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及具有此紧急刹车报警系统的机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37735阅读:28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及具有此紧急刹车报警系统的机动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机动车安全系统。具体而言,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紧急刹车报警系统。此外,还涉及一种具有此紧急刹车报警系统的机动车。
背景技术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激增和机动车性能的提高、尤其是车速的提高,发生汽车追尾事件也越来越多,这不仅造成财产损失,严重的还会造成人员伤亡。追尾事件大多由于前车紧急刹车,后车没有及时得到报警信号,刹车不及时而导致。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很容易造成连环追尾。这首先一点是由于,目前大多数汽车采用单一的刹车信号,即,其在普通刹车和紧急刹车时是一样的,因而不能及时引起注意,并且,不能给驾驶员提供足够的提醒作用,导致驾驶员无法及早地以及准确地判断前面车辆的刹车状况,不能及时采取避害措施。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现有技术中,例如文献ZL932^130. 9中,提出了在刹车踏板被触动之前通过所采集到的油门踏板的松开信号来提前接通刹车灯,以增长可供尾随车辆驾驶员进行判断的时间;然而,在这种现有技术中,尽管尾随车辆驾驶员拥有更长的时间来进行判断,然而其所能获得的警告信号仍然是普通刹车灯信号,因而,作用并不明显;并且,弃用真正的刹车信号而用油门信号来判断刹车状况,可能存在误判,从而形成“紧急刹车”假象,对尾随车辆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另外,现有技术中,例如在文献ZL200520097766. 2中,还建议通过加装单独的单片机来监控车速变化并且据此发出紧急刹车信号,该紧急刹车信号由加装的LED矩阵发出,该LED矩阵与单片机相连接;然而这种方案同样存在缺陷而未能满足实际需求,例如,单独加装的单片机和LED矩阵在成本和可靠性方面都未能令人满意;该方案无法根据实际行车状况采用相应的判断条件,从而,可能造成误判(在不存在紧急刹车时发出错误信号)或者判断迟滞(在存在紧急刹车时过迟发出信号)。因此,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都无法满足交通参与人员的实际需求。

实用新型内容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机动车的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借助于该系统,能够利用简单的信号的获取和处理,可靠地实现紧急刹车报警,并且,能够显著地降低实现紧急刹车报警所需的成本。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该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具有控制装置和紧急刹车警告灯,该控制装置包括采集单元,该采集单元采集刹车信号和车速信号并将该刹车信号生效瞬间的车速信号的值作为车速初值;车速比较单元,该车速比较单元与该采集单元相连接,从该采集单元获取该车速初值,并将该车速初值与预定的紧急刹车速度阈值进行比较;计时单元,该计时单元与该车速比较单元相连接,当该车速初值大于该紧急刹车速度阈值时,该计时单元给定刹车持续时长;[0010]其中,该计时单元与该采集单元相连接并将该刹车持续时长提供至该采集单元, 该采集单元按照该刹车持续时长对该车速信号进行监控并将刹车持续时间达到该刹车持续时长时所采集到的车速信号的值作为车速末值;并且,该控制装置还包括判断单元,其与采集单元和计时单元相连接并与所述紧急刹车警告灯相连接,并且,该判断单元从该采集单元获取车速初值并确定加速度阈值;此夕卜,该判断单元还从该采集单元获取车速末值并从计时单元获取刹车持续时长,并且,基于该车速初值、车速末值以及刹车持续时长来确定该刹车持续时长期间的平均加速度,当该平均加速度大于该加速度阈值时,该判断单元对该紧急刹车警告灯进行控制以发出紧急刹车报警信号;其中,计时单元设置成使得,车速初值越高则该刹车持续时长越小,并且/或者, 判断单元设置成使得,车速初值越高则该加速度阈值越小。