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提示功能的汽车后雾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80215发布日期:2018-09-18 22:27阅读:19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后雾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有提示功能的汽车后雾灯。



背景技术:

汽车后雾灯是一种用于提示的车灯,主要作用是为了在雾天或雨天能够感受天气影响较大的情况下其它车辆能够看到本车。

传统的汽车后雾灯主要由与车身安装的底座、和光源构成,此类结构只具有一种提示功能,即通过开启来起到警示的作用,仅具有雾灯提示功能,功能较为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带有提示功能的汽车后雾灯。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带有提示功能的汽车后雾灯,对称设置再汽车的尾部左右两侧,包括有底座,所述底座的内侧横向设置有双层分隔板,所述双层分隔板的上下两侧还分别设置有纵向的挡光板;所述挡光板将所述底座内侧上端分为第一光室和第二光室,所述挡光板将所述底座内侧下端分为第三光室和第四光室,所述底座内侧位于所述双层分隔板的中间为第五光室;所述第二光室、所述第四光室和所述第五光室内设置有第一光源,所述第一光室和所述第三光室内设置有第二光源;在所述底座的外侧四周还设置有第三光源,所述第三光源外侧设置有反光镜座;所述反光镜座的外侧还设有可供固定于汽车尾部的四个连接块。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还包括有可供刹车提示的蜂鸣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双层分隔板和所述挡光板的表面均为反光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挡光板在所述双层分隔板的右侧三分之一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第一光源、所述第二光源和所述第三光源均采用LED灯带,且所述第三光源采用白色LED灯带。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双层分隔板将底座内侧分为上中下三层,同时挡光板又将底座的上下层分别隔出第一光室、第二光室、第三光室和第四光室,双层分隔板内侧的则为第五光室;在第二光室、第四光室和第五光室布置第一光源,使得第一光源亮时构成箭头的形状,用于提示后方的司机;在第一光室和第三光室布置第二光源,使其构成双层的雾灯,更加醒目,提醒效果更好;同时在底座的四周设有第三光源,用于日间行车的提示作用;本实用新型拥有多种提示功能,有效的提高了汽车后雾灯的使用效果。

本实用新型还设置有蜂鸣器,使得司机在刹车时,后雾灯上的蜂鸣器会发出响声,用于提示后方司机,通过光和声音两种方式,有效的提高了提醒的效果。

双层分隔板和挡光板的表面均为反光面,使得本实用新型在工作时,光线更加聚集;同时挡光板设置在双层分隔板的右侧三分之一处,有效合理的分隔处不同的光室,充分利用底座内侧的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底座、2为双层分隔板,3为挡光板,4为第一光室,5为第二光室,6为第三光室,7为第四光室,8为第五光室,9为第一光源,10为第二光源,11为第三光源,12为反光镜座,13为连接块,14为蜂鸣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的一种带有提示功能的汽车后雾灯,对称设置再汽车的尾部左右两侧,包括有底座1,所述底座1的内侧横向设置有双层分隔板2,所述双层分隔板2的上下两侧还分别设置有纵向的挡光板3;所述挡光板3将所述底座1内侧上端分为第一光室4和第二光室5,所述挡光板4将所述底座1内侧下端分为第三光室6和第四光室7,所述底座1内侧位于所述双层分隔板2的中间为第五光室8;所述第二光室5、所述第四光室7和所述第五光室8内设置有第一光源9,所述第一光室4和所述第三光室6内设置有第二光源10;在所述底座1的外侧四周还设置有第三光源11,所述第三光源11外侧设置有反光镜座12;所述反光镜座12的外侧还设有可供固定于汽车尾部的四个连接块13。

本实施例中,还包括有可供刹车提示的蜂鸣器14,在司机刹车时,蜂鸣器同时发出声音提示,与灯光形成双重提示功能;所述双层分隔板2和所述挡光板3的表面均为反光面,使得光源更加集中;所述挡光板3在所述双层分隔板2的右侧三分之一处,合理的利用了底座内侧的空间;同时所述第一光源9、所述第二光源10和所述第三光源11均采用LED灯带,且所述第三光源11采用白色LED灯带。

本实用新型通过双层分隔板2将底座1内侧分为上中下三层,同时挡光板3又将底座1的上下层分别隔出第一光室4、第二光室5、第三光室6和第四光室7,双层分隔板2内侧的则为第五光室8;在第二光室5、第四光室7和第五光室8布置第一光源9,使得第一光源9亮时构成箭头的形状,用于提示后方的司机;在第一光室4和第三光室6布置第二光源10,使其构成双层的雾灯,更加醒目,提醒效果更好;同时在底座1的四周设有第三光源11,用于日间行车的提示作用;本实用新型拥有多种提示功能,有效的提高了汽车后雾灯的使用效果。

为表述方便,本文所称的“上”、“下”、“左”、“右”、“前”、“后”等代表方向的描述与附图本身的左右方向一致,但并不对本发明的结构起限定作用;此外,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具体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可据此做出多种变化,但任何与本实用新型等同或者类似的变化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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