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平衡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95363阅读:296来源:国知局
一种平衡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交通工具领域,具体涉及平衡车。



背景技术:

平衡车的车体高度通常较低。平衡车的车体用于承载用户,较低的高度使得重心降低,一方面能够提升驾驶体验,另一方面也提升安全性。现有的平衡车的照明装置直接安装在车体前侧,由于车体高度低,导致灯光投射距离有限,照明效果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即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平衡车。该平衡车的照明装置通过支撑件支撑在高于车轮顶部的位置;使得灯光的投射距离增加,提升了照明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平衡车,平衡车包括车体、车轮、支撑件和照明装置。车体具备相对的两个连接端;车轮设置于连接端,使车体位于两个车轮之间;车轮的顶部高于车体的顶部。支撑件连接于连接端,支撑件从连接端延伸至高于车轮顶部的位置并与照明装置连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平衡车,其照明装置通过支撑件支撑在高于车轮顶部的位置,使得照明装置的位置高度增大,照明装置的灯光投射距离增加,从而能够实现更好的照明效果。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

支撑件延伸至车轮的上方,以使照明装置位于车轮的上方。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

支撑件包括从连接端竖直向上延伸的竖直段,以及从竖直段顶部延伸至车轮上方的弧形折弯段;照明装置连接于弧形折弯段远离竖直段的一端。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

照明装置与车体内的电池电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

照明装置包括基体和灯。基体与支撑件连接;基体内开设有容纳腔,容纳腔一端开放,灯设置于容纳腔内。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

照明装置还包括设置于容纳腔内的蓄电池,蓄电池与灯电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

平衡车还包括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电池板与蓄电池电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

基体为U形结构;基体包括中间部,以及设置于中间部两端的连接部。容纳腔开设于中间部。连接部上开设有凹槽,凹槽从连接部远离中间部的一端向中间部延伸;两个连接部的凹槽相对。支撑件嵌入凹槽内,从而与照明装置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

连接部和支撑件嵌入凹槽的部分通过螺栓固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支撑件为板件,并将车体上方空间与车轮靠近车体的侧面隔开。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至少具备以下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平衡车,其照明装置通过支撑件支撑在高于车轮顶部的位置,使得照明装置的位置高度增大,照明装置的灯光投射距离增加,从而能够实现更好的照明效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的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对实施例中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方式,不应被看作是对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制。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能够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平衡车在一个视角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平衡车在另一个视角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左照明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中左照明装置与左支撑件的连接位置放大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左照明装置的另一种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标:10-平衡车;111-左车轮;112-右车轮;121-左车体;1211-左连接端;122-右车体;1221-右连接端;131-左支撑件;1311-左竖直段;1312-左弧形折弯段;132-右支撑件;1321-右竖直段;1322-右弧形折弯段;140-左照明装置;141-基体;1411-容纳腔;1412-中间部;1413-连接部;1414-凹槽;1415-通孔;142-灯;150-右照明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因此,以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和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组合。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惯常理解的方位或位置关系,这类术语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参照图1,图1示出了将在下文中详细描述的平衡车10的立体结构。从图1中可以看出,平衡车10为双轮平衡车,其具备左右两个相对设置的车轮。两个车轮同轴。车轮分别为左车轮111和右车轮112。平衡车10还具备车体。车体包括左车体121和右车体122。左车体121和右车体122可相对转动地连接。车体具备相对的两个连接端,两个连接端分别为左车体121远离右车体122的一端即左连接端1211,以及右车体122远离左车体121的一端即右连接端1221。左车轮111靠近左连接端1211的端面;右车轮112靠近右连接端1221的端面。在左车体121和右车体122内均设置有图中未示出的电机和电池。左车轮111与左车体121内的电机传动连接,右车轮112与右车体122内的电机传动连接。在使用时,平衡车10的左车体121和右车体122用于支撑用户的左脚和右脚。用户重心的改变导致左车体121和/或右车体122相对于水平面的发生倾斜。平衡车10根据左车体121和右车体122相对于水平面的倾斜角度自动调节左电机和右电机的运转速度,以实现自平衡,同时也实现了加速、减速、转向等功能。

参照图2,图2从另一个视角展示了平衡车10的外部结构。从图2中可以看出,平衡车10的左车体121和右车体122的顶部略高于左车轮111和右车轮112的圆心。而在竖直方向上,左车体121和右车体122向下延伸到略高于左车轮111和右车轮112底部的位置,从而在左车体121和右车体122内形成较大的容纳空间,以安装电机、电池以及控制装置。这样使得平衡车10的整体重心得到降低,一方面能够提升驾驶时的操作感,提供更好的驾驶体验,另一方面也能够提高安全性。由于左车体121和右车体122高度较低,如果直接在左车体121和右车体122前侧设置照明用的灯具,则会导致灯光投射距离短,照明效果不佳。平衡车10行驶过程中,平衡车10前方的障碍物用户无法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为此,参照图2,本实施例提供的平衡车10还具备两个支撑件,分别为左支撑件131和右支撑件132。平衡车10还具备两个照明装置,分别为左照明装置140和右照明装置150。左支撑件131固定在左连接端1211的顶部并延伸至高于左车轮111顶部的位置,再与左照明装置140连接。右支撑件132固定在右连接端1221的顶部并延伸至高于右车轮112顶部的位置,再与右照明装置150连接。如此,使得左照明装置140和右照明装置150能够被固定在较高的位置,从而增大了灯光投射距离,照明效果更好。用户能够及时发现平衡车10前方的障碍物,安全性更高。

