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带刹行驶时的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22563阅读:426来源:国知局
汽车带刹行驶时的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属于汽车安全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汽车行驶时,某个车轮刹车片未缓解时,发出报警的装置。



背景技术:

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尤其是大型车辆,当带刹行驶时(即摩擦片和制动盘没有分离),由于摩擦片和制动盘之间的持续摩擦,使得该车轮的温度迅速上升,当温度上升到一定值时,将会造成轮胎起火,进而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

因此需要研究一种装置,在汽车正常行驶时,如果某个车轮发生带刹行驶时,将发出报警,提醒驾驶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目前尚没有发现此类专利。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以上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出一种汽车带刹行驶时的报警装置,通过设置检测电路,在释放刹车片时,电路导通,得知制动盘与摩擦片没有分离。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汽车带刹行驶时的报警装置,包括压力开关和报警灯,所述压力开关设置在汽车的主制动缸中,汽车制动时,压力开关断开,汽车解除制动时,压力开关闭合,压力开关连接至报警灯,组成主干路电路,报警灯通过至少四根导线分别连接至汽车四个轮胎的摩擦片中,组成四个支路电路,汽车制动盘连接至电源负极,压力开关连接至电源正极。

作为优选实施例:所述报警灯通过至少四根导线分别连接至汽车四个轮胎的摩擦片中的导线采用铝材料。所述导线的末端设置有导电触点。所述压力开关为常闭型压力开关。

作为优选实施例:将所述设置在主干路电路的报警灯替换为设置在四个支路中,压力开关分别连接至四个支路的报警灯,报警灯通过导线连接至汽车摩擦片。所述报警灯通过导线连接至汽车摩擦片的导线采用铝材料。所述导线的末端设置有导电触点。所述压力开关为常闭型压力开关。

本发明有益效果是:1.本实用新型可以在汽车行驶时,当有车轮带刹行驶时,及时向驾驶员发出报警。2.本实用新型只增加压力开关、报警灯等部件,具有设计简单、实施方便、性能可靠、成本低等特点。

附图说明

下面对本说明书附图所表达的内容及图中的标记作简要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的汽车制动摩擦片和制动盘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的汽车带刹行驶时的报警装置电路图方案一。

图3是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的左前轮带刹行驶报警电路。

图4是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的汽车带刹行驶时的报警装置电路图方案二。

其中,K为压力开关,L1为左前轮带刹行驶报警灯,L2为右前轮带刹行驶报警灯,L3为左后轮带刹行驶报警灯,L4为右后轮带刹行驶报警灯,1摩擦片衬垫,2摩擦片,3制动盘。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照附图,通过对实施例的描述,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如所涉及的各构件的形状、构造、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位置及连接关系、各部分的作用及工作原理、制造工艺及操作使用方法等,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以帮助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发明构思、技术方案有更完整、准确和深入的理解。

在汽车的主制动缸中安装常闭型压力开关,汽车制动时,此开关断开,汽车解除制动时,此开关闭合。在制动摩擦片中埋入一根导线,导线外面有绝缘层,采用绝缘层的目的是将导线与摩擦片隔离开来,摩擦片中的导线使用铝材料等较软的导电材料,避免划伤制动盘。当驾驶员踩下制动踏板时,制动主缸中的液压油压力上升,压力开关断开,当驾驶员松开制为了便于摩擦片与制动盘接触时,报警电路接通,在导线的末端设置有导电触点。当驾驶员踩下制动踏板时,制动主缸中的液压油压力上升,压力开关断开,当驾驶员松开制动踏板时,制动主缸的液压油压力下降,压力开关闭合,此时,如果有某个车轮刹车片和制动盘接触,也就是此轮还处在制动状态下,则报警灯亮,及时提醒驾驶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如图1-2所示,K为压力开关,与制动主缸中的压力油接触,当驾驶员踩下制动踏板时,压力开关K断开,则报警灯L1、L2、L3和L4因为失去电源而不工作,当驾驶员松开制动踏板时,压力开关K闭合,报警灯L1、L2、L3和L4获得电源,此时,如果四个车轮的摩擦片与制动盘完全分离,则报警电路构成不了回路,报警灯路不工作。

如果汽车在正常行驶时,发生带刹行驶时,例如左前轮带刹行驶,如图3所示,由于正常行驶时,制动踏板时松开的,则压力开关K闭合,则电路:电源正极→压力开关K→左前轮带刹行驶报警灯L1→制动盘(导体)→搭铁→电源负极。报警灯L1点亮,提醒左前轮在汽车正常行驶时,刹车片和制动盘没有分离。其它车轮带刹行驶的报警电路与此类似。

本实用新型专利也可以做适当改动,如图4所示,只设一个报警灯,也能起到报警作用,但是不能及时告诉驾驶员是哪个车轮发生带刹行驶。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发明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发明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的改进,或未经改进将本发明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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