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淹车辆报警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53364阅读:46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汽车安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水淹车辆报警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家庭的汽车拥有量快速增加。然而,近年来,每到夏季雨水充沛时期,全国均会有因为城市内涝或洪水造成汽车被水淹的报道。其原因归根结底是在灾害发生时,车主未能得到及时提醒将车辆转移到安全地带,等到发现时车辆早已被水浸没,造成个人财产损失。被水淹过的车辆维修成本很高、维修周期长,而且不一定能恢复原状,对车主来说,是时间与财产的双重损失。

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种水淹车辆报警系统,在车辆有被水淹的危险时,及时向车主或路人发出报警,以确保车辆停车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水淹车辆报警系统,包括系统控制单元、水深检测系统、车身控制模块、声光报警系统以及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该水深检测系统与该系统控制单元信号连接,用于检测车辆周边水深,并将水深信号输入给该系统控制单元;该车身控制模块与该系统控制单元以及该声光报警系统信号连接,用于接收来自该系统控制单元的指令,并按照指令启动声光报警系统;该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与该系统控制单元信号连接,用于接收来自系统控制单元的指令并向驾驶员手机发出报警提示,或者将来自驾驶员手机的开启或关闭指令发送给该系统控制单元,由系统控制单元发送指令给车身控制模块。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与驾驶员手机信号连接,用于将提示信息经由网络发给驾驶员,或者接收来自驾驶员手机的关闭或者开启指令。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与车身控制模块连接,用于在系统控制单元失灵时,接收来自驾驶员手机的报警指令,并直接发送给车身控制模块。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水淹车辆报警系统还包括与该系统控制单元信号连接的轮速传感器,用于检测车速信息,并将车速信息提供给系统控制单元。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水淹车辆报警系统还包括与该系统控制单元信号连接的无钥匙启动控制单元,用于将车辆电源状态输入给系统控制单元。

可选地,所述水淹车辆报警系统还包括与该系统控制信号连接的座椅乘员检测系统,用于检测车内乘员,并将车内乘员信息发送给控制单元。

本发明利用红外传感器在停车时监测车内是否有乘客滞留,利用轮速传感器监测车辆的车速是否为0,利用无钥匙启动控制单元检测电源状态。当满足水淹车辆报警系统的运行条件时,水深检测系统发送车辆周边水位信息给系统控制单元,水位达到报警高度时,系统控制单元将报警指令发给车身控制模块,指令声光报警系统启动第一级报警提示。经过合理时间仍无人救援,或水位持续上升,则系统控制单元启动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发送第二级报警提示给驾驶员。通过以上两级报警提示,可最大限度地通知驾驶员确保车辆的停车安全,防止被水淹造成财产损失。

上述说明仅是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发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供的水淹车辆报警系统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发明为达成预定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详细说明如下。

请参阅图1,本发明的水淹车辆报警系统100包括系统控制单元60、水深检测系统80、车身控制模块50、声光报警系统35、以及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

其中,该系统控制单元60为该水淹车辆报警系统100的中枢,与水深检测系统80、车身控制模块50以及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分别信号连接,用于接收水位信号,启动车身控制模块50以及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该系统控制单元60的软件寄存在发动机控制单元、主动安全域控制器等安全等级较高的控制单元内。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该系统控制单元60的软件寄存在安全气囊控制单元内。

该水深检测系统80与该系统控制单元60信号连接,对车辆周边水深进行检测,并将车辆周边的水深信号直接输入给系统控制单元60。该水深检测系统80为布置在发动机仓的潜入式水深传感器。

该车身控制模块50与系统控制单元60以及该声光报警系统35信号连接,用于接收来自系统控制单元60的指令,并按照指令启动该声光报警系统35。

该声光报警系统35由喇叭40和双跳灯30组成,是向车辆外部发出报警的系统。在收到来自车身控制模块50的发出报警的指令之后,喇叭40会进行间接性鸣笛,双跳灯30则进行持续性闪烁,引起路人或驾驶员注意。

该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与系统控制单元60以及驾驶员手机90信号连接,用于接收来自系统控制单元60的指令,并启动远程信息提示,发送提示信息给驾驶员手机90。在车辆周边水位到达报警高度后,经过声光报警系统35报警后合理时间,仍然无人处理,此时该系统控制单元60启动该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该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与驾驶员手机90信号连接,这样,该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会经由网络将车辆即将被水淹的信息通过短信或微信的形式远程发给驾驶员,驾驶员收到信息后可立即采取救援措施。