在根据本发明的紧急刹车报警系统中,同时使用了刹车信号和车速信号作为进行判断的输入信号,从而确保,仅在驾驶员有意识进行刹车、更确切地说,有意识地进行急刹车的时候,才向尾随车辆发出报警信号,也就是说,由于路况干扰或车速测量装置误差所导致的短时的车速下降即使产生了较大的加速度(由于这种短时的车速下降发生在很短的时间段内,因而,其加速度可能相当大,但实际的车速下降不大),也不会发出误报警。由此可靠地避免了误报警对尾随车辆的干扰,防止由于误报警而造成尾随车辆驾驶员的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致在确实出现紧急刹车时反应不及时。此外,刹车信号和车速信号均为机动车中能够简单且极其可靠地确定的参量,这进一步确保了使用刹车信号和车速信号来进行判断可实现极高的判断结果可靠性。再者,对刹车信号和车速信号的处理所需的计算量很小,从而,在确保高的可靠性的同时大大减轻了控制装置的计算负担,这一方面降低了用于计算所需的控制装置的成本,另一方面确保了计算和判断的高度实时性,而在高速行驶的机动车中,这种高度的实时性对于确保行车安全性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采用一定的紧急刹车速度阈值对进行刹车时的行车状况进行初步判断,由此,在车速较低时,确保不发出紧急刹车报警信号;这一方面有利于降低报警系统的计算负担,另一方面减少了对尾随车辆的干扰。这尤其是因为,在车速较低时,即使刹车强度较大, 尾随车辆的驾驶员也有足够的时间来根据前车的刹车灯信号进行相应操作,紧急刹车报警信号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必要的。根据本发明的紧急刹车报警系统的突出优点尤其地还在于,不仅能够向尾随车辆发出紧急刹车报警信号,而且能够根据相应的行车状况而在恰当的时间点上发出该紧急刹车报警信号;这一方面意味着,不会过早地(也就是说,在未确定紧急刹车状况之前)发出报警信号;另一方面意味着,报警信号的发出不会过晚,以致尾随车辆在获知该紧急刹车报警信号时已没有足够时间作出反应;这在本发明中尤其通过如下措施来实现,即,根据采集到刹车信号的瞬间的车速信号来确定判断紧急刹车的刹车持续时长,并且/或者,根据采集到刹车信号的瞬间的车速信号来确定用于判断紧急刹车的加速度阈值。开始刹车的瞬间的车速越高,则可供尾随车辆的驾驶员使用以作出反应的时间则越短,在这种情况下,适当地缩短刹车持续时长有利于提高安全性。此外,车速越高,则可能造成追尾事故的风险就越高,因而,判断是否存在“紧急刹车”的标准相应地也更严格,因此,根据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例而规定,刹车信号生效瞬间的车速越高,所采用的加速度阈值越小。根据本发明的一种实施例,刹车持续时长和/或加速度阈值可随刹车信号生效瞬间的车速的变化而连续变化;根据本发明的另一种实施例,刹车持续时长和/或加速度阈值可随刹车信号生效瞬间的车速的变化而从多个离散值中选取,从而,在确保所需精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计
