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耳装置及具有该吊耳装置的车辆排气管路系统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10238890阅读:来源:国知局
胶主体11与刚性安装架转动连接,或者,刚性骨架12与刚性安装架转动连接。
[0046]上述实施方式中进一步考虑了橡胶主体11也需要承受排气系统重量的因素,刚性骨架12与橡胶主体11一体结构可以增加橡胶主体11的刚度,避免橡胶主体11刚度过小,拉伸量过大断裂现象的发生,提高排气系统的使用安全性。
[0047]第一安装结构可以为设置于橡胶主体11中部的安装孔Ilb;安装孔Ilb可以设置于橡胶主体11的中部。排气管路上的吊钩通过销轴等部件与橡胶主体11上的安装孔Ilb连接。另外,橡胶主体11还设置有至少两个沿轴向延伸的减重孔11a,各所述减重孔Ila沿橡胶主体11的中心对称布置,减重孔Ila在降低橡胶主体11重量的同时,可以增强橡胶的吸震能力。
[0048]燃烧后的尾气具有较高温度,即排气管路也具有较高温度,为了避免高温排气管路对整车其他部件的影响,整车装配通常要求排气管路与整车具有预定距离。但是由于橡胶吊耳本身存在较大变形量,整车装配完成后经常出现不满足排气管路系统与整车间隙要求。对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了进一步的解决方案,具体描述如下。
[0049]请进一步参考图3、图4,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螺纹杆、螺栓、挡片的组装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刚性骨架的结构示意图。
[0050]上述各实施例中,橡胶组件还进一步包括螺纹杆13,刚性骨架12为框架结构,框架结构围设于橡胶主体11外部,也就是说,橡胶主体11设于框架结构围成框架的内部。并且,框架结构其中一侧壁121与所述橡胶主体11具有预定间距,螺纹杆13的下端部与所述橡胶主体11连接且轴向限位,螺纹杆13的下端部可以通过硫化工艺埋于橡胶主体11的内部以实现二者的轴向限位。螺纹杆13伸出橡胶主体11的部分设置有螺纹轴段131,螺纹轴段131与具有预定间距的侧壁121螺纹连接。
[0051]这样,螺纹杆13与框架结构的侧壁121螺纹连接,通过旋转螺纹杆13可以适当的将橡胶主体11拉伸或压缩,从而起到调节橡胶主体11上安装孔Ilb位置高度的作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节排气管路与车身之间的距离。
[0052]更重要的是,不同的车辆其排气系统的激振能量是不同的,对于橡胶主体11吸振能力的需求也是不同的。螺纹杆13拉伸或压缩橡胶主体11可以改变橡胶主体11的刚度,以适应不同车辆的需求。
[0053]至于螺纹杆13与橡胶主体11的周向可以转动,可以非转动,只要能实现以上技术效果即可。本文中优选螺纹杆13和橡胶主体11周向非转动。
[0054]当然,螺纹杆13与刚性骨架12具有预定间距的侧壁121可以直接螺纹连接,即刚性骨架12的该侧壁121上直接设置与螺纹杆13的外螺纹配合的内螺纹孔;螺纹杆13与刚性骨架12具有预定间距的侧壁121也可以间接螺纹连接,即与螺纹杆13外螺纹配合的内螺纹设置于第三部件上,例如设置中间螺母,中间螺母设置于该侧壁121外侧,当旋转中间螺母抵靠该侧壁121后再继续旋转中间螺母时,螺纹杆13将拉伸橡胶主体11。
[0055]具体地,框架结构的侧壁可以设置有内螺纹通孔121a,螺纹杆13的上端部穿过内螺纹通孔121a连接刚性安装架,螺纹杆13与刚性安装架周向转动连接,轴向所述螺纹杆13与所述刚性安装架通过限位部件限位。螺纹杆13与刚性安装架周向转动连接的实现方式有多种方式,例如设置专门的转动部件实现两者的转动等。以下提供了一种实现螺纹杆13和刚性安装架周向转动比较简单的方式,具体如下。
[0056]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刚性安装架设有安装通孔2b,螺纹杆13的上端部具有光杆轴段133,光杆轴段133的外径小于安装通孔2b的内径,所述光杆轴段133设于安装通孔2b内部,并且沿轴向,位于安装通孔2b两侧的所述光杆轴段133上均设置有限位部件。所谓光杆轴段133是外表面为光滑表面的杆段。
[0057]限位部件可以为挡片,也可以为螺栓,例如,螺纹杆13上设置有两个挡片(螺栓),两挡片(螺栓)将光杆轴段133轴向限位于安装通孔2b内部;当然,也可以是挡片和螺栓的组合。如图2所示,螺纹杆13的顶部设置有挡片4,底部设置有螺栓3。当然,限位部件也不局限于文中所述。
[0058]相比螺纹与安装通孔2b转动连接,光杆轴段133具有光滑的外表面,其与安装通孔2b内壁摩擦力比较小,两者摩擦损耗较小,并且两者周向转动接触不会发出较大的声响。
[0059]上述各实施例中,螺纹杆13与橡胶主体11连接的端部为球状端部132,即球橡胶主体11的端部呈球状,该球状端部132的最大外径大于与其连接的所述螺纹杆13的外径。这样螺纹杆13具有球状结构,增加了螺纹杆13和橡胶主体11的连接可靠性。
[0060]请参考图5,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第二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0061]为了提高安装固定的稳定性,刚性安装架可以为U型支架,包括两个立壁21和连接两立壁21的横壁22,横壁22与橡胶主体11转动连接,第二安装结构为两立壁21上设置的同轴安装孔2&。1]型支架与车身安装时,销轴同时穿过U型支架两立壁21上的安装孔2a以及连接车身挂钩的安装孔,从而将吊耳装置与车身固定连接。
[0062]进一步地,为了增加U型支架与车身连接位置的使用强度,两立壁21上可以均设置有凸台211,安装孔2a开设于凸台211。凸台211可以设置于立壁21的外侧,也可以设置于立壁21的内侧。此处将两立壁21的相对侧定义为内侧,相应的,立壁21的另一侧即为外侧。
[0063]上述各实施例中的第一安装结构和第二安装结构不局限于文中所描述的孔结构,也可以为其他形式。
[0064]另外,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所提到的上下均以汽车车体为参照,以垂直于地面且指向地面的方向为下,与下相反的方向为上。
