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底漆组合物,包含:
包含多元羧酸残基和二醇残基的聚酯树脂;和
经改性的聚烯烃树脂,
所述多元羧酸残基包含三价或更高价的多元羧酸残基和含金属磺酸盐基团的多元羧酸残基中的至少一种,并且
所述聚酯树脂与所述经改性的聚烯烃树脂的质量比在8:2至2:8的范围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底漆组合物,其中
所述聚酯树脂的酸值在2mg KOH/g至100mg KOH/g的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底漆组合物,其中
所述多元羧酸残基包含所述含金属磺酸盐基团的多元羧酸残基;并且
所述聚酯树脂中所述含金属磺酸盐基团的多元羧酸残基的含量相对于所述多元羧酸残基的总含量的百分比在1mol%至60mol%的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底漆组合物,其中
所述经改性的聚烯烃树脂包含经酸改性的聚烯烃树脂。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底漆组合物,其中
所述经酸改性的聚烯烃树脂包含经马来酸改性的聚烯烃树脂和经马来酸酐改性的聚烯烃树脂中的至少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底漆组合物,其中
所述经改性的聚烯烃树脂是非氯化的。
7.一种层合材料,包括
基材;和
在所述基材上的底漆层,
所述底漆层由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底漆组合物形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层合材料,还包括
在所述底漆层上由金属或树脂制成的外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