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用手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035881阅读:279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用手推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了一种建筑用手推车,属于建筑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手推车是建筑工地上非常常见的一种工具。但是,工地上的道路通常是崎岖不平的,对于现有的手推车装满了货物后,尤其是装载的是液体货物时,由于道路的颠簸,很容易将车体内的货物洒出来,造成了很大的浪费。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建筑用手推车,能够有效防止车体内的货物洒出来而导致浪费。
[000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5]一种建筑用手推车,包括车体和设置在所述车体下方的两个车轮,所述车体上设置有两根连杆,所述车体的上表面设置有两个可向外翻折的门板,所述门板通过铰链与所述车体的边缘相连接。
[0006]前述的一种建筑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门板上设置有把手。
[0007]前述的一种建筑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每根连杆上还设置有垂直向下的支杆,所述支杆的末端设置有橡胶垫块。
[0008]前述的一种建筑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两根连杆之间设置有上端面开口的盒体。
[0009]前述的一种建筑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每根连杆上设置有弧形凹槽,所述盒体上设置有可卡入所述弧形凹槽中的卡勾。
[00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车体上设置两个可相对其转动的门板,当手推车在行进的过程中,将门板盖上,以防止其中的货物溢出,当行至目的地后,将门板向外翻开,不会影响卸货。
【附图说明】
[0011]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用手推车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0013]如图1所示,一种建筑用手推车,包括车体I和设置在所述车体I下方的两个车轮2,所述车体I上设置有两根连杆3,所述车体I的上表面设置有两个可向外翻折的门板4,所述门板4通过铰链与所述车体I的边缘相连接。通过在车体I上设置两个可相对其转动的门板4,当手推车在行进的过程中,将门板4盖上,以防止其中的货物溢出,当行至目的地后,将门板向外翻开,不会影响卸货。所述门板4上设置有把手5,便于盖合门板4。
[0014]所述每根连杆3上还设置有垂直向下的支杆7,所述支杆5的末端设置有橡胶垫块8,在手推车闲置时,方便固定,在行走下坡路时,通过将连杆下压,利用橡胶垫块8与地面的摩擦力控制车速。
[0015]所述两根连杆3之间设置有上端面开口的盒体9,可以随车携带不便与车体I内所载物料混合装载的物品,本实施例中,所述每根连杆3上设置有弧形凹槽10,所述盒体9上设置有可卡入所述弧形凹槽10中的卡勾(图中未示出)。
[0016]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建筑用手推车,能够有效防止车体内的货物洒出来而导致浪费。
[0017]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
【主权项】
1.一种建筑用手推车,包括车体(I)和设置在所述车体(I)下方的两个车轮(2),所述车体(I)上设置有两根连杆(3),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I)的上表面设置有两个可向外翻折的门板(4),所述门板(4)通过铰链与所述车体(I)的边缘相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门板(4)上设置有把手(5)。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每根连杆(3)上还设置有垂直向下的支杆(7),所述支杆(7)的末端设置有橡胶垫块(8)。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两根连杆(3)之间设置有上端面开口的盒体(9)。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建筑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每根连杆(3)上设置有弧形凹槽(10),所述盒体(9)上设置有可卡入所述弧形凹槽(10)中的卡勾。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建筑用手推车,包括车体和设置在所述车体下方的两个车轮,所述车体上设置有两根连杆,所述车体的上表面设置有两个可向外翻折的门板,所述门板通过铰链与所述车体的边缘相连接。通过在车体上设置两个可相对其转动的门板,当手推车在行进的过程中,将门板盖上,以防止其中的货物溢出,当行至目的地后,将门板向外翻开,不会影响卸货。
【IPC分类】B62B1/12, B62B5/00
【公开号】CN204688145
【申请号】CN201520215343
【发明人】薛炳泉, 胡斌, 徐军
【申请人】苏州建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0月7日
【申请日】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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