[0065]此外,在上述吊耳装置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车辆排气管路系统,包括排气管路以及将排气管路定位于车身的吊耳装置,吊耳装置为上述任一项的用于车辆排气管路系统的吊耳装置。
[0066]所述车辆排气管路系统与上述吊耳装置相对于现有技术所具有的优势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0067]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吊耳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主体(I)和第二主体(2),两者中至少一者为弹性部件,所述第一主体(I)和所述第二主体(2)分别设有第一安装结构和第二安装结构,并且所述第一主体(I)和所述第二主体(2)转动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吊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体(I)与所述第二主体(2)围绕竖直轴向转动连接。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吊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体(I)为橡胶组件,所述第二主体(2)为刚性安装架,所述橡胶组件包括橡胶主体(11)和与所述橡胶主体(11)固定连接的刚性骨架(12),所述橡胶主体(11)或所述刚性骨架(12)与所述刚性安装架转动连接。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吊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胶组件还包括螺纹杆(13),所述刚性骨架(12)为框架结构,所述框架结构围设于所述橡胶主体(11)外部,所述框架结构其中一侧壁(121)与所述橡胶主体(11)具有预定间距,所述螺纹杆(13)的下端部与所述橡胶主体(11)连接且轴向限位,所述螺纹杆(13)伸出所述橡胶主体(11)的部分设置有螺纹轴段(131),所述螺纹轴段(131)与所述具有预定间距的侧壁(121)螺纹连接。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吊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壁(121)设置有内螺纹通孔(121a),所述螺纹杆(13)的上端部穿过所述内螺纹通孔(121a)连接所述刚性安装架,所述螺纹杆(13)与所述刚性安装架周向转动连接,沿轴向所述螺纹杆(13)与所述刚性安装架通过限位部件限位。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吊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刚性安装架设有安装通孔(2b),所述螺纹杆(13)的上端部具有光杆轴段(133),所述光杆轴段(133)的外径小于所述安装通孔(2b)的内径,所述光杆轴段(133)设于所述安装通孔(2b)内部。7.根据权利要求4至6任一项所述的吊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杆(13)与所述橡胶主体(11)连接的端部为球状端部(132),所述球状端部(132)的最大外径大于与其连接的所述螺纹杆(13)的外径。8.根据权利要求3至6任一项所述的吊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刚性安装架为U型支架,包括两个立壁(21)和连接两所述立壁(21)的横壁(22),所述横壁(22)与所述橡胶主体(11)转动连接,所述第二安装结构为两所述立壁(21)上设置的同轴安装孔(2a)。9.根据权利要求3至6任一项所述的吊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刚性骨架(12)与所述橡胶主体(11)通过硫化工艺一体成型。10.一种车辆排气管路系统,包括排气管路以及将排气管路定位于车身的吊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耳装置为权利要求I至9任一项所述的吊耳装置,所述第一安装结构和所述第二安装结构两者中其中一者与车身配合安装,另一者与排气管路配合安装。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吊耳装置及具有该吊耳装置的车辆排气管路系统。该吊耳装置包括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两者中至少一者为弹性部件,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分别设有第一安装结构和第二安装结构,并且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转动连接;该吊耳装置可以根据零部件的加工误差、装配误差适应性调节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之间的位置,避免吊耳装置与车身、排气系统中其它零部件干涉。同理,在汽车行驶过程中,该吊耳装置可随排气系统的位移进行适应性补偿,避免吊耳在使用过期中处于扭转变形状态,降低橡胶吊耳装置撕裂现象的发生。在不降低吊耳隔振功能的前提下,大大提高了吊耳装置的使用寿命,进而可改善汽车的乘坐舒适度。
【IPC分类】B60K13/04
【公开号】CN205149504
【申请号】CN201520862660
【发明人】信怀长, 李均超, 李强, 才长建, 何晓艳, 胡晓丽
【申请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4月13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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