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总成悬置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6106阅读:820来源:国知局
动力总成悬置支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动力总成的零部件结构,尤其涉及一种动力总成悬置支架。



背景技术:

动力总成是车身上的重要组成不同,其通常通过悬置支架和悬置胶垫总成固定在车架上。

现有技术中的动力总成和固定在车架上的悬置胶垫总成之间通常不是平行布置,而是存在一定的角度,这就要求悬置支架能够适应这个角度,同时还要便于装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动力总成悬置支架,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使其能够适应动力总成与悬置胶垫总成之间的角度,提高装配质量。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动力总成悬置支架,其中,包括:

用于与动力总成固定连接的第一折弯板,所述第一折弯板上设置有多个第一安装孔;所述第一折弯板的一侧边设置有一个或多个台阶面;

用于与悬置胶垫总成固定连接的第二折弯板,所述第二折弯板上设置有多个第二安装孔;

所述第一折弯板与所述第二折弯板之间具有设定的角度。

如上所述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其中,优选的是,所述第一折弯板和所述第二折弯板为一体折弯成型。

如上所述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其中,优选的是,还包括加强板,所述加强板分别与所述第一折弯板和所述第二折弯板固定连接。

如上所述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其中,优选的是,所述加强板分别与所述第一折弯板和所述第二折弯板焊接固定。

如上所述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其中,优选的是,所述第一安装孔为光孔。

如上所述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其中,优选的是,所述第一安装孔的数量是六个。

如上所述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其中,优选的是,所述第二安装孔为光孔。

如上所述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其中,优选的是,所述第二安装孔的数量是两个。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通过设置第一折弯板和第二折弯板,并设置二者之间具有设定的角度,从而适应动力总成与悬置胶垫总成之间的安装角度。同时,通过在第一折弯板的一侧边设置有一个或多个台阶面,来对动力总成的壳体上的部件进行避让,从而提高了装配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的结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的结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的结构侧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第一折弯板 11-第一安装孔 12-台阶面 2-第二折弯板 21-第二安装孔 3-加强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的结构立体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的结构主视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的结构侧视图。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动力总成悬置支架,其包括第一折弯板1和第二折弯板2,二者之间优选为一体折弯成型。

其中,第一折弯板1用于与动力总成固定连接,在第一折弯板1上设置多个第一安装孔11,第一安装孔11可以是光孔,在其中穿设紧固件,将第一折弯板1与动力总成固定连接。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第一安装孔11的数量可以是多个,本实施例中,第一安装孔11的数量是六个。

第一折弯板1的一侧边设置有一个或多个台阶面12,从而在安装时,可以避开动力总成的壳体上的其他部件,同时也可以对该动力总成悬置支架减重,降低了成本。

第二折弯板2用于与悬置胶垫总成固定连接,在第二折弯板2上设置有多个第二安装孔21,第二安装孔21可以是光孔,在其中穿设紧固件,将第二折弯板2与悬置胶垫总成固定连接。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第二安装孔21的数量可以是多个,本实施例中,第二安装孔21的数量是两个。

第一折弯板1与第二折弯板2之间具有设定角度,从而适应动力总成与悬置胶垫总成之间的角度。

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还包括加强板3,该加强板3分别与第一折弯板1和所述第二折弯板2固定连接,其具体可以采用焊接的方式连接,也可以采用其他的工艺连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动力总成悬置支架通过设置第一折弯板和第二折弯板,并设置二者之间具有设定的角度,从而适应动力总成与悬置胶垫总成之间的安装角度。同时,通过在第一折弯板的一侧边设置有一个或多个台阶面,来对动力总成的壳体上的部件进行避让,从而提高了装配质量。

以上依据图式所示的实施例详细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构造、特征及作用效果,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不以图面所示限定实施范围,凡是依照本实用新型的构想所作的改变,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仍未超出说明书与图示所涵盖的精神时,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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