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恒高物流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81920阅读:494来源:国知局
一种恒高物流推车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料用具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恒高物流推车。



背景技术:

物流推车是物流企业经常使用的用于进行货物中转的重要工具,现有的物流推车 包括了底座、推杆和设于底座下方的行走轮,待中转的货物放置于底座上,由操作人员通过 推拉推杆来实现货物的移动。

但对于现有的物流推车来说,其所存在的问题是,使用物流推车在搬运快件时,会将快件堆放在物料车上,随着快件堆放高度的增加,然后在卸载快件时,快件的堆放高度又在不断的降低,这样就需要工作人员不断的弯腰进行操作,进而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长久以往会给工作人员要不带来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恒高物流推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恒高物流推车,包括底座和支撑块,所述底座左右两侧对称设有支撑块,支撑块上设有滚轮,底座左上端垂直设有安装板,安装板上设有安装孔,安装孔中设有定滑轮,安装板内设有滑动槽,滑动槽为T型槽,滑动槽中滑动设有T型滑动块,滑动块外侧端通过连接块与升降板相接,升降板右端与底座右端面齐平,连接块上端通过牵引绳连接位于安装板左侧的活动板条,牵引绳绕过位于安装孔中的定滑轮,活动板条下方的安装板左侧固定有固定板条,固定板条上端面和活动板条下端面设有若干个扣环,固定板条和活动板条之间可拆卸设有若干个复位弹簧,复位弹簧上下端都设有与扣环相配合的挂钩,这样就方便复位弹簧的更换,当升降板上没有放置物品时,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升降板处于最高点,当放置物品时,随着物品重量的增加,复位弹簧会伸长,升降板会下降,物品本身的高度就会弥补升降板下降的高度,当卸料时,随着物品的减少,升降板会上浮,上浮的高度正好弥补了物品的高度,这样工作人员的操作面就会维持恒高,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调节复位弹簧的数量来调节升降板受力的下降幅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动块和滑动槽之间设有滑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滚轮为自锁式滚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安装孔靠近安装板顶部位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定滑轮的转动轴杆通过固定杆固定在安装孔中。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在物料加料和卸料时,物品顶部始终维持一个恒定的高度,这样就不需要工作人员不断的弯腰进行操作了,从而极大的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滑动槽和滑动块结构示意图。

其中:底座1、支撑块2、滚轮3、固定板条4、复位弹簧5、活动板条6、牵引绳7、手扶杆8、连接杆9、安装板10、安装孔11、定滑轮12、升降板13、连接块14、滑动槽15、滑动块16、滑轮1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恒高物流推车,包括底座1和支撑块2,所述底座1左右两侧对称设有支撑块2,支撑块2上设有方便装置搬运的滚轮3,滚轮3为自锁式滚轮,底座1左上端垂直设有安装板10,安装板10上设有安装孔11,安装孔11靠近安装板10顶部位置,安装孔11中设有定滑轮12,定滑轮12的转动轴杆通过固定杆固定在安装孔11中,安装板10内设有滑动槽15,滑动槽15为T型槽,滑动槽15中滑动设有T型滑动块16,滑动块16和滑动槽15之间设有滑轮17,滑动块16外侧端通过连接块14与升降板13相接,升降板13右端与底座1右端面齐平,连接块14上端通过牵引绳7连接位于安装板10左侧的活动板条6,牵引绳7绕过位于安装孔11中的定滑轮12,活动板条6下方的安装板10左侧固定有固定板条4,固定板条4上端面和活动板条6下端面设有若干个扣环,固定板条4和活动板条6之间可拆卸设有若干个复位弹簧5,复位弹簧5上下端都设有与扣环相配合的挂钩,这样就方便复位弹簧5的更换,当升降板13上没有放置物品时,在复位弹簧5的作用下,升降板13处于最高点,当放置物品时,随着物品重量的增加,复位弹簧5会伸长,升降板13会下降,物品本身的高度就会弥补升降板13下降的高度,当卸料时,随着物品的减少,升降板13会上浮,上浮的高度正好弥补了物品的高度,这样工作人员的操作面就会维持恒高,进而无需工作人员弯腰进行操作,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调节复位弹簧5的数量来调节升降板13受力的下降幅度,以便对不同物品的搬运。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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