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装置、座椅以及电控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147777发布日期:2021-05-25 12:30阅读:46来源:国知局
显示装置、座椅以及电控车辆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控车辆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显示装置、座椅以及电控车辆。



背景技术:

显示屏是人机交互的重要接口,现有技术中电控车辆的扶手上设有显示屏,显示屏可以用来显示车辆的相关信息。但是,现有的显示屏与扶手的顶面平齐,用户使用时需要低头进行查看,操作十分不方便,不仅降低了用户的使用体验,同时还会给行车安全带来了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显示装置、座椅以及电控车辆,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显示屏操作不方便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显示装置,包括:

装置壳体和屏幕组件;

转轴机构,所述转轴机构包括支架,所述支架通过至少一个第一转轴与所述装置壳体转动装配,所述屏幕组件通过第二转轴与所述支架转动装配,所述第一转轴的转动轴线与所述第二转轴的转动轴线相互交叉。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转轴为阻尼轴;和/或,所述第二转轴为阻尼轴。

进一步的,所述支架包括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相互固定装配;

所述第一支架通过所述第一转轴与所述装置壳体转动装配,所述屏幕组件的底端通过所述第二转轴与所述第二支架转动装配。

进一步的,所述装置壳体包括模块前壳和模块后壳,所述模块后壳上开设有安装槽,所述屏幕组件的底端通过所述第二转轴转动装配在所述安装槽内,所述模块前壳装配在所述模块后壳且与所述安装槽对应。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转轴的数量为2,2个所述第一转轴对称安装在所述第一支架的两端,且两个所述第一转轴的转动轴线重合。

进一步的,所述屏幕组件包括屏幕壳体和屏幕,所述屏幕安装在所述屏幕壳体内,所述屏幕壳体通过所述第二转轴与所述支架转动装配。

进一步的,所述屏幕壳体包括屏幕前壳和屏幕后壳,所述屏幕安装在所述屏幕前壳和所述屏幕后壳之间,且所述屏幕后壳通过所述第二转轴与所述支架转动装配。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座椅,包括座体、扶手和所述的显示装置,所述扶手安装在所述座体上,所述显示装置通过所述装置壳体安装在所述扶手的一端。

进一步的,所述扶手和所述显示装置构成u形结构。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电控车辆,包括如所述座椅。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用户可以控制屏幕组件沿着第一转轴的转动方向转动,调整屏幕组件的抬起角度,同时,控制屏幕组件沿着第二转轴的转动方向转动,调整屏幕组件的转向角度。因此,屏幕组件可以与用户之间形成更佳的观察角度,用户操作屏幕组件时不需要低头便可以与屏幕组件之间形成适配的观察角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装置的爆炸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扶手的装配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装置的使用状态图1;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装置的使用状态图2;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装置的使用状态图3;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装置的使用状态图4;

图7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装置的使用状态图5;

图8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装置的使用状态图6。

附图标记:

1、装置壳体;2、屏幕组件;3、转轴机构;

4、扶手;5、显示装置;

11、模块前壳;12、模块后壳;13、安装槽;

21、屏幕前壳;22、屏幕后壳;23、屏幕;

31、第一支架;32、第二支架;33、第一转轴;34、第二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显示装置5,包括:

装置壳体1和屏幕组件2;

转轴机构3,所述转轴机构3包括支架,所述支架通过至少一个第一转轴33与所述装置壳体1转动装配,所述屏幕组件2通过第二转轴34与所述支架转动装配,所述第一转轴33的转动轴线与所述第二转轴34的转动轴线相互交叉。

需要说明的是,该显示装置5可以安装在电控车辆的扶手上,例如电控车辆左侧或者右侧,这可以根据使用人的习惯进行设置,其中,该显示装置5可以通过插接、螺纹连接、卡接等可拆卸的方式与扶手对应装配,从而可以根据需求调换显示装置5的位置。

结合图3至图8可知,用户可以控制屏幕组件2相对于装置壳体1转动到合适的角度。例如,当用户控制屏幕组件2沿着第一转轴33转动时,此时屏幕组件2可以相对于装置壳体1抬起,从而调整屏幕组件2的抬起角度,用户操作屏幕组件2时不需要低头便可以与屏幕组件2之间形成适配的观察角度。

