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车辆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用于确定满足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的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的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与流程

文档序号:37269296发布日期:2024-03-12 20:56阅读:12来源:国知局
用于车辆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用于确定满足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的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的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车辆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一种用于确定满足这样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的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的方法和一种用于实施该方法的计算机程序产品。


背景技术:

1、由于车辆的越来越多的电气化,在许多情况下使用新的车辆部件和车辆架构。例如,气动系统或者液压系统完全地或部分地被电气或电子部件或功能组替代。除此之外,通过自动化直至自主的驾驶应用,产生新的要求,尤其是在安全相关的功能方面。由此产生对可靠的用于车辆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的需求,使得可以确保维持至少对于驾驶机动动作而言必需的功能的能量供给。这不仅涉及电能的能量供给,还可以同样应用于附属于该能量供给的或者与该能量供给无关的气动系统、液压系统或者混合系统。

2、为了提高在维持足够的能量供给中、特别是在安全相关的功能方面的安全性,已知尤其冗余地实施的电能供给系统,所述电能供给系统不仅具有主能量供给单元、还具有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因此,与这些供给单元连接的消耗器可以在主能量供给单元失效时至少部分地继续通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运行。

3、在主能量供给单元失效并且转接或者接通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情况下,可以将相应的故障信号转发给上级的处理器单元。基于这样的信号转发,可以例如实施紧急程序,以便将该车辆转移到安全状态中,并且该紧急程序引起例如车辆的停车过程或者相应地要求驾驶员进行停车过程。由于附加能量供给单元通常只能够提供有限的能量,因此,该停车过程立即地或者在预确定的时间段内开始,以便直至车辆停车为止仍然确保足够的能量供给。在此,预确定的时间段可以与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容量相对应。在此,不考虑实际的能量需求。

4、在上文中示例性描述的紧急程序可以导致引入停车过程,虽然根据当前所需的能量需求仍有足够的能量供继续行驶使用。尤其是存在如下风险:车辆在不利的位置处停车,该不利的位置在最差的情况下意味着对于车辆乘客或者其他交通参与者而言的危险。尤其是,被迫的停车可以在安全关键的区域中进行,尽管可能至少仍有足够量的能够提供的能量供到达安全的停车位置使用。即使车辆在安全关键的区域之外停车,车辆的过早的停车无论如何也意味着未完成驾驶任务并且因此尤其在商用车领域中意味着未遵守约定时间或者中断供应链。


技术实现思路

1、就上述实施方案而言,本发明所基于的任务在于,提供一种用于车辆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一种用于确定满足这样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的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的方法和一种用于实施该方法的计算机程序产品,通过所述能量供给管理系统、所述方法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可以提高车辆运行的安全性或者也可以提高车辆的续航里程。

2、该任务通过根据并列权利要求所述的用于车辆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用于确定满足这样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的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的方法以及用于实施该方法的计算机程序产品解决。本发明的有利的扩展方案包含在从属权利要求中。

3、根据本发明,用于车辆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具有至少一个能量供给系统和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所述能量供给系统具有至少一个能量供给单元,所述消耗器单元能够为了进行能量供给由至少一个能量供给系统供给能量。该能量供给管理系统配置为用于:确定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可用性;基于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所确定的可用性确定能量需求;和确定为了满足能量需求而通过所述至少一个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的能量。

