4-二羟基苯甲醛的重量分数为2,将新鲜对虾放入保鲜膜中,使用感官评定法对对虾进行评定,在4℃冰箱中保存,发现使用3,4-二羟基苯甲醛改性的保鲜膜6天仍保持新鲜状态,而正常超市购买保鲜膜保鲜时间仅为3天。实施例5-7将65重量分数的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0重量分数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0.4/0.1重量分数抗氧剂1010/168,4重量分数聚乙二醇熔融共混吹塑制膜。将制备的膜浸泡在邻苯二酚类衍生物的水溶液中,实现邻苯二酚类衍生物在膜表面的涂布,60℃烘干,其中,邻苯二酚类衍生物的重量分数为2-5,将新鲜对虾放入保鲜膜中,在4℃冰箱中保存,使用感官评定法对对虾进行评定,发现使用邻苯二酚类衍生物改性的保鲜膜5-7天仍保持新鲜状态,而正常超市购买保鲜膜保鲜时间仅为3天邻苯二酚类衍生物邻苯二酚类衍生物的重量分数保鲜时间实施例53,4-二羟基苯乙酸25实施例63,4-二羟基苯甲酸36实施例7多巴胺盐酸盐57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没有用来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所作出的等同替换或者替代,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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