继续参照图2,在本实施例中,左支撑件131延伸至左车轮111的上方,从而使得左照明装置140位于左车轮111的上方。右支撑件132延伸至右车轮112的上方,从而使得右照明装置150位于右车轮112的上方。如此,使得左照明装置140和右照明装置150打开后,能够大体上显示出平衡车10的整车宽度,进而在行驶中便于往来车辆根据左照明装置140和右照明装置150指示出的宽度进行会车,提高了安全性能。

继续参照图2,在本实施例中,左支撑件131和右支撑件132是这样延伸的。左支撑件131包括从左连接端1211的顶部竖直向上延伸的竖直段(即左竖直段1311),以及从左竖直段1311顶部延伸至左车轮111上方的弧形折弯段(即左弧形折弯段1312)。左弧形折弯段1312远离左竖直段1311的一端与左照明装置140连接。右支撑件132包括从右连接端1221的顶部竖直向上延伸的竖直段(即右竖直段1321),以及从右竖直段1321顶部延伸至右车轮112上方的弧形折弯段(即右弧形折弯段1322)。右弧形折弯段1322远离右竖直段1321的一端与右照明装置150连接。

左支撑件131和右支撑件132的结构形式可以是各种各样的,例如杆状、支架结构等。再次参照图1,在本实施例中,左支撑件131和右支撑件132均由具备一定厚度的板件构成。如此使得,左支撑件131将左车体121上方的空间与左车轮111上半部分靠近左车体121的侧面隔开,右支撑件132将右车体122上方的空间与右车轮112上半部分靠近右车体122的侧面隔开。这样的结构使左支撑件131和右支撑件132实现了挡板的作用,能够避免用户在驾驶时的腿部与高速旋转的左车轮111和右车轮112摩擦而受伤。也能够避免用户的裤脚、鞋带等被卷入左车轮111和右车轮112而带来的跌倒风险。

左照明装置140和右照明装置150的结构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可以是直接设置在左支撑件131和右支撑件132上的照明灯。在本实施例中,左照明装置140和右照明装置150采用如图3所示出的结构。由于左照明装置140和右照明装置150的结构相同,因此在图3中仅仅示出了左照明装置140的立体结构,并以左照明装置140为例进行说明。左照明装置140包括基体141和灯142。基体141具备在在图3中标示出的A方向上延伸的长条形的中间部1412,在中间部1412上开设有在A方向上延伸的长条形容纳腔1411,容纳腔1411的一端开放。灯142设置在容纳腔1411内。当灯142打开时,灯光从容纳腔1411的开放端射出。基体141能够对灯142起防护作用,避免因撞击或雨水对灯142造成损坏。在其他具体实施方式中,还可以在容纳腔1411的开放端设置透明的塑料片,以将容纳腔1411密封起来,从而进一步增加左照明装置140的防水能力。

基体141与左支撑件131之间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连接,例如焊接、一体成型、螺栓连接等。在本实施例中,基体141与左支撑件131是采用下面描述的结构进行连接的。继续参照图3,基体141还包括设置在中间部1412长度方向上的两端的连接部1413。两个连接部1413基本垂直于中间部1412,并且两个连接部1413基本平行,使得基体141整体呈U形结构。在连接部1413上开设有凹槽1414,凹槽1414从连接部1413远离中间部1412的一端向中间部1412延伸。两个连接部1413上的凹槽1414相对设置。连接部1413有塑料制作而成,其具备一定的弹性。请参照图4,图4是图1中左支撑件131与左照明装置140连接位置的放大图,左支撑件131的端部嵌入两个连接部1413上的凹槽1414中,通过连接部1413的弹性变形将左支撑件131的端部卡持住。采用这样的连接方式,方便左照明装置140的拆卸与安装。在左照明装置140拆卸下来后,可以作为独立的照明装置使用。

参照图5,在其他具体实施方式中,还可以在连接部1413上开设通孔1415,并在左支撑件131上开设与通孔1415对应的螺纹孔,这样可以通过螺栓将左照明装置140和左支撑件131连接起来,增加左照明装置140和左支撑件131的连接稳固性。

左照明装置140和右照明装置150可以直接与平衡车10的车体内的电池电连接,利用平衡车10的电池进行供电。以左照明装置140为例,灯142与左车体121内的电池电连接,左车体121内的电池对灯142进行供电。

当然左照明装置140和右照明装置150也可以自带蓄电池。以左照明装置140为例,在容纳腔1411内设置与灯142电连接的蓄电池,从而对灯142进行供电。由于左照明装置140和右照明装置150的耗电量不大,为了避免蓄电池的更换或者避免对蓄电池进行充电的麻烦,还可以在设置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电池板可以设置在支撑件上,也可以设置在车体的前侧或后侧,甚至可以设置在车轮远离车体的一侧。太阳能电池板与蓄电池电连接,当平衡车10在户外运行时,通过太阳能电池板对蓄电池充电,从而免除了在蓄电池没电后,更换蓄电池或对蓄电池进行充电的麻烦。

可以采用在基体141上设置按钮的方式实现对灯142开关的控制。也可以在基体141内设置独立的控制电路,通过有线或无线控制设备发出开关指令,以控制灯142的打开和关闭,例如,通过智能手机实现对灯142的打开和关闭的控制。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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