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基于矿物棉的隔绝产品的水性施胶组合物,包含:
(a)至少一种选自氢化糖、还原糖、非还原糖及其混合物的碳水化合物,
(b)至少一种多羧酸或此类酸的盐或酸酐,
(c)组分(a)和(b)之和的1重量%至25重量%的至少一种不含酸或碱官能团并具有1至3的辛醇/水分配系数(Log Kow)的脂族、脂环族或芳族一元醇。
2.如权利要求1中所要求保护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元醇(c)的浓度为组分(a)和(b)之和的1.5重量%至10重量%,优选2重量%至8重量%。
3.如权利要求1或2中所要求保护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辛醇/水分配系数为1.05至2.0,优选1.1至1.5。
4.如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中所要求保护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元醇选自脂族和脂环族一元醇。
5.如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中所要求保护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元醇包含至少一个芳族环。
6.如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中所要求保护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元醇是2-苯氧基乙醇。
7.如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中所要求保护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羧酸是多羧酸单体。
8.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中所要求保护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羧酸是柠檬酸。
9.如权利要求1中所要求保护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氢化糖在所述碳水化合物中的比例为25重量%至100重量%。
10.如权利要求8中所要求保护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碳水化合物含有至少30重量%、优选至少50重量%和特别为至少70重量%的氢化糖。
11.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中所要求保护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氢化糖选自单糖、二糖、寡糖和多糖及其混合物的氢化产物。
12.如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中所要求保护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氢化糖是淀粉水解物的氢化产物。
13. 如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中所要求保护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分(a)和所述组分(b)各自独立地占所述施胶组合物的固体的30至70 重量%。
14. 制造基于矿物棉的隔绝产品的方法,包括:
- 将如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中所要求保护的水性施胶组合物施加到矿物棉纤维上,并
- 蒸发所述水性施胶组合物的溶剂相并热硬化所述组合物的非挥发性残余物。
15.经由如权利要求14中所要求保护的方法获得的隔音和/或绝热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