4、该能量供给系统可以具有一个或者多个能量供给单元,通过所述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电能、气动能量和/或液压能量。因此,能量供给单元可以是例如电池或者也可以是作为消耗器单元的一部分的、用于操纵气动制动促动器的压缩空气存储器。相应的消耗器单元相应地也不局限于电子装置单元或以电气的方式工作的消耗器单元,而是也可以处理气动控制信号。所述能量供给单元也可以提供组合的能量类型。此外,该能量供给系统可以包含另外的元件,例如整流器或者换流器,以便将能量转换为适合用于由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消耗的能量形式,和/或可以具有用于连接多个能量供给单元的连接点。通过能量供给系统对消耗器单元的相应能量供给可以通过消耗器单元与能量供给系统或者与该能量供给系统的至少一个能量供给单元的线路连接来实现。因此,该线路连接可以是消耗器单元与能量供给单元中的至少一个能量供给单元的直接连接和/或经由该能量供给系统的另外的部件的、例如经由切换元件的间接连接。该线路连接可以是能够切换的,以便可以可选地或根据需要将能量供给系统与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连接部连接或者分开。替代地或者补充地,也可以给消耗器单元供应感应能量,该感应能量能够直接通过能量供给系统的相应布置或能够这样配置的至少一个能量供给单元的相应布置来供应或者间接地经由另外的传递器件来供应。

5、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包括至少一个或者多个功能。在此,这样的消耗器单元可以是例如转向功能单元,该转向功能单元包括用于控制、调节和/或以其他方式实施转向工作的特定功能。换言之,转向功能单元访问车辆的转向部件。替代地或者补充地,消耗器单元也可以构造为制动功能单元和/或had功能单元(高度自动化驾驶功能单元(highlyautomated driving funktionseinheit)或用于高度自动化驾驶的功能单元),所述制动功能单元和/或had功能单元具有相应的功能,以便访问制动装置的和/或自动化驾驶装置的部件或控制、调节和/或操纵这些部件。因此,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可以是信号技术功能和/或直接促动功能或机械功能。因此,所述功能可以通过控制装置和/或调节装置(例如处理器单元)和/或促动器实现。

6、在此,功能的可用性指的是可供使用的功能范围和/或可供使用的功能状态。可供使用的功能范围涉及不同功能的可用性。同时,可供使用的功能状态涉及功能范围的相应单个功能的状态。功能范围和/或功能状态可以通过车辆的运行类型预给定。例如,高速行驶可能需要比低速行驶更大的功能范围和扩展的功能状态。在该背景下,功能状态可以涉及例如对调节功能的扩展,这又是功能范围的一部分,所述扩展考虑更多的调节参量用于改进的制动反应。在另一示例中,转向功能在第一功能状态中具有从第一最小值直至第一最大值的功率范围,其中,功率范围在第二功能状态中扩展或者缩小为从第二最小值直至第二最大值。换言之,功能范围涉及一个或者多个功能本身的可用性,而功能状态指的是相应功能的当前的功率值或者功率范围。替代地或者补充地,可供使用的功能范围和/或功能状态也可以由于失效或者由于由故障引起的限制而改变。

7、因此,根据前述实施方案,功能的可用性可以通过确定车辆的运行类型和/或对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功能监控来确定。在此,功能监控可以基于传感器来实现。消耗器单元也可以构造为用于,执行相应的自测试,以便确定功能的可用性。

8、基于功能的可用性,能量供给管理系统可以确定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在此,能量需求可以例如关于预确定的路段或者预确定的持续时间在使用当前的或者平均的行驶数据(例如行驶速度)或者预给定的具有能够相应预期或预测的能量消耗值的导航路段的情况下确定。如果例如所述确定所基于的数据发生变化,则对能量需求的确定可以是能够调整的。优选地,在考虑预确定的安全系数的情况下确定能量需求。

9、根据至少一个能量供给单元的预确定的能量供给容量和/或相应的状态监控,可以确定为了满足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而通过至少一个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的能量。在此,也可以设置根据至少一个能量供给单元的当前的容量改变进行调整。

10、最后,替代地或者补充地,根据上述配置的能量供给系统也可以确定为了满足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而能够提供的能量,并且根据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所确定的每单位时间的和/或每单位路段的能量需求确定剩余的行驶持续时间和/或行驶路段,所述剩余的行驶持续时间和/或行驶路段可能或可以能够根据当前的消耗数据来调整。

