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流运输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物流用折叠式手推车。
背景技术:
手推车是以人力推、拉的搬运车辆,它是一切车辆的始祖。虽然手推车物料搬运技术不断发展,但手推车仍作为不可缺少的搬运工具而沿用至今。手推车在生产和生活中获得广泛应用是因为它造价低廉、维护简单、操作方便、自重轻,能在机动车辆不便使用的地方工作,在短距离搬运较轻的物品时十分方便。
一般来说,大部分手推车只是针对一些轻量且不需要封闭保护的物品进行运输。而针对那些需要封闭保护的货物,则必须要先将货物先装入到封闭的箱体中,然后将箱体放入到手推车上才可进行输送,十分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技术中手推车输送需要封闭保护的货物存在不便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物流用折叠式手推车。
一种物流用折叠式手推车,包括车底座,所述车底座左端、右端分别铰接有左护板、右护板,所述车底座下端设有两个与左护板、右护板相适配的承托板,所述承托板下部均安装有车轮。
所述车底座前侧、后侧均设有底护栏,所述底护栏上均沿竖直方向滑动安装有护栏板,所述护栏板均在左侧、右侧两个位置安装有与左护板、右护板分别适配的紧固螺栓,所述左护板、右护板均以180度最大限位转动方式铰接连有顶护板,所述左护板所铰接的顶护板前端滑动安装有拉销,所述右护板所铰接的顶护板前端设有与所述拉销相适配的进位槽。
所述顶护板的数量为两个。
其中,本实用新型有两种使用状态,一是折叠状态,这种状态的特点是占 用空间较小,不仅方便在闲暇之余的存储时,有节省空间的功效。此外,也可用作承载普通货物进行搬运。
本实用新型第二种使用状态为展开状态,主要用于对一些如同需要避光的的货物或是容易在运输途中容易脱落的货物进行输送时,使用时,可将左护板逆时针旋转90度,将右护板顺时针旋转90度,然后再将两个顶护板旋转至水平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两个顶护板分别受左护板和右护板的支承作用,并且通过滑动拉销与进位槽相配合,可使得两个顶护板以稳固的方式遮挡在车底座的正上方,使得两个顶护板更加牢固。然后所需要输送的货物放入到车底座上,然后将两个护栏板向上滑动,并通过旋转紧固螺栓使得两个护栏板固定,这样就会让车底座内显得比较封闭,由于展开后顶护板的状态以及两个护栏板分别通过紧固螺栓进行固定,使得本实用新型结构更加牢固且防护性更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不仅结构牢靠,而且能够在自身的展开状态与折叠状态之间相互转换,不仅在自身存储上节省空间,还能够有效的对需要封闭避光保护的货物进行输送,适用性较广且防护性更强。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种实施方式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种实施方式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关于图3的Ⅰ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阐述。
如图1至图4所示,一种物流用折叠式手推车,包括车底座1,所述车底座1左端、右端分别铰接有左护板2、右护板3,所述车底座1下端设有两个与左护板2、右护板3相适配的承托板4,所述承托板4下部均安装有车轮5。
所述车底座1前侧、后侧均设有底护栏6,所述底护栏6上均沿竖直方向滑动安装有护栏板7,所述护栏板7均在左侧、右侧两个位置安装有与左护板2、右护板3分别适配的紧固螺栓8,所述左护板2、右护板3均以180度最大限位转动方式铰接连有顶护板9,所述左护板2所铰接的顶护板9前端滑动安装有拉销10,所述右护板3所铰接的顶护板9前端设有与所述拉销10相适配的进位槽11。
所述顶护板9的数量为两个。
其中,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种实施方式,即本实用新型处于被折叠状态,这种状态的特点是占用空间较小,不仅方便在闲暇之余的存储时,有节省空间的功效。此外,也可用作承载普通货物进行搬运。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种实施方式,即将本实用新型变为展开状态,主要用于对一些如同需要避光的的货物或是容易在运输途中容易脱落的货物进行输送时,使用时,可将左护板2逆时针旋转90度,将右护板3顺时针旋转90度,然后再将两个顶护板9旋转至水平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两个顶护板9分别受左护板2和右护板3的支承作用,并且通过滑动拉销10与进位槽11相配合,可使得两个顶护板9以稳固的方式遮挡在车底座1的正上方,使得两个顶护板9更加牢固。然后所需要输送的货物放入到车底座1上,然后将两个护栏板7向上滑动,并通过旋转紧固螺栓8使得两个护栏板7固定,这样就会让车底座1内显得比较封闭,由于展开后顶护板9的状态以及两个护栏板7分别通过紧固螺栓8进行固定,使得本实用新型结构更加牢固且防护性更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