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操控型安全儿童三轮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86996阅读:294来源:国知局
可操控型安全儿童三轮车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操控型安全儿童三轮车,包括前叉、前轮、两个后轮、鞍座、后架板、后转架、水平脚蹬架和操纵杆,前叉与前轮连接,两个后轮之间固定有后架板,后转架底部具有后转架转轴,后架板上具有轴孔,后转架转轴伸入轴孔内;操纵杆下端通过轴承固定于后架板上,操纵杆下部固定有与操纵杆同轴线的齿轮;后转架前沿具有前沿齿边,后转架后沿具有后沿齿边,前叉上固定有水平脚蹬架,水平脚蹬架后沿具有水平脚蹬架齿边,前沿齿边与水平脚蹬架齿边啮合,后沿齿边与齿轮啮合;鞍座后部具有鞍座后架杆,后架杆穿过后转架的板面与后架板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适合低龄不会骑自行车的儿童乘坐,比普通童车更增加了趣味性。
【专利说明】可操控型安全儿童三轮车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操控型安全儿童三轮车。

【背景技术】
[0002]幼儿比较小的时候乘坐推车,长大一些可以自己骑儿童自行车,但在中间阶段,孩子做推车没有兴趣,骑自行车由于腿部力量不够也不骑,目前市面上还没有适合这种中间年龄段的童车。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可操控型安全儿童三轮车,特别适合低龄儿童使用。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可操控型安全儿童三轮车,包括前叉、前轮、两个后轮、鞍座、后架板、后转架、水平脚蹬架和操纵杆,所述前叉与所述前轮连接,所述两个后轮之间固定有后架板,所述后转架底部具有后转架转轴,所述后架板上具有轴孔,所述后转架转轴伸入所述轴孔内;
[0005]所述操纵杆下端通过轴承固定于所述后架板上,所述操纵杆下部固定有与所述操纵杆同轴线的齿轮;
[0006]所述后转架前沿具有前沿齿边,所述后转架后沿具有后沿齿边,所述前叉上固定有水平脚蹬架,所述水平脚蹬架后沿具有水平脚蹬架齿边,所述前沿齿边与所述水平脚蹬架齿边啮合,所述后沿齿边与所述齿轮啮合;
[0007]所述鞍座后部具有鞍座后架杆,所述鞍座后架杆穿过所述后转架的板面与所述后架板固定连接。
[0008]进一步,所述操纵杆的顶端具有手柄。
[0009]进一步,所述前轮上具有驱动前轮转动的脚蹬杆和脚蹬。
[0010]进一步,所述鞍座具有靠背。
[0011]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外形更接近于普通的儿童三轮车,但却具有推车的功能,同时还可以让孩子自己控制方向,更增加了车子的趣味性。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2]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13]图2是从侧下方观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14]图3是去掉后转架与后架板连接部分时从上方观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15]图中:1_鞍座;2-前叉;3_水平脚蹬架齿边;4_鞍座后架杆;5_后转架;6_后沿齿边-J-后轮转轴;8_后轮;9_后架板;10_轴承;11-齿轮;12_操纵杆;13_手柄;14_水平脚蹬架;15_前沿齿边;16-后转架转轴;17-轴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16]如图1至3所示,一种可操控型安全儿童三轮车,包括前叉2、前轮、两个后轮8、鞍座1、后架板9、后转架5、水平脚蹬架14和操纵杆12,前叉2与前轮连接,两个后轮8之间固定有后架板9,后转架5底部具有后转架转轴16,后架板9上具有轴孔17,后转架转轴16伸入轴孔17内;
[0017]操纵杆12下端通过轴承10固定于后架板9上,操纵杆12下部固定有与操纵杆12同轴线的齿轮11;
[0018]后转架5前沿具有前沿齿边15,后转架5后沿具有后沿齿边6,前叉2上固定有水平脚蹬架14,水平脚蹬架14后沿具有水平脚蹬架齿边3,前沿齿边15与水平脚蹬架齿边3啮合,后沿齿边6与齿轮11啮合;
[0019]鞍座I后部具有鞍座后架杆4,鞍座后架杆4穿过后转架5的板面与后架板9固定连接。
[0020]使用时幼童坐在车上,脚登在水平脚蹬架14上,成人手握操纵杆12控制车子前行,儿童可以自己转动把手控制前轮的方向。
[0021]如由成人把控车子的方向,成人握紧操纵杆12的上端,扭动操纵杆12,齿轮11与后转架5、水平脚蹬架14、前叉2均发生联动,从而达到控制前轮的转动方向的目的。
[0022]前轮上具有驱动前轮转动的脚蹬杆和脚蹬(图中未示),当儿童腿部发育足够驱动脚蹬时,该三轮车就可以作为普通儿童三轮车使用了。另外由于水平控制转架6和水平脚蹬架3的存在使整个车体的重心较低,更加不容易翻倒,进一步提高了车子的安全性能。
[0023]鞍座具有靠背。供幼童乘坐时更加舒适。
[0024]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可操控型安全儿童三轮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前叉、前轮、两个后轮、鞍座、后架板、后转架、水平脚蹬架和操纵杆,所述前叉与所述前轮连接,所述两个后轮之间固定有后架板,所述后转架底部具有后转架转轴,所述后架板上具有轴孔,所述后转架转轴伸入所述轴孔内; 所述操纵杆下端通过轴承固定于所述后架板上,所述操纵杆下部固定有与所述操纵杆同轴线的齿轮; 所述后转架前沿具有前沿齿边,所述后转架后沿具有后沿齿边,所述前叉上固定有水平脚蹬架,所述水平脚蹬架后沿具有水平脚蹬架齿边,所述前沿齿边与所述水平脚蹬架齿边啮合,所述后沿齿边与所述齿轮啮合; 所述鞍座后部具有鞍座后架杆,所述鞍座后架杆穿过所述后转架的板面与所述后架板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操控型安全儿童三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纵杆的顶端具有手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操控型安全儿童三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轮上具有驱动前轮转动的脚蹬杆和脚蹬。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操控型安全儿童三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鞍座具有靠背。
【文档编号】B62B9/20GK204056123SQ201420342526
【公开日】2014年12月31日 申请日期:2014年6月24日 优先权日:2014年6月24日
【发明者】曹建芹 申请人:天津市三合顺工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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