11、因此,本发明的基本构思基于在考虑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可用性(即可供使用的功能范围和/或功能状态)的情况下对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的确定以及基于对为此为了满足需求而通过至少一个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的能量的确定,以便可以估计所述功能的进一步的可用性和/或可以提供用于延长满足能量需求的措施。通过以与功能相关的方式将能量需求与能够提供的能量进行比较,可以更准确地指定另外的安全驾驶运行模式。

12、在一种构型中,至少一个能量供给系统具有至少一个主能量供给单元和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在此,能量供给管理系统配置为用于,确定为了满足能量需求而通过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的能量。

13、这样的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尤其设置为相对于主能量供给单元是冗余的能量供给单元。如果主能量供给单元失效,则由此可以继续给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至少一部分供给能量。然而,如果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具有与主能量供给单元相比较小的容量,则通过该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的对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进一步供给的时间段是有限的。相应地,特别是在这方面,能量需求与能够提供的能量之间的尽可能准确的协调是有利的。

14、具有主能量供给单元和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能量供给系统可以例如以冗余的能量管理系统的形式运行。例如,这样的系统与转向功能单元、制动功能单元和/或had功能单元连接。能量管理系统为作为消耗器单元的功能单元提供能量供给。如果主能量供给单元失效或者如果该主能量供给单元具有不足的能够提供的能量,则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可以被接通,或者如果可能的话,该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替代主能量供给单元完全接管能量供给。

15、在这样的配置中,出于安全原因,通过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的能量在主能量供给单元失效的情况下对于维持可供使用的功能或者其中预确定的至少一部分功能的功能能力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有利地确定为了满足该能量需求而通过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的能量。尤其是,在主能量供给单元失效或者在其功率方面降低时,才在一个时间点确定为了满足能量需求而通过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的能量。由此,如果由于其他过程已经发生了部分消耗,则可以表明当前能够提供的能量。替代地或者补充地,在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到消耗器单元上的接通再次被断开之后,也可以分别在一个时间点确定通过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的能量,以便分别确定随后仍然能够提供的能量。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提供关于在此方面仍然能够提供的能量的信息,而无需在主能量供给单元失效时首先等待确定当前值。相应地,有利地,根据功能的可用性确定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与如下时间点有关:在该时间点,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被接通或者被激活,以便给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提供能量。但是,能量需求也可以已经事先被求取,例如被求取为平均消耗,以便随后将该能量需求与为了满足需求而能够提供的能量进行对比。

16、尤其是,至少一个能量供给系统具有多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在该情景中,能量供给管理系统配置为用于,基于对多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中的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选择,确定为了满足能量需求而通过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的能量。优选地,在此,将多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中的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作为至少一个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从所述选择中排除。

17、因此,根据预确定的或者所调整的标准,所述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中的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可以被选择作为用于满足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的至少一个附加供给单元。用于选择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标准可以是例如预给定的优先排序、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中的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与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预确定的配属关系、为了满足能量需求而通过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的能量和/或车辆的运行类型。在能够提供的能量的标准方面,所述选择尤其也可以以如下方式进行:如果该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已经设置为用于对至少一个其他消耗器单元进行能量供给或者已经主动地附接到至少一个其他消耗器单元上用于进行供给,则还能够提供哪些能量。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也可以停止/调设消耗器单元的现有的能量供给,并且根据消耗器单元的优先排序对更重要的其他消耗器单元进行供给。通过调整标准,能够同样调整对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选择。

18、为了实现另外的安全层面,将所述多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中的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作为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首先从所述选择中排除,使得在所选择的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进一步失效的情况下,至少一个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始终仍然可供使用。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可以相对于所选择的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是冗余的,在该示例中,因此通常只出于冗余原因而被使用。因此,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可以尤其用作冗余能量供给单元。但是,替代地,也可以是如下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该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通常被使用,但是能够被启用为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可以这样构造,使得该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可以替代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即至少具有相同的容量,或者仅部分地取代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相应地,也可以维持多个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或者将多个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至少暂时地确定为这样的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以便可以灵活地对由于所选择的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造成的能量供给短缺做出反应。将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作为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至少短暂地排除尤其是能够调整的,以便同样提高灵活性。调整可以例如根据车辆运行模式、相应的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和/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为了满足能量需求而能够提供的能量来进行。