铃旦昇里。根据本发明的又一种实施例,按照刹车持续时长进行的计时采用第一模式,S卩,所计时间为单次连贯刹车所持续的时间,这意味着,如果在刹车期间,刹车踏板被松开,则计时中断,再次踏下刹车踏板时,重新开始计时。根据本发明的还一种实施例,按照刹车持续时长进行的计时采用第二模式,S卩,所计时间为刹车信号的累计持续时间,也就是说,即使刹车期间例如由于道路颠簸造成驾驶员踩刹车踏板的动作短时中断,计时也不停止。在路面状况较差时,第二模式尤其地有利。根据本发明的再一种实施例,可借助于机动车的传感器(例如振动传感器或垂直加速度传感器)来识别路面状况并相应地自动地进行第一模式和第二模式之间的切换。根据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例,该控制装置为该机动车的车身控制器,并且/或者,该紧急刹车警告灯为该机动车的左转向灯和右转向灯,在发出该紧急刹车报警信号时, 该左转向灯和右转向灯同步闪烁。采用机动车的车身控制器作为控制装置,则不再需要为实现紧急刹车报警而加装单独的控制装置,例如现有技术中常用的单片机。这一方面降低了硬件成本,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原车的车身控制器可靠度高的优点。单独加装的控制装置由于其制造、调试、装配等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不可避免地会使使用者对其可信度产生疑虑;而原车的车身控制器则显然具有更高的可信度;由于紧急刹车报警功能与人身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因而,根据本发明的采用车身控制器作为控制装置的设计方案显然更容易被使用者所接受且确实能够提供更高的可靠性。采用机动车的左转向灯和右转向灯作为紧急刹车警告灯,同样具有降低成本和提高可靠度的显著优点。这是因为,举例而言,采用根据本发明的这种方案,完全无需进行额外的信号线和供电线连接。此外,这种方案还具有传递信息含义明确的优点,在机动车出现故障而在路边紧急停放时,同时闪烁的左转向灯和右转向灯用于告知后面车辆的驾驶员,该机动车出现了故障(“紧急状况”),注意避让;由此,当以相同或相近方式闪烁的左右转向灯与普通刹车灯同时起作用时,尾随车辆驾驶员能够立即意识到,前面的机动车在“进行刹车”并且存在“紧急状况”。即使尾随车辆的驾驶员不熟悉根据本发明的紧急刹车报警装置,也能够迅速地联想到上述含义;相反,现有技术中单独设立的紧急刹车警告灯通常含义不明确,这不仅不利于警告尾随车辆的驾驶员,而且可能适得其反,造成尾随车辆驾驶员对该“奇特的”信号灯产生好奇甚至意图更加接近以看清楚该信号灯;或者,现有技术中的单独设立的紧急刹车警告灯不得不用多个字符(例如“紧急刹车”)来发出警报,然而,这种方式一方面使得显示装置变复杂而成本上升,另一方面,在情况紧急时, 尾随车辆驾驶员未必能够迅速看清该多个字符,这可能导致其来不及采取应对措施,造成潜在的风险。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该刹车信号由机动车的刹车踏板的刹车开关所提供, 并且/或者,该车速信号由刹车控制系统提供。[0026]优选地,该车速信号由ABS系统或ESP系统提供,并且优选地,该ABS系统或ESP 系统通过CAN总线与该控制装置相连接。机动车的刹车踏板上通常附设有带有常闭触点和常开触点的刹车开关。在这种情况下,当刹车踏板被踩下时,常闭触点打开而同时常开触点闭合,由此产生刹车信号并传递至采集单元。通过对由两个触点的切换产生的同时的两个电平变化进行检测,有效地保证了刹车信号的检测可靠性,避免了仅对一个触点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可能存在的误测。为了进一步简化根据本发明的紧急刹车报警系统的结构,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而规定,直接从机动车刹车系统获取车速信号。优选地,控制装置的采集单元通过 CAN总线与机动车的刹车系统例如ABS系统或ESP系统相连并实时地接收车速信号。通过这种措施,省去了专门设置的加速度传感器或速度传感器以及相应的接线,并且充分利用 CAN总线的传输性能保证了车速信号的实时性。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该控制装置还包括停止单元,在刹车信号失效瞬间,该停止单元给定刹车失效持续时长并按照该刹车失效持续时长开始计时,如果该刹车失效持续时长期间车速信号的值的增加量大于预定值并且/或者油门踏板被踏下,则该停止单元 (例如通过对紧急刹车警告灯进行控制而)停止该紧急刹车报警信号。通过这种措施确保了,在紧急刹车报警信号生效后,报警系统立即开始对行车状况进行监控以确定该报警信号应继续生效还是应当被取消。