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绝缘隔热的铝箔胶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30912发布日期:2019-11-01 22:32阅读:612来源:国知局
一种绝缘隔热的铝箔胶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胶带领域,尤其是一种绝缘隔热的铝箔胶带。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技术迅速发展,电脑、手机等得以广泛应用和密集配置,使空间充满了不同波长和频率的电磁波,这些电磁波不仅干扰了电子产品的正常使用,而且还对人体各器官、组织产生不同程度的伤害。

铝箔胶带应用于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中,主要用于抗辐射。而在实际应用中除了要抗辐射,同时可能还需要满足如绝缘、耐高温等要求,衍生出各种各样功能的铝箔胶带。



技术实现要素: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鉴于以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问题是在实际应用中铝箔胶带在反射电磁波时不是反射所有电磁波,一小部分会转化为热能被铝箔吸收,如果电磁波过多会使胶带变热,铝箔是金属会导电在应用于带电部位时就需要绝缘,不然可能造成短路、触电等危险;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绝缘隔热的铝箔胶带。

技术方案

一种绝缘隔热的铝箔胶带,包括保护膜、胶带本体;胶带本体包括亚克力胶层、绝缘层、隔热层、铝箔层;所述隔热层位于铝箔层下;所述绝缘层位于隔热层下;所述亚克力胶层位于绝缘层下;所述保护膜吸附于亚克力胶层之下。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绝缘隔热的铝箔胶带可进一步的设置为所述铝箔层一侧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形状为等腰梯形。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绝缘隔热的铝箔胶带可进一步的设置为所述隔热层的靠近铝箔层的一侧设有凸槽,所述凸槽的形状为等腰梯形。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绝缘隔热的铝箔胶带可进一步的设置为所述隔热层凸槽与铝箔层凹槽铆接。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绝缘隔热的铝箔胶带可进一步的设置为所述铝箔层与隔热层的厚度均设为15μm-20μm。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绝缘隔热的铝箔胶带可进一步的设置为所述铝箔层与隔热层用胶连接,所述隔热层与绝缘层用胶连接,所述绝缘层下粘有亚克力胶层。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绝缘隔热的铝箔胶带可进一步的设置为所述铝箔层的厚度为10μm-15μm;所述隔热层的厚度为5μm-10μm。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绝缘隔热的铝箔胶带可进一步的设置为所述铝箔层上表面设有均布的球形凸起与球形凹陷;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绝缘隔热的铝箔胶带可进一步的设置为所述绝缘层宽度大于其他各膜层宽度且两边伸出部分宽度相等;所述保护膜上均布五条胶带本体。

(三)有益效果

1、铝箔胶带在反射电磁波时不是反射所有电磁波,一小部分会转化为热能被铝箔吸收,如果电磁波过多会使胶带变热,这时候就需要隔热,隔热层的存在使本实用新型获得良好的隔热性能。

2、铝箔是金属会导电在应用到带电部位使就需要绝缘,不然可能造成短路,触电等危险;绝缘层的存在使得本实用新型获得良好的绝缘能力。

3、铝箔层表面有球形凸起与凹陷,使得本实用新型获得良好的防滑性能。

4、铝箔层与隔热层采用铆接,使得在温度过高时不会产生脱胶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胶带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A部放大示意图;

图3为铝箔层剖面示意图;

图4为隔热层剖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1-4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对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一种绝缘隔热的铝箔胶带,包括保护膜2、胶带本体1;胶带本体1包括亚克力胶层6、绝缘层5、隔热层4、铝箔层3;铝箔层3下部设有隔热层4,两者可使用胶黏贴连接;或者铝箔层3设有等腰梯形的凹槽9,隔热层4设有等腰梯形的凸槽10,两者使用铆接连接;使用胶黏贴连接,铝箔层3厚度在10μm-15μm之间,隔热层4厚度在5μm-10μm之间;而使用铆接连接会使得铝箔层3与隔热层4厚度都在15μm-20μm之间,因此使用黏贴连接可以使胶带更轻薄,但使用铆接连接却可防止了铝箔层3过热发生开裂现象。

隔热层4之下设有绝缘层5,隔热层4与绝缘层5之间用胶粘连,因有隔热层4将热量隔绝在外不用担心因过热而开裂。绝缘层5宽度大于其他各层宽度,且超出的两边宽度相等,防止铝箔层3从侧面接触带电部位从而引发短路,触电等危险。

绝缘层5下设有亚克力胶层6,亚克力胶层6粘连绝缘层5;亚克力胶层6下设有保护膜2,保护膜2粘贴亚克力胶层6上;保护膜2起到起到保护亚克力胶层6表面粘性的作用,五条胶带本体1均匀分布于保护膜2上,保护绝缘层5两端伸出部分防止其破损。

铝箔层3上表面均匀分布有球形凸起与凹陷,使得胶带有良好的防滑性能。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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