19、根据一种扩展方案,能量供给管理系统此外配置为用于,确定分别由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和/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组能够提供的能量并且基于所述确定将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或者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组作为至少一个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从所述选择中排除,在所述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或所述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组中,能够提供的能量等于或者大于所选择的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能够提供的能量。

20、可以根据分组标准将多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合并成组,所述分组标准例如与总计要达到的能够提供的最小能量有关。该最小能量可以例如又根据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来确定。分组标准并且因此组的形成尤其是能够调整的,例如根据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可用性、车辆的运行模式和/或待完成的驾驶机动动作来调整,所述可用性不仅可以决定能量需求、还可以决定优先排序。驾驶机动动作可以示例性地是具有与此相关的运行要求(例如预期的速度曲线、转向要求和通常能够预期的制动机动动作和加速机动动作)的预给定的行驶路段。在此,预给定的行驶路段和与此相关的运行要求可以例如根据保存在导航装置中的目标行程产生。

21、如果将其他附加供给单元或者这样的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组作为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首先从用于第一供给的选择中排除,则在首先为第一供给所选择的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至少部分失效时,该其他附加供给单元或者这样的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组可以被接通或被激活,如前所述。这样的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可以提供能量,该能量至少相应于所选择的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能够提供的能量,对于所述所选择的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该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用作储备,因此,所述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完全失效也可以通过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来抵消/补偿。

22、替代地或者补充地,能量供给管理系统此外配置为用于,将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或者所述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组作为至少一个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从所述选择中排除,在所述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或所述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组中,能够提供的能量至少总计等于或者大于所确定的能量需求。

23、因此,根据所确定的能量需求来从所述选择中排除或确定至少一个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相应地,可以与考虑首先选择的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无关地确定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换言之,以与所确定的能量需求相比的方式,不以或者不仅是以与首先选择的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相比的方式,最初将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作为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排除。

24、因此,对能量需求的确定和/或要取代的能够提供的能量可以用作用于确定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标准。所述标准可以根据不同运行模式、驾驶机动动作和/或其他目标规定被不同地优先排序。

25、在一种构型中,能量供给管理系统配置为用于,基于所确定的能量需求确定车辆的剩余机动能力。

26、在此,车辆的机动能力相应于车辆的驾驶机动动作的特性。这可以例如涉及仍然能够完成的行驶路段、转向活动或转向机动动作的数量、制动过程和加速过程的可执行性和特征、能够达到的速度和/或自动化的驾驶辅助功能的实施。剩余机动能力可以例如基于迄今为止的能量需求的和/或迄今为止的驾驶机动动作的平均数据被确定为仍能够完成的路段。

27、尤其是,能量供给管理系统配置为用于,根据预确定的驾驶机动动作场景确定能量需求。

28、由于上述驾驶机动动作分别对能量需求具有影响,根据预确定的驾驶机动动作场景对能量需求的确定能够实现考虑未来能够预期的驾驶机动动作。因此,对能量需求的确定可以基于预测值。对能量需求的确定所基于的预确定驾驶机动动作涉及仍要走完的行驶路段和/或剩余的行驶持续时间。在此,预确定驾驶机动动作可以例如由用于到达导航目的地的预给定导航数据或者由最小续航里程得出。

29、相应的确定可以尤其基于导航数据实现。例如,在能够确定能量需求或确定满足该能量需求的时间点,可以在能够预期的道路类型、能够预期的速度、能够预期的上坡和下坡、所需要的转向机动动作和/或制动过程和加速过程和与此相关的转向功率、制动功率和加速功率方面对直至导航目的地仍剩余的行驶路段进行分析处理。由此得出用于施加驾驶机动动作所需要的功能或包含这些功能的消耗器单元的所预测的能量需求。但是也可以将多个驾驶机动动作场景与与此关联的驾驶机动动作进行比较,例如在高速公路上或者在城镇公路上的路线引导。

