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装置容置架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56494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卡拉ok装置容置架体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容置架体,特别涉及一种可架设于汽车内的卡拉OK装置容置架体。
现有的卡拉OK装置或称之为“伴唱机”,大致包括一电视机、一录相机及一音响装置,其可播放伴唱带并供使用者以麦克风配合唱歌。有人为了携带方便而将电视机、录相机及放音机结合于一体而成为携带式卡拉OK装置,虽使用上方便;但该携带式卡拉OK装置,如置于车内时,因其无法固定且车辆行进时会震动,实际上无法正常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卡拉OK装置容置架体,其可稳固地架设于汽车内,也可容易地取出,使用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防震缓冲效果的卡拉OK装置的容置架体,适合于在汽车中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即提供一种可架设于汽车内的卡拉OK装置容置架体,包括一底座,具一底板与一对侧壁,固定于汽车内的一位置处;以及一容置本体,架设于该底座上,该容置本体包含一容置一电视机的第一容置空间,该第一容置空间内具一对缓冲档板;一容置一录相机的第二容置空间,该第二容置空间内具一对第一防震塞条;以及一容置一音响的第三容置空间,该第三容置空间内具一对第一防震塞条。
本实用新型的容置架体,可使卡拉OK装置架设于汽车内,并可使卡拉OK装置免受震荡,取用方便、实用性好。
以下结合附图,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架体的立体分解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容置架体与底座固定的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容置卡拉OK装置架设于汽车内的示意图。
请参阅
图1,本实用新型的可架设于汽车内的卡拉OK装置的容置架体1包括一底座2以及一容置本体3。
底座2具一底板21与一对侧壁22,该底座2的底板21上具有数个孔洞23,可供以螺丝4固定于汽车的适当位置处。
容置本体3包含一第一容置空间31、一第二容置空间32以及一第三容置空间33。
第一容置空间31可供容置一电视机,该第一容置空间31内具一对缓冲档板5,该缓冲档板5为一包覆绒毛织物L型的木板,当电视机置于第一容置空间31时,以该缓冲档板5挡塞于电视机后方底部并固定于第一容置空间31的内侧壁面以起固定及防震作用。
第二容置空间32,可供容置一录相机,该第二容置空间32内具一对第一防震塞条7及一第二防震塞条6,该第一防震塞条7及第二防震塞条6为一包覆绒毛织物的长条型木板,可供垫于录相机下方以达到缓冲防震效果。
第三容置空间33,可容置一音响装置,该第三容置空间33内具一对第一防震塞条7,该第一防震塞条7为一包覆绒毛织物的长条型木板,可垫于音响下方以达到缓冲防震效果。
容置本体3具一后侧壁板(图未示),容置卡拉OK装置后可供盖合。
请参阅图2,底座2的侧壁22上具有数个板手扣环8,该容置本体3上相对每一板手扣环8设置数个固定勾9,由该板手扣环8与该固定勾9相搭配,可将该容置本体3架设于该底座2之上,容置本体3可随意取下,取下时可以扣住该容置本体3的一对槽孔311搬动。
请参阅图3,它示出本实用新型容置卡拉OK装置架设于一汽车的实施例,其中底座2固定于汽车驾驶座与其邻座之间,容置本体3架设于该底座2上,可播放伴唱带供车后座的乘客欣赏唱歌。
权利要求1.一种卡拉OK装置容置架体,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底座,具一底板与一对侧壁,固定于汽车内;以及一容置本体,架设于该底座上,该容置本体包含一容置一电视机的第一容置空间,该第一容置空间内具一对缓冲档板;一容置一录相机的第二容置空间,该第二容置空间内具一对第一防震塞条;以及一容置一音响的第三容置空间,该第三容置空间内具一对第一防震塞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容置架体,其特征在于该底座侧壁上具有数个板手扣环,该容置本体上对应每一板手扣环设置数个固定勾,该板手扣环与该固定勾相搭配,该容置本体架可设于该底座上并可取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容置架体,其特征在于该缓冲档板为一包覆绒毛织物的L型木板。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容置架体,其特征在于该防震塞条为一包覆绒毛织物的长条形木板。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容置架体,其特征在于该底座底板上具有数个孔洞,该底板可由螺丝固定于汽车内。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容置架体,其特征在于该容置本体及该底座为木材或硬质塑料。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容置架体,其特征在于该容置本体具有一对供提起的凹槽。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容置架体,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容置空间内还具有一第二防震塞条。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容置架体,其特征在于该底座固定于汽车驾驶座与其邻座间的置物平台上。
专利摘要一种架设于汽车内的卡拉OK装置容置架体包括一底座,其具一底板与一对侧壁,可架设于汽车内某位置;一容置本体,架设于该底座上,该容置本体包含一第一容置空间可容置电视机,且该第一容置空间内具一对缓冲挡板;一第二容置空间,容置一录相机,该第二容置空间内具一对第一防震塞条;及一第三容置空间,容置一音响装置,该第三容置空间内具第一防震塞条。
文档编号B60R11/02GK2224763SQ9521091
公开日1996年4月17日 申请日期1995年5月5日 优先权日1995年5月5日
发明者何芳宾 申请人:何芳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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