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护围结构防水涂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915372发布日期:2020-05-29 13:27阅读:34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防水涂料技术领域,具体是建筑护围结构防水涂料。



背景技术:

渗漏,尤其是建筑地下防水工程的渗漏,甚至被称作建筑的“癌症”。建筑地下防水工程的渗漏每年给消费者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的同时,还严重制约了建筑物的生命周期。更为重要的是,渗漏意味着地下混凝土结构可能存有缺陷,如酥松、孔洞、贯通裂缝等等。在地下水的侵蚀下,随着时间的累积,这些缺陷会逐渐扩大,导致钢筋锈蚀、混凝土劣化等一系列问题,损伤建筑结构,引发建筑形态改变,危害建筑安全。有统计表明,我国建筑工程渗漏率达60%以上,多年来居高不下。根据对国内建筑事故的调查,70%以上的公用、民用建筑物事故来自屋面和外墙渗漏,特别是剧场、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设施,80%以上都出现过渗漏事故;80%以上的地铁、隧道及市政工程都曾出现因混凝土开裂而导致的工程渗漏事故。而渗透因素包括如下方面:1.混凝土外墙裂缝引起的渗漏;2.砖混结构外墙裂缝引起的渗漏;3.砌体外墙缝隙引起的渗漏;4.混水墙外粉刷分格缝破损引起的渗漏;5.门窗洞口周边封堵不严引起的渗漏;6.细部构造不当引起的渗漏;7.外墙安装空调器、商业广告牌引起的渗漏;8.外墙装饰面施工质量不良引起的渗漏;9.预制钢筋混凝土外墙板板缝渗漏。

除了在工程结构性渗漏外,我国在建筑护围结构防水上,设计缺陷更尤为明显,其中硅烷改性体系是将硅烷改性树脂添加防水小分子,喷涂在建筑材料上,通过湿气固化,形成防水透气膜,但是这种涂料缺点也较为明显:硅烷改性树脂一个重要缺陷是撕裂强度过低。这种材料在欧美国家的民用建筑上,撕裂强度可以达到标准要求;但对于国内的高层建筑,特别是国家大力推广的装配式建筑,被动式房屋,撕裂强度就大大不足了;硅烷改性树脂本身的防水能力不是很好,具体防水性能体现在防水透气膜的透气性能要求上不能满足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建筑护围结构防水涂料,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建筑护围结构防水涂料,由下列原料按照比例组分制备而成:

普通硅烷改性树脂25-60%、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0-35%、碳酸钙31.5%、钛白粉5%、耐高温添加剂0.2%、抗紫外线添加剂0.2%、除水剂0.7%、表面活性剂0-0.3%、附着力增强剂1.5%、催化剂0.6%。

对本发明进一步的描述,由下列原料按照比例组分制备而成:

普通硅烷改性树脂50%、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10%、碳酸钙31.5%、钛白粉5%、耐高温添加剂0.2%、抗紫外线添加剂0.2%、除水剂0.7%、附着力增强剂1.5%、催化剂0.6%。

对本发明进一步的描述,由下列原料按照比例组分制备而成:

普通硅烷改性树脂45%、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15%、碳酸钙31.5%、钛白粉5%、耐高温添加剂0.2%、抗紫外线添加剂0.2%、除水剂0.7%、附着力增强剂1.5%、催化剂0.6%。

对本发明进一步的描述,由下列原料按照比例组分制备而成:

普通硅烷改性树脂40%、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20%、碳酸钙31.5%、钛白粉5%、耐高温添加剂0.2%、抗紫外线添加剂0.2%、除水剂0.7%、附着力增强剂1.5%、催化剂0.6%。

对本发明进一步的描述,由下列原料按照比例组分制备而成:

普通硅烷改性树脂35%、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20%、碳酸钙31.5%、钛白粉5%、耐高温添加剂0.2%、抗紫外线添加剂0.2%、除水剂0.7%、附着力增强剂1.5%、催化剂0.6%。

对本发明进一步的描述,由下列原料按照比例组分制备而成:

普通硅烷改性树脂30%、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30%、碳酸钙31.5%、钛白粉5%、耐高温添加剂0.2%、抗紫外线添加剂0.2%、除水剂0.7%、附着力增强剂1.5%、催化剂0.6%。

对本发明进一步的描述,由下列原料按照比例组分制备而成:

普通硅烷改性树脂25%、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35%、碳酸钙31.5%、钛白粉5%、耐高温添加剂0.2%、抗紫外线添加剂0.2%、除水剂0.7%、附着力增强剂1.5%、催化剂0.6%。

对本发明进一步的描述,所述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由两种方法合成,包括一步合成法及二步合成法,其中:

一步合成法为聚四氢弗兰醚与异氰酸酯硅烷直接进行反应合成;

二步合成法为聚四氢弗兰醚与双功能团异氰酸酯进行反应,合成为异氰酸酯封端的聚四氢弗兰预聚体,然后将异氰酸酯封端的聚四氢弗兰预聚体与仲胺硅烷反应,合成为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

合成一种新的硅烷改性树脂,既能增加硅烷改性防水透气涂料的撕裂强度,又能避免使用表面活性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普通硅烷改性树脂50%、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10%、碳酸钙31.5%、钛白粉5%、耐高温添加剂0.2%、抗紫外线添加剂0.2%、除水剂0.7%、附着力增强剂1.5%、催化剂0.6%。

实施例2:

普通硅烷改性树脂45%、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15%、碳酸钙31.5%、钛白粉5%、耐高温添加剂0.2%、抗紫外线添加剂0.2%、除水剂0.7%、附着力增强剂1.5%、催化剂0.6%。

实施例3:

普通硅烷改性树脂40%、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20%、碳酸钙31.5%、钛白粉5%、耐高温添加剂0.2%、抗紫外线添加剂0.2%、除水剂0.7%、附着力增强剂1.5%、催化剂0.6%。

实施例4;

普通硅烷改性树脂35%、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20%、碳酸钙31.5%、钛白粉5%、耐高温添加剂0.2%、抗紫外线添加剂0.2%、除水剂0.7%、附着力增强剂1.5%、催化剂0.6%。

实施例5:

普通硅烷改性树脂30%、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30%、碳酸钙31.5%、钛白粉5%、耐高温添加剂0.2%、抗紫外线添加剂0.2%、除水剂0.7%、附着力增强剂1.5%、催化剂0.6%。

实施例6:

普通硅烷改性树脂25%、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35%、碳酸钙31.5%、钛白粉5%、耐高温添加剂0.2%、抗紫外线添加剂0.2%、除水剂0.7%、附着力增强剂1.5%、催化剂0.6%。

参考实施例:

普通硅烷改性树脂60%、硅烷改性聚四氢弗兰0、碳酸钙31.5%、钛白粉5%、耐高温添加剂0.2%、抗紫外线添加剂0.2%、除水剂0.7%、表面活性剂0.3%、附着力增强剂1.5%、催化剂0.6%。

其中,侧视结果如下表所示:

与国外现有产品性能测试

在本实施例中,所用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

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一特征。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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