30、如果可以至少通过所述驾驶机动动作场景中的一个驾驶机动动作场景实现满足能量需求,则该驾驶机动动作场景可以例如被选择用于进一步的路线引导。因此,仍然能够到达导航目的地。但是,如果所述驾驶机动动作场景中的任何一个驾驶机动动作场景都不能够识别出到达导航目的地,则也可以相应于先前的实施方案基于不同的能量需求根据不同的驾驶机动动作场景确定剩余机动能力。然后,可以在最大剩余的行驶路段或与行驶目标的最小距离或者到达车辆的安全停放位置的最小距离方面进行对随后待继续进行的驾驶机动动作的选择。

31、尤其是,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的中央处理器单元、至少一个能量供给系统和/或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配置为用于确定能量需求、能够提供的能量和/或剩余机动能力。

32、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的中央处理器单元可以是单独的单元,在该单独的单元中确定能量需求、能够提供的能量和/或剩余机动能力。替代地,中央处理器单元也可以是上级的控制设备的一部分或者集成到其他部件中。在此,对能量需求和/或能够提供的能量的确定可以通过中央处理器单元根据所保存的系统数据和/或基于传感器进行。然后,剩余机动能力又可以根据所确定的能量需求和所确定的能够提供的能量基于数据库内容和/或算法来确定。上述功能性,例如对能量需求、能够提供的能量和/或剩余机动能力的确定,也可以通过能量供给系统和/或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完全地或者部分地映射出。在通过所提到的部件中的单个部件部分地映射出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相应的另外的数据交换,用于根据符合需求的目标确定来集束信息。在考虑另外的接口的情况下,例如在使用多个能量供给系统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中央处理器单元进行简单的数据交换。在此,所提到的另外的部件也可以构型得更简单,尤其是,在此并非每个单个部件都需要集成处理器或者其他电子装置结构块。然而,可以设置至少一个能量供给系统的和/或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一种替代的或者补充的构型,以便降低对中央处理器单元的依赖性或者提供至少一个冗余。

33、在一种构型中,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中央处理器单元、至少一个能量供给系统和/或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配置为用于确定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可用性。

34、类似于上述对能量需求、能够提供的能量和/或剩余机动能力的确定,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可用性可以同样通过预确定的系统规格来确定,必要时考虑与车辆的不同运行模式、驾驶机动动作或者功能的其他预给定的可变配置相关的变化。替代地或者补充地,在此也可以将功能的可用性的由传感器确定的识别可能性或者信息技术上的功能查询用于确定功能的可用性。通过基于传感器的识别可能性和/或信息技术上的功能查询,也可以确定功能的可用性的与规定(即功能的根据预期的可用性)不同的改变(例如由于功能失效)。

35、根据一种扩展方案,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配置为用于,确定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可用性并且将功能的所确定的可用性传输给中央处理器单元、至少一个能量供给系统和/或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

36、如上所述,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可以为此例如调用该消耗器单元在基本状态中的预确定的功能配置,可以根据其运行模式和/或以其他方式变化地预给定的功能配置读出功能配置本身和/或变化信息,和/或可以具有用于检查功能的可用性的自测试功能性。通过自测试的可能性,在此也又给出确定(例如同样由于功能失效或者其他功能性故障)与规定不同的功能可用性的可能性。可以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例如经由位于中间的信号处理单元或数据处理单元)将关于功能的可用性的数据传输给中央处理器单元、至少一个能量供给系统和/或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根据常见的有线的和/或无线的信号传递器件实现所述传输。所述信号传递器件可以构造为用于双向的或者单向的信号传递。