尤其地,由于外部干扰,例如路面颠簸,可能造成刹车踏板无意的回弹,因此,根据本发明而规定,不是在刹车信号失效瞬间就停止警报信号,而是从刹车信号失效瞬间开始监控车速是否出现有效的或明显的回升。这种车速回升通常表征着驾驶员的停止刹车并重新恢复正常驾驶的意愿,换而言之,表明紧急刹车状况不再存在。以此为依据来停止紧急刹车报警信号,使得报警信号的发出和停止均能够确实反映出当前的实际行车状况,从而为尾随车辆的驾驶员提供准确的信息。 这还有效地避免了紧急刹车报警信号的频繁的反复生效和停止,从而避免了对尾随车辆驾驶员造成干扰。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该控制装置还包括停止单元,该停止单元接收手动操纵信号时停止该紧急刹车报警信号(例如,通过对紧急刹车警告灯进行控制以使其停止闪烁),其中,手动操纵信号通过该机动车的操作人员对故障停车灯开关和/或转向灯拨杆所进行的操纵而产生。根据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例而规定,可通过手动方式来停止紧急刹车报警信号,举例而言,驾驶员可通过按压故障停车开关或者拨动转向灯拨杆来停止该报警信号。在紧急刹车状况不再存在的前提下,驾驶员有足够的时间来进行上述操作,从而确保了,即使报警信号的自动停止功能失效,也能够通过简单的操作来手动取消报警信号,避免对尾随车辆驾驶员造成错误的警告。此外,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机动车,该机动车具有如上所述的根据本发明的紧急刹车报警系统。由此,该机动车具有尤其高的防追尾碰撞安全性。

下面借助图纸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作说明。其中图1显示了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系统框图;[0036]图2显示了本发明又一个实施例的系统框图;图3a和图北显示了本发明又一实施例的判断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显示了本发明一实施方式的紧急刹车报警装置的系统框图。如图1所示,根据本发明一种实施例的紧急刹车报警装置包括车身控制器BCMjlJ 车控制系统205以及刹车踏板201。车身控制器BCM对行车状况进行监控。在现代的汽车中,刹车踏板201控制刹车开关202,刹车开关202通常为双触点开关。在踩下刹车踏板201 时,刹车开关202的常闭触点打开且同时常开触点闭合。车身控制器BCM采集刹车开关202 的状态变化,确认驾驶员的刹车动作。其中,通过对由两个触点的切换产生的同时的两个电平变化进行检测,有效地保证了刹车信号的检测可靠性,避免了仅对一个触点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可能存在的误测。在通过两个触点的电平变化的检测确认驾驶员进行有意识的刹车同时,车身控制器BCM对当前的车速信号进行采集并据此进行判断。该车速信号优选由刹车控制系统205 例如ABS或ESP所提供且尤其优选地通过CAN总线而被接收。如果所接收到的于该瞬间的车速大于设定的紧急刹车速度阈值则车身控制器BCM启动T时间定时;否则,T时间定时不启动且车身控制器BCM继续进行上述监控。紧急刹车速度阈值可为固定值且可根据整车实验来标定或根据法规要求而确定,例如可为96km/h。优选地,紧急刹车速度阈值为可变值, 其可相应于实际状况而从预定的特性曲线族中取值。启动“T时间定时”意思为,在一定的刹车持续时长T内对车速进行监控,该刹车持续时长T可为固定值,例如Is。优选地,该刹车持续时长T可相应于实际状况而从预定的特性曲线族中取值,就如以下将详细描述的那样。在启动T时间定时之后,若刹车踏板201 —直处于踩下状态且T时间定时到,则根据在T时间内车速变化计算出汽车在这段时间内的平均减速加速度值。若T时间内的平均减速加速度值大于预设值,则认为汽车处于紧急刹车状态,否则判定为非紧急刹车状态。预设值可以是固定值且可根据整车实验来标定,例如可为4. 9 m/s2。优选地,其同样可以是可变值,即,相应于实际状况而从预定的特性曲线族中取值,就如以下将详细描述的那样。车身控制器BCM判定汽车处于紧急刹车状态后,控制左右转向灯以特定频率同步闪烁点亮。