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车辆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所述能量供给管理系统具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能量供给系统(10)具有至少一个主能量供给单元(10a)和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10b1,10b2,...,10bn),并且其中,所述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配置为用于,确定为了满足所述能量需求而通过所述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10b1,10b2,...,10bn)能够提供的能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能量供给系统(10)具有多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10b1,10b2,...,10bn),并且其中,所述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配置为用于,基于对所述多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10b1,10b2,...,10bn)中的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10b1,10b2,...,10bn)的选择,确定为了满足所述能量需求而通过所述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10b1,10b2,...,10bn)能够提供的能量,而优选地,将所述多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10b1,10b2,...,10bn)中的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10b1,10b2,...,10bn)作为至少一个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从所述选择中排除。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其中,所述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此外配置为用于,确定分别由所述附加能量供给单元(10b1,10b2,...,10bn)和/或所述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组能够提供的能量,并且基于所述确定将所述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10b1,10b2,...,10bn)或者所述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组作为所述至少一个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从所述选择中排除,在所述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或所述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组中,能够提供的能量等于或者大于所选择的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10b1,10b2,...,10bn)的能够提供的能量。
5.根据权利要求3或者4所述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其中,所述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此外配置为用于,将所述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10b1,10b2,...,10bn)或者所述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组作为所述至少一个储备附加能量供给单元从所述选择中排除,在所述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或所述至少一个其他附加能量供给单元的组中,能够提供的能量至少总计等于或者大于所确定的能量需求。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其中,所述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配置为用于,基于所确定的能量需求确定所述车辆的剩余机动能力。
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其中,所述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配置为用于,根据预确定的驾驶机动动作场景确定所述能量需求。
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其中,所述能量管理系统(100)的中央处理器单元(20)、所述至少一个能量供给系统(10)和/或所述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10b1,10b2,...,10bn)配置为用于,确定所述能量需求、所述能够提供的能量和/或所述剩余机动能力。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1,2,...,n)、所述中央处理器单元(20)、所述至少一个能量供给系统(10)和/或所述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10b1,10b2,...,10bn)配置为用于,确定所述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1,2,...,n)的功能的可用性。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1,2,...,n)配置为用于,确定所述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1,2,...,n)的功能的可用性并且将功能的所确定的可用性传输给所述中央处理器单元(20)、所述至少一个能量供给系统(10)和/或所述至少一个附加能量供给单元(10b1,10b2,...,10bn)。
1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其中,所述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这样配置,使得对功能的可用性的确定能够限制为对安全相关的和/或安全关键的功能的可用性的确定。
12.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其中,所述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这样配置,使得对所述能量需求的确定能够限制为对用于安全相关的和/或安全关键的功能的能量需求的确定。
1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其中,所述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配置为用于,基于所确定的能量需求,连续地、周期性地或者与事件有关地,尤其是根据在功能的可用性和/或所述能够提供的能量中的变化,确定所述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1,2,...,n)的功能的可用性、基于所述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1,2,...,n)的功能的可用性的能量需求、为了满足所述能量需求而通过所述至少一个能量供给单元(10a,10b1,10b2,...,10bn)能够提供的能量和/或所述车辆的剩余机动能力。
14.一种用于确定满足车辆的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能量供给管理系统(100)的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1,2,...,n)的能量需求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1,2,...,n)的功能的可用性的确定、基于所述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1,2,...,n)的功能的所确定的可用性对所述至少一个消耗器单元(1,2,...,n)的能量需求的确定和/或对为了满足所述能量需求而通过所述至少一个能量供给单元(10a,10b1,10b2,...,10bn)能够提供的能量的确定,局限于预确定的功能、尤其是安全相关的和/或安全关键的功能。
16.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具有存储在机器可读的载体上的程序代码,所述程序代码用于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4或者15所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