37、尤其是,能量供给管理系统这样配置,使得对功能的可用性的确定能够限制为对安全相关的和/或安全关键的功能的可用性的确定。

38、安全相关的功能有助于车辆运行的安全性。因此,所述安全相关的功能提高车辆运行的安全性,然而,所述安全相关的功能的失效不会使车辆不能运行。同时,安全关键的功能对于车辆的运行是强制性的,即,在所述安全关键的功能失效时,必须停止车辆运行。将功能分组为安全相关的或者安全关键的功能,可以例如根据车辆的运行模式或者驾驶机动动作来调整。例如,驾驶辅助系统、例如间距测量装置可以在车辆的自主驾驶模式中是安全关键的,而该驾驶辅助系统在由驾驶员接管车辆控制时仅仍是安全相关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将功能分组为安全相关的或者安全关键的功能,也可以与如下内容有关:确定的功能是否能够被另外的可供使用的功能取代。如果例如车辆的转向促动器的转向功能可以通过制动功能至少部分地取代,则该转向功能可以至少在预确定的范围中仅仍是安全相关的。

39、通过将对功能的可用性的确定限制为对安全相关的和/或安全关键的功能的可用性的确定,可以减少用于确定功能的可用性的耗费。通过进一步局限于仅安全关键的功能,进一步减少所需要的耗费。

40、在一种构型中,能量供给管理系统这样配置,使得对能量需求的确定能够限制为对用于安全相关的和/或安全关键的功能的能量需求的确定。

41、如果考虑仅仍安全相关的和安全关键的功能来确定能量需求,则为了满足该能量需求能够提供的能量可以例如造成剩余机动能力的提高。在将对能量需求的确定进一步局限于安全关键的功能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改进剩余机动能力。因此,至少在紧急情况下,始终仍然可以给安全相关的和/或安全关键的功能供给能量,并且可以保证剩余机动能力。

42、根据一种构型,能量供给管理系统配置为用于,基于所确定的能量需求,连续地、周期性地或者与事件有关地,尤其是根据在功能的可用性和/或能够提供的能量中的变化,确定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可用性、基于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可用性的能量需求、为了满足能量需求而通过至少一个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的能量和/或车辆的剩余机动能力。

43、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可用性、基于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可用性的能量需求、为了满足能量需求而通过至少一个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的能量和/或车辆的基于所确定的能量需求的剩余机动能力能够随着时间、例如根据所实施的驾驶机动动作和/或车辆的运行模式的改变而改变,因此能够有利的是,重复相应的确定。在此,连续的确定能够实现连续的更新,但是需要相应的数据处理容量。在此,对前述参量的周期性的或者与事件有关的确定可以形成折衷方案。在此,与事件有关的确定例如涉及在功能的可用性和/或能够提供的能量中的变化。另外的事件可以是直至目标的行驶路段的变化、路段干扰和/或在平均范围之外的驾驶机动动作,所述另外的事件导致增加的能量需求。不同类型的确定可以应用于所有待确定的参量或者其中的仅一部分。

44、在另一方面中,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确定满足车辆的上述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的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45、确定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可用性;

46、基于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所确定的可用性确定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和

47、基于对通过至少一个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的能量的确定来确定满足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

48、所述方法的优点类似于对与该方法相对应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的描述得出,该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相应地配置为用于实施所述方法步骤。相对应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的尤其在功能方面表述的特征可以单独地被视为所述方法的特征。

49、根据该方法的一种扩展方案,对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可用性的确定、基于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功能的所确定的可用性对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的能量需求的确定和/或对为了满足能量需求而通过至少一个能量供给单元能够提供的能量的确定,局限于预确定的功能、尤其是安全相关的和/或安全关键的功能。

50、因此,与关于原则上能够通过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供使用的所有功能的确定相比,该方法可以被简化。

51、所述方法的其他构型和与此有关的优点又与能量供给管理系统的前述功能性类似地得出。

52、在另一方面中,本发明涉及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该计算机程序产品具有存储在机器可读的载体上的程序代码,所述程序代码用于执行前述方法。

53、由此,车辆能够尤其以简单的方式改装。如果替代地或者补充地基于传感器确定功能的可用性,则也可以通过该程序操控已经安装的传感器和/或读出相应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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