该特定频率在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适当的取值,以确保能够醒目地引起尾随车辆驾驶员的注意且能够向其传递明确的信息。举例而言,闪烁周期为353ms亮,353ms灭。 由此,根据本发明的方案能够传递含义明确的信息。根据现代汽车的法规规范,在机动车出现故障而在路边紧急停放时,利用同时闪烁的左转向灯和右转向灯来告知后面车辆的驾驶员,该机动车出现了故障,注意避让;由此,根据本发明的方案所采用的紧急刹车信号将同步闪烁的左右转向灯与普通刹车灯结合,一方面通过动态的显示而引起注意,另一方面明确传递如下信息前面的机动车在“进行刹车”并且存在“紧急状况”。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刹车控制系统205借助于车速传感器204获取车速值; 显然,该车速值同样可采用其它已知的方式来获取,例如,在必要时借助于GPS信号而获取。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车身控制器BCM与左右转向灯206相连接,在车身控制器BCM的控制下,左右转向灯206进行闪烁或停止闪烁。同样可设置,通过开关207而以手动方式来停止左右转向灯206的闪烁从而关闭紧急刹车信号。如图2所示,根据本发明的另一种实施方式,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具有控制装置3和紧急刹车警告灯6,该控制装置3包括采集单元31,车速比较单元32以及计时单元33,其中,该采集单元31采集刹车信号B和车速信号V并将该刹车信号B生效瞬间的车速信号V的值作为车速初值Vst ;该车速比较单元32与该采集单元31相连接,从该采集单元31获取该车速初值Vst,并将该车速初值Vst与紧急刹车速度阈值Sv进行比较;该计时单元33与该车速比较单元32相连接,当该车速初值Vst大于该紧急刹车速度阈值Sv时,该计时单元33给定刹车持续时长T ;并且,其中,该计时单元33与该采集单元31相连接并将该刹车持续时长T 提供至该采集单元31,该采集单元31按照该刹车持续时长T对该车速信号V进行监控并将刹车持续时间达到该刹车持续时长T时所采集到的车速信号V的值作为车速末值Ved ;并且,该控制装置3还包括判断单元34,判断单元34与采集单元31、计时单元33相连接且与紧急刹车警告灯6相连接,并且,该判断单元34从该采集单元31获取车速初值Vst并确定加速度阈值Μ ;此外,该判断单元34还从该采集单元31获取车速末值Ved并从计时单元 33获取刹车持续时长T,并且,基于该车速初值Vst、车速末值Ved以及刹车持续时长T来确定该刹车持续时长T期间的平均加速度ajiiean,当该平均加速度ajiiean大于该加速度阈值时,该判断单元34对该紧急刹车警告灯6进行控制以发出紧急刹车报警信号;其中, 计时单元33设置成使得,车速初值Vst越高则该刹车持续时长T越小,并且/或者,判断单元34设置成使得,车速初值Vst越高则该加速度阈值Μ越小。根据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例,采用机动车的车身控制器BCM作为控制装置3。根据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例,使机动车的左转向灯和右转向灯同步闪烁,从而充当紧急刹车警告灯6。由此,与现有技术中常用的单片机相比,降低了硬件成本且提高了控制装置的可靠度。此外,无需进行额外的信号线和供电线连接。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该刹车信号B由机动车的刹车踏板的刹车开关所提供,该刹车开关可如上述实施例中该那样为双触点开关,或者也可为其它合适类型的开关。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该车速信号V由刹车控制系统提供。优选地,该车速信号V由ABS 系统或ESP系统提供。在现代的车辆中,通常都装备有ABS系统,甚至装备有ESP系统。由此,根据该实施例,可无需附加成本而可靠地获取车速信号。优选地,该ABS系统或ESP系统通过CAN总线与该控制装置3相连接。根据本发明的一种实施例,紧急刹车报警信号可以自动或手动停止。为实现自动的停止,根据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例而规定,该控制装置3包括停止单元39,在刹车信号B失效瞬间,该停止单元39给定刹车失效持续时长T_nb并按照该刹车失效持续时长T_nb开始计时,当该刹车失效持续时长T_nb期间车速信号V的值的增加量大于预定值时,该停止单元39停止该紧急刹车报警信号。举例而言,刹车失效持续时长T_nb为2s。当刹车踏板201从松开算起的2s时间内,车身控制器BCM检测到车速在这^内增加了 lkm/h以上,则自动控制停止紧急刹车报