同时,为了防止车辆涉水时的误报警,或者驾驶员已经接到信息正在准备处理,驾驶员手机90上安装开关关闭系统,驾驶员可以通过手机90向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发出关闭指令,并转发给系统控制单元60,系统控制单元60则进一步将关闭指令发送给车身控制模块50,关闭双跳灯30以及喇叭40。但该关闭操作仅在一个点火周期内起作用,在车辆重新点火后会自动开启。

可选地,该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与车身控制模块50信号连接,用于紧急情况下,系统控制单元60失灵时,驾驶员通过手机90向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发出报警指令,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将该指令发送给车身控制模块50,继续启动双跳灯30及喇叭40的报警,便于救援时快速找到车辆。

该水淹车辆报警系统100还包括与该系统控制单元60信号连接的轮速传感器20,用于将车速信息输入给该系统控制单元60。

该水淹车辆报警系统100还包括与该系统控制单元60信号连接的无钥匙启动控制单元10,用于将车辆电源状态输入给该系统控制单元60。

可选地,该水淹车辆报警系统100还包括座椅乘员检测系统(图未示),与该系统控制单元60信号连接,用于将车内乘员信息发送给系统控制单元60。该座椅乘员检测系统可为红外传感器。当检测到车内有人时,系统控制单元60会同时启动车身控制模块50以及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无需等待合理时间,这样,双跳灯30以及喇叭40发出报警信号,同时驾驶员手机90收到“车辆即将被水淹,车内有人,请迅速确认是否属实”的提示。

该水淹车辆报警系统100的实现原理为:当轮速传感器20判断车辆速度为0,该无钥匙启动控制单元10判断车辆整车电源为关闭状态,且该水淹车辆报警系统100为打开状态时,该系统100运行。

该系统控制单元60接收座椅乘员检测系统发送的车内乘员信息,水深检测系统80将车辆周边水位即时发送给该系统控制单元60。当水位达到报警深度时,该系统控制单元60会请求车身控制模块50打开双跳灯30,使双跳灯30处于常闪状态,同时鸣响喇叭40,优选为间歇性,例如每3秒1次,每次持续1秒。由此向路人或驾驶员发出第一级水淹车辆报警的提示。

经过第一级报警后,水位如果保持不变,经过3分钟后,未采取任何救援措施,或者水位持续上升,此时系统控制单元60会唤醒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通过网络将“车辆即将被水淹,请迅速确认情况是否属实”的提示信息通过手机短信或微信等形式发给驾驶员,驾驶员收到提示后可立即查看,如果确实有车辆即将被水淹,立即采取措施。该过程即为第二级水淹车辆报警的提示。如果驾驶员确认车辆不会发生水淹事故,则可通过手机将关闭系统提示的指令发给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并转发给系统控制单元60,关闭系统提示。

这样,通过将系统控制单元60集成到车辆现有的系统,最大限度节省硬件及开发成本;同时,该水淹车辆报警系统100提供两级报警提示,提醒驾驶员车辆的停放安全,可以防止车辆被水淹造成损失,因此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在极端情况下,当救援不及时或者无法救援,造成车辆已经被淹,导致系统控制单元60失灵时,驾驶员还可以通过手机90向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发出报警指令,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将该报警指令转给车身控制模块50,启动双跳灯30以及喇叭40的持续报警,由此提示路人车辆被淹,或者方便救援时能快速找到被淹车辆。

综上所述,本发明主要用于防止水淹车辆等意外事故的发生。本发明利用红外传感器在停车时监测车内是否有乘客滞留,利用轮速传感器20检测车辆的车速是否为0,利用无钥匙启动控制单元10检测电源状态。当满足水淹车辆报警系统100的运行条件时,水深检测系统80发送车辆周边水位信息给系统控制单元,水位达到报警高度时,系统控制单元60将报警指令发给车身控制模块,指令声光报警系统35启动第一级报警提示。经过合理时间仍无人救援,或水位持续上升,则系统控制单元60启动车联网远程信息提示系统70,发送第二级报警提示给驾驶员。通过以上两级报警提示,可最大限度地通知驾驶员确保车辆的停车安全,防止被水淹造成财产损失。当检测到车内有人时,系统控制单元60同时启动第一级及第二级报警提示,以确保更快得到救助。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发明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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