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下疏水木器漆及其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245288阅读:27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三元正极材料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水下疏水木器漆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木器漆大多还是油性漆,但油性漆存在污染和对有机溶剂的需求量大等问题。与油性木器漆相比,水性木器漆具有无毒无味、无污染等特点,因此在环保问题备受关注的今天,水性木器漆的发展和成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然而目前市面上的木器漆虽然具有良好的防水效果,但是其在水下难以长时间使用,防水层极易被腐蚀,导致木器的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水下疏水木器漆及其制备方法,本发明制备方法简单,快速方便,具有良好的疏水性效果,同时良好的固化性能与耐水性能。

一种水下疏水木器漆,其配方如下:

聚丙烯酸酯20-35份、疏水性聚氨酯3-5份、分散剂6-9份、增稠剂2-4份、消泡剂1-3份、成膜助剂0.5-1.2份。

所述聚丙烯酸酯采用聚丙烯酸甲酯、聚丙烯酸正丁酯、聚丙烯酸异丙酯、聚丙烯酸正丙酯中的一种。

所述疏水性聚氨酯采用疏水性含氟聚氨酯或疏水性聚醚型聚氨酯。

所述分散剂采用微晶石蜡与高级硬脂酸的混合物,所述微晶石蜡与高级硬脂酸的配比为3-7。

所述增稠剂采用低分子聚乙烯蜡。

所述消泡剂采用聚二甲基硅氧烷或磷酸三丁酯。

所述助膜助剂采用疏水醚酯类,采用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所述木器漆使用方法,其步骤如下:

步骤1,将木器漆均匀涂覆在木材表面,烘干固化,所述烘干温度为50-60℃,固化时间为10-20min;

步骤2,将木器漆涂覆的木材进行红外烘烤,所述烘烤时间为3-5min;

步骤3,烘烤后的木材进行快速风冷即可得到疏水木器漆,所述风冷速度为10-25mL/min。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发明制备方法简单,快速方便,具有良好的疏水性效果,同时良好的固化性能与耐水性能。

2、本发明以疏水性聚丙烯酸酯为材料,辅以疏水性聚氨酯,经反应后形成疏水性更佳的树脂底料,同时采用低挥发型材料,具有不错的疏水性效果。

3、本发明采用疏水性原材料能够保证木器漆具有良好的防水效果,同时红外光光照后,能够加快内部VOC的排放,保证材料的使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1

一种水下疏水木器漆,其配方如下:

聚丙烯酸酯20份、疏水性聚氨酯3份、分散剂6份、增稠剂2份、消泡剂1份、成膜助剂0.5份。

所述聚丙烯酸酯采用聚丙烯酸甲酯。

所述疏水性聚氨酯采用疏水性含氟聚氨酯。

所述分散剂采用微晶石蜡与高级硬脂酸的混合物,所述微晶石蜡与高级硬脂酸的配比为3。

所述增稠剂采用低分子聚乙烯蜡。

所述消泡剂采用聚二甲基硅氧烷。

所述助膜助剂采用疏水醚酯类,采用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所述木器漆使用方法,其步骤如下:

步骤1,将木器漆均匀涂覆在木材表面,烘干固化,所述烘干温度为50℃,固化时间为10min;

步骤2,将木器漆涂覆的木材进行红外烘烤,所述烘烤时间为3min;

步骤3,烘烤后的木材进行快速风冷即可得到疏水木器漆,所述风冷速度为10mL/min。

实施例2

一种水下疏水木器漆,其配方如下:

聚丙烯酸酯35份、疏水性聚氨酯5份、分散剂9份、增稠剂4份、消泡剂3份、成膜助剂1.2份。

所述聚丙烯酸酯采用聚丙烯酸正丁酯。

所述疏水性聚氨酯采用疏水性聚醚型聚氨酯。

所述分散剂采用微晶石蜡与高级硬脂酸的混合物,所述微晶石蜡与高级硬脂酸的配比为7。

所述增稠剂采用低分子聚乙烯蜡。

所述消泡剂采用磷酸三丁酯。

所述助膜助剂采用疏水醚酯类,采用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所述木器漆使用方法,其步骤如下:

步骤1,将木器漆均匀涂覆在木材表面,烘干固化,所述烘干温度为60℃,固化时间为20min;

步骤2,将木器漆涂覆的木材进行红外烘烤,所述烘烤时间为3-5min;

步骤3,烘烤后的木材进行快速风冷即可得到疏水木器漆,所述风冷速度为25mL/min。

实施例3

一种水下疏水木器漆,其配方如下:

聚丙烯酸酯16份、疏水性聚氨酯4份、分散剂8份、增稠剂3份、消泡剂2份、成膜助剂1.0份。

所述聚丙烯酸酯采用聚丙烯酸异丙酯。

所述疏水性聚氨酯采用疏水性含氟聚氨酯。

所述分散剂采用微晶石蜡与高级硬脂酸的混合物,所述微晶石蜡与高级硬脂酸的配比为5。

所述增稠剂采用低分子聚乙烯蜡。

所述消泡剂采用磷酸三丁酯。

所述助膜助剂采用疏水醚酯类,采用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所述木器漆使用方法,其步骤如下:

步骤1,将木器漆均匀涂覆在木材表面,烘干固化,所述烘干温度为55℃,固化时间为15min;

步骤2,将木器漆涂覆的木材进行红外烘烤,所述烘烤时间为4min;

步骤3,烘烤后的木材进行快速风冷即可得到疏水木器漆,所述风冷速度为15mL/min。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一实施例,并不限制本发明,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的方式所获得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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