警信号。[0053]根据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例,还设置有这样的停止单元39,其可接收手动操纵信号来停止该紧急刹车报警信号,其中,手动操纵信号例如通过该机动车的操作人员对故障停车灯开关和/或转向灯拨杆所进行的操纵而产生。举例而言,在报警信号持续一段时间、例如如后,可通过按动故障停车灯开关一次(在其当前处于ON状态的情况下)或两次(在其当前处于OFF状态的情况下)而手动停止紧急刹车报警信号。在根据本发明的紧急刹车报警装置中,就如在图3a中所示地,刹车持续时长T可根据标定而取一固定值,例如ls,对此,举例而言可参见图3a中的实线501 ;在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可事先通过例如实验等方式获取关于持续时长的取值曲线,其例如通过图3a中的点划线502示出。由此,实现了对实际行车条件的匹配,即,车速初值Vst越高,则可供尾随车辆的驾驶员使用以作出反应的时间则越短,因此,相应地使刹车持续时长T取值较小, 以便留下更多时间可供判断。同样可设想,该取值曲线为分段函数曲线而非点划线502所示的连续曲线,由此,在上述对行车条件的匹配和减少计算量之间实现了较好的折衷。同样,根据另一实施方式,还可设想的是,如在图北中所示那样,在根据本发明的紧急刹车报警装置中,加速度阈值也可取固定值(例如参见实线601)或随车速初值而变化的值,例如随车速初值连续变化的值(例如参见点划线602)或分段变化的值(图中未示出)。举例而言可规定,若车速初值在96 160km/h范围内,则加速度阈值为5. 4m/s2,若车速初值大于160km/h,例如在16广224km/h范围内,则加速度阈值为4. 9m/s2,由此获得随车速初值分段变化的值,从而在对行车条件的匹配与减少计算量之间实现良好的折衷。此外,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机动车,该机动车具有如上所述的根据本发明的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因此,该机动车可向尾随车辆及时发出警告。由此,该根据本发明的机动车具有尤其高的防追尾碰撞安全性。应当指出,本发明的上述各种特征可独立地或彼此结合地被应用。以上实例以解释本发明的方式提供,并且不意图限制本发明。本发明的可获得专利保护的范围由权利要求书限定,并且包括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想到的其它实例。如果这些其它实例具有与权利要求的字面语言没有区别的结构性元件,或者如果它们包括与权利要求的字面语言有非实质性区别的等效结构性元件,则这些其它实例意图处于权利要求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用于机动车的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具有控制装置(3)和紧急刹车警告灯(6),所述控制装置( 包括采集单元(31),所述采集单元(31)采集刹车信号(B)和车速信号(V)并将所述刹车信号(B)生效瞬间的车速信号(V)的值作为车速初值(Vst);车速比较单元(32),所述车速比较单元(3 与所述采集单元(31)相连接、从所述采集单元(31)获取所述车速初值(Vst)、并将所述车速初值(Vst)与预定的紧急刹车速度阈值 (Sv)进行比较;计时单元(33),所述计时单元(3 与所述车速比较单元(3 相连接,当所述车速初值 (Vst)大于所述紧急刹车速度阈值(Sv)时,所述计时单元(33)给定刹车持续时长(T);其中,所述计时单元(3 