同时,屏幕组件2相对于装置壳体1抬起后,当用户控制屏幕组件2沿着第二转轴34转动时,此时可以调整屏幕组件2的转向角度。因此,在屏幕组件2抬起的基础上,还可以侧向调整屏幕组件2的转动朝向,可以与用户之间形成更佳的观察角度。其中,所述第一转轴33的转动轴线与所述第二转轴34的转动轴线相互交叉,因此可以使屏幕组件2在二维空间内沿着两种转动方向形成转动。二者之间交叉的角度可以根据需求设置,例如交叉角度可以在60°至120°之间任意调整,优选的,该角度可以为90°,也即此时所述第一转轴33的转动轴线与所述第二转轴34的转动轴线相互垂直。

对于转轴机构3来说,第一转轴33和第二转轴34可以采用普通的转轴,使屏幕23可以达到基本的角度调整效果。除此之外,所述第一转轴33和所述第二转轴34还可以根据需求采用阻尼轴,如此,屏幕组件2便可以通过阻尼轴转动且停止到固定的角度,当用户通过第一转轴33和第二转轴34调整好屏幕组件2的角度时,屏幕组件2可以固定在该调整好的角度,用户在固定的角度下操作或观测将会更加方便。

继续参考图1所示,支架可以采用单独的结构,也可以采用分体的结构,例如,所述支架包括第一支架31和第二支架32,所述第一支架31和所述第二支架32相互固定装配;所述第一支架31通过所述第一转轴33与所述装置壳体1转动装配,所述屏幕组件2的底端通过所述第二转轴34与所述第二支架32转动装配。

此时,通过两个分体的第一支架31和第二支架32组成一个完整的支架,可以在安装和拆卸时更加方便和灵活。其中,所述第一转轴33的数量为2,2个所述第一转轴33对称安装在所述第一支架31的两端,且两个所述第一转轴33的转动轴线重合,通过2个第一转轴33施加转动力可以提高稳定效果。

继续参考图1所示,所述装置壳体1包括模块前壳11和模块后壳12,所述模块后壳12上开设有安装槽13,所述屏幕组件2的底端通过所述第二转轴34转动装配在所述安装槽13内,所述模块前壳11装配在所述模块后壳12且与所述安装槽13对应。其中,模块前壳11上开设有通孔,通孔与所述安装槽13对应并将安装槽13露出。此时,当屏幕组件2不使用时,便可以收纳进安装槽13内,与扶手的表面形成一个平面,这样既可以对屏幕组件2形成保护,而且也可以保证扶手结构的表面平整且美观。

进一步的,所述屏幕组件2包括屏幕23壳体和屏幕23,所述屏幕23安装在所述屏幕23壳体内,所述屏幕23壳体通过所述第二转轴34与所述支架转动装配。因此,可以将屏幕23保护在屏幕23壳体内,减少屏幕23受到的损伤。其中,该屏幕23可以为手机、平板等可以显示信息的终端,此处对屏幕23并不做限定。

所述屏幕23壳体可以包括屏幕前壳21和屏幕后壳22,在装配时,所述屏幕23安装在所述屏幕前壳21和所述屏幕后壳22之间,且所述屏幕后壳22通过所述第二转轴34与所述支架转动装配。当然,也可以利用所述屏幕后壳22通过所述第二转轴34与所述支架转动装配,在此不做限定。

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座椅,包括座体、扶手4和所述的显示装置5,所述扶手4安装在所述座体上,所述显示装置5通过所述装置壳体1安装在所述扶手4的一端。由于所述显示装置5的具体结构、功能原理以及技术效果均在前文详述,在此便不再赘述。其中,所述扶手4和所述显示装置5构成u形结构。此时该扶手4和显示装置5之间可以是分体结构,也可以是一体结构,在此不做限定。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电控车辆,包括如所述座椅。由于所述显示装置5的具体结构、功能原理以及技术效果均在前文详述,在此便不再赘述。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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