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导航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88827发布日期:2018-07-07 15:30阅读:17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导航仪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汽车导航仪。



背景技术:

车载导航仪(Car Navigation)是一种能够帮助用户准确定位当前位置,并且根据既定的目的地计算行程,通过地图显示和语音提示两种方式引导用户行至目的地的仪器的行车辅助设备。车载导航仪的运行主要依赖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简称GPS)进行。车载导航仪主要由芯片、天线、处理器、内存、屏幕组成。以往的汽车导航仪不好安装,不能调节高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汽车导航仪,解决背景技术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汽车导航仪,包括导航仪前面板、导航仪后面板和导航仪主机,所述导航仪前面板上个固定设有显示器,所述导航仪前面板的后侧通过螺丝固定连接有导航仪后面板,所述导航仪后面板上电性连接有排线,所述导航仪后面板的两侧固定设有屏支架,所述屏支架固定设有两个,所述导航仪后面板通过屏支架固定导航仪主机,所述导航仪主机的后侧固定设有主电源插头,所述主电源插头的一侧固定设有3.0USB插口、AUX插口、2.0USB插口、电源插口和音频输出插口,所述导航仪主机的后端一侧固定设有收音机插孔,所述收音机插孔的上方固定设有GPS天线口和WIFI电线。

优选的,所述显示器的一侧固定设有发声孔,所述发声孔的下方固定设有操作按钮。

优选的,所述排线电性连接导航仪主机。

优选的,所述屏支架的内部固定设有卡槽。

优选的,所述导航仪前面板上边框的宽度大于下边框的宽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种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屏支架可以对屏在导航仪主机上的位置进行调整,可调节显示器的高度,可以适配更多的车型,通过设置的操作按钮便于操作,在触屏不灵敏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进行操作,设置的3.0USB插口也可以加快数据传输的速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导航仪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导航仪中导航仪后面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导航仪中导航仪主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导航仪前面板,2-显示器,3-发声孔,4-操作按钮,5-导航仪后面板,6-屏支架,7-排线,8-导航仪主机,9-主电源插头,10-3.0USB插口,11-AUX插口,12-2.0USB插口,13-电源插口,14-收音机插孔,15-WIFI电线,16-音频输出插口,17-GPS天线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汽车导航仪,包括导航仪前面板1、导航仪后面板5和导航仪主机8,所述导航仪前面板1上个固定设有显示器2,所述导航仪前面板1的后侧通过螺丝固定连接有导航仪后面板5,所述导航仪后面板5上电性连接有排线7,所述导航仪后面板5的两侧固定设有屏支架6,所述屏支架6固定设有两个,所述导航仪后面板5通过屏支架固定导航仪主机8,所述导航仪主机8的后侧固定设有主电源插头9,所述主电源插头9的一侧固定设有3.0USB插口10、AUX插口11、2.0USB插口12、电源插口13和音频输出插口16,所述导航仪主机8的后端一侧固定设有收音机插孔14,所述收音机插孔14的上方固定设有GPS天线口17和WIFI电线15。

所述显示器2的一侧固定设有发声孔3,所述发声孔3的下方固定设有操作按钮4,操作按钮用来调控显示器显示的参数,所述排线7电性连接导航仪主机8,排线7起到连接显示器和导航仪主机8的作用,所述屏支架6的内部固定设有卡槽,屏支架6起到卡住导航仪主机8的租用,所述导航仪前面板1上边框的宽度大于下边框的宽度。

工作原理:将各连接线连接车内的插座和导航仪主机8后侧的电源插头9、3.0USB插口10、AUX插口11、2.0USB插口12、电源插口13和音频输出插口16,之后通过调节屏支架6,使得显示器屏幕可以调节到一个合适的位置,之后通过操作按钮4对设备进行操作后,显示器2上即可显示汽车所在的位置和地图信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