与所述采集单元(31)相连接并将所述刹车持续时长(T)提供至所述采集单元(31),所述采集单元(31)按照该刹车持续时长(T)对所述车速信号(V) 进行监控并将刹车持续时间达到所述刹车持续时长(T)时所采集到的车速信号(V)的值作为车速末值(Ved);并且,所述控制装置C3)还包括判断单元(34),所述判断单元(34)与所述采集单元 (31)及计时单元(33)相连接并与所述紧急刹车警告灯(6)相连接,并且,所述判断单元 (34)从所述采集单元(31)获取车速初值(Vst)并确定加速度阈值(Sa);此外,所述判断单元(34)还从所述采集单元(31)获取车速末值(Ved)并从计时单元(3 获取刹车持续时长(T),并且,基于所述车速初值(Vst)、车速末值(Ved)以及刹车持续时长(T)来确定该刹车持续时长(T)期间的平均加速度(ajiiean),当所述平均加速度(ajiiean)大于所述加速度阈值(Sa)时,所述判断单元(34)对所述紧急刹车警告灯(6)进行控制以发出紧急刹车报警信号;其中,所述计时单元(3 设置成,所述车速初值(Vst)越高则所述刹车持续时长(T) 越小,并且/或者,判断单元(34)设置成,所述车速初值(Vst)越高则所述加速度阈值(Sa) 越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3)为所述机动车的车身控制器(BCM),并且/或者,所述紧急刹车警告灯(6)为所述机动车的左转向灯和右转向灯,在发出所述紧急刹车报警信号时,所述左转向灯和右转向灯同步闪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刹车信号(B)由机动车的刹车踏板的刹车开关所提供,并且/或者,所述车速信号(V)由刹车控制系统提供。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速信号(V)由ABS 系统或ESP系统提供,并且优选地,所述ABS系统或ESP系统通过CAN总线与所述控制装置 (3)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3)还包括停止单元(39),在刹车信号(B)失效瞬间,所述停止单元(39)给定刹车失效持续时长(T_nb)并按照该刹车失效持续时长(T_nb)开始计时,当该刹车失效持续时长(T_ nb)期间车速信号(V)的值的增加量大于预定值时,所述停止单元(39)对所述紧急刹车警告灯(6)进行控制以停止所述紧急刹车报警信号。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3)还包括停止单元(39),所述停止单元(39)接收手动操纵信号时对所述紧急刹车警告灯(6)进行控制以停止所述紧急刹车报警信号,其中,手动操纵信号通过所述机动车的操作人员对故障停车灯开关和/或转向灯拨杆所进行的操纵而产生。
7. 一种机动车,具有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紧急刹车报警系统。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及具有此紧急刹车报警系统的机动车,该报警系统具有控制装置和紧急刹车警告灯,控制装置包括采集单元,其采集刹车信号和车速信号,刹车信号生效瞬间的车速作为车速初值;车速比较单元,其从该采集单元获取该车速初值并与紧急刹车速度阈值进行比较;计时单元,其在该车速初值大于阈值时给定刹车持续时长并将刹车持续时长提供至该采集单元,采集单元据此监控车速信号并将达到该刹车持续时长时的车速作为车速末值;控制装置还包括判断单元,其获取车速初值、确定加速度阈值、获取车速末值并获取刹车持续时长,从而确定出平均加速度并将其与加速度阈值相比较以判断紧急刹车;其中,车速初值越高,则该刹车持续时长越小且/或加速度阈值越小。
文档编号B60Q1/52GK202294491SQ20112021935
公开日2012年7月4日 申请日期2011年6月27日 优先权日2011年6月27日
发明者任强, 庞仁勇, 胡素君, 黄少堂 申请人: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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