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机动车内的储物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81663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用于机动车内的储物盒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动车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布置在机动车上的用于机动车内的储物盒。
背景技术
在机动车(主要是家用轿车)使用过程中,经常需要放置一些随身用品或垃圾,但目前的机动车上,却大多不会单独设置随身物品放置或垃圾存放的部件,这给乘车人员带来很大的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能够方便安装在机动车内,做为储存随身物品或垃圾的用于机动车内的储物盒。要解决以上所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用于机动车内的储物盒,所述的储物盒包括储物部件,连接部件,储物部件上设置卡钩,所述的连接部件一面设置卡槽,另一面设置多个按间隙布置的吸盘,所述的连接部件与机动车内连接时,连接部件通过吸盘吸附在机动车内。所述的卡钩设置为倒L形结构,储物部件与连接部件连接时,所述的卡钩设置为钩挂在卡槽内的结构。所述的储物部件上的储物腔体为长方体状结构或圆柱体状结构。所述的储物部件和连接部件均设置为由塑料加工而成的结构。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能得到以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机动车内的储物盒,通过在车内设置一个储物盒,从而使得能够存放随身物品和垃圾,储物盒结构简单,成本低。

下面对本说明书各附图所表达的内容及图中的标记作出简要的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用于机动车内的储物盒的储物部件和连接部件的俯视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用于机动车内的储物盒的储物部件的A-A面的剖视结构示意图;图中标记为:1、储物部件;2、连接部件;3、卡钩;4、卡槽;5、吸盘;6、储物腔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照附图,通过对实施例的描述,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所涉及的各构件的形状、构造、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位置及连接关系、各部分的作用及工作原理等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0016]如附图1、附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用于机动车内的储物盒,所述的储物盒包括储物部件I,连接部件2,储物部件I上设置卡钩3,所述的连接部件2 —面设置卡槽4,另一面设置多个按间隙布置的吸盘5,所述的连接部件2与机动车内连接时,连接部件2通过吸盘5吸附在机动车内。所述的卡钩3设置为倒L形结构,储物部件I与连接部件2连接时,所述的卡钩3设置为钩挂在卡槽4内的结构。所述的储物部件I上的储物腔体6为长方体状结构或圆柱体状结构。所述的储物部件I和连接部件2均设置为由塑料加工而成的结构。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机动车内的储物盒,通过在车内设置一个储物盒,从而能够方便达到存放随身物品和垃圾的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储物盒,结构简单,成本低,同时可以根据乘车人员的需要,将其吸附在车内不同位置,同时拆卸移动极其方便,可也可以根据需要,在车内设置多个储物腔体结构不同的储物盒,从而满足不同货物放置的需要,提高了储物盒的适用范围。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的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的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改进,或未经改进将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他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用于机动车内的储物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储物盒包括储物部件(I),连接部件(2),储物部件(I)上设置卡钩(3),所述的连接部件(2)—面设置卡槽(4),另一面设置多个按间隙布置的吸盘(5),所述的连接部件(2)与机动车内连接时,连接部件(2)通过吸盘(5)吸附在机动车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机动车内的储物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卡钩(3)设置为倒L形结构,储物部件(I)与连接部件(2)连接时,所述的卡钩(3)设置为钩挂在卡槽(4)内的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机动车内的储物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储物部件(I)上的储物腔体(6)为长方体状结构或圆柱体状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机动车内的储物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储物部件(I)和连接部件(2)均设置为由塑料加工而成的结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应用于机动车技术领域的用于机动车内的储物盒,所述的储物盒包括储物部件(1),连接部件(2),储物部件(1)上设置卡钩(3),所述的连接部件(2)一面设置卡槽(4),另一面设置多个按间隙布置的吸盘(5),所述的连接部件(2)与机动车内连接时,连接部件(2)通过吸盘(5)吸附在机动车内,所述的卡钩(3)设置为倒L形结构,储物部件(1)与连接部件(2)连接时,所述的卡钩(3)设置为钩挂在卡槽(4)内的结构,本实用新型的储物盒,通过在车内设置一个货物放置部件,从而使得能够存放随身物品和垃圾,货物放置部件结构简单,成本低。
文档编号B60R7/04GK202944265SQ20122054602
公开日2013年5月22日 申请日期2012年10月24日 优先权日2012年10月24日
发明者王琴, 田达笠, 朱志祥 申请人:安徽誉丰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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