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婴儿用品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可折叠的童车把手。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童车的把手杆上常常设有操作手柄,当下压操作手柄上的捏手时,捏手可控制操作手柄内的牵引索拉动机构,牵拉把手杆内的牵引索继而控制童车上的锁定机构解锁,以便于折叠童车。但现有牵引索在通过把手杆折叠关节的时候是沿曲线绕置在关节内,在牵拉绷紧时容易出现卡滞等。
例如公开号为CN2393778的中国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童车推手杆上的牵引索操作机构,包括推手杆、固定于所述的推手杆上的操作手柄、位于所述的操作手柄内的捏手、位于所述的操作手柄的内腔中的牵引索拉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操作手柄上活动连接有安全挡罩,该安全挡罩的一个工作位置是罩住所述的捏手的外端部,另一个工作位置是离开所述的捏手的外端部外侧。
该类方案在布置牵引索的位置时,为了不干涉童车的折叠,会选择绕置在童车的关节部位,例如公开号为CN2806265的中国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婴儿推车,包括推车车架、前轮、后轮,推车车架至少包括位于两侧的下推把杆、下端部与下推把杆的上端部相转动连接的上推把杆,上推把杆的内腔中设置有牵引索,绕着上推把杆与下推把杆的转动连接轴心线的外侧具有柔性定长索套通道,柔性定长索套通道内设置有柔性定长索套。但是该技术方案中绕置的牵引索容易出现卡滞,不能自动复位,或者磨损严重等情况,大大缩短了童车产品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操作顺畅阻尼小,不易卡线寿命长的可折叠的童车把手。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可折叠的童车把手,包括通过转动部相配合的上把手杆和下把手杆,上把手杆和下把手杆的内腔中设有用于控制童车收放的牵引索,转动部内设有供所述牵引索贯穿的通道,所述通道在转动部完全展开状态下为直线通道。
通过直线通道收容牵引索,能够避免牵引索绕置造成的阻力变大和磨损,从而提供顺滑的操作感受,延长牵引索寿命。
转动部起到了上把手杆和下把手杆之间的连接与相对转动的作用,可以是独立部件,也可以是由上把手杆和下把手杆的一部分相互连接构成,其形状没有严格限制。
作为优选,所述转动部包括:
与上把手杆固定的第一壳体;
与下把手杆固定、且与所述第一壳体转动扣合的第二壳体;
所述通道位于任一壳体内,通道所在的壳体设有相对布置的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其中第一通孔与上把手杆的内腔对接,第二通孔与下把手杆的内腔对接;所述牵引索通过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穿过所述通道。
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相互配合形成的转动部能够提高童车把手在折叠过程的稳定性,减少夹手间隙出现的可能。通道设置在第一壳体或第二壳体内,能够减少外界对牵引索造成的影响,提供更稳定的操作体验。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中,至少有一者为沿所在壳体周向延伸的条形孔,用以避让转动部在折叠状态下发生偏移的牵引索。条形孔能引导牵引索运动以避让童车把手的折叠动作,减少卡滞的可能。
作为优选,所述通道位于第一壳体内,第一壳体上与下把手杆的内腔对接的第二通孔为条形孔。第一壳体内设置通道能够通过重力引导牵引索顺畅的位移,提高牵引索对于童车把手折叠动作的避让。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均为圆盘状,并通过贯穿两者圆心部位的转轴转动配合,所述通道位于转动部的偏心位置且避让所述转轴。偏心设置的通道能够进一步减少牵引索的绕置角度,减少卡滞和磨损。
作为优选,所述转动部中设有限制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转动位置的锁定机构。锁定机构能防止童车把手的意外收折,提高童车的稳定性。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相向的一侧上,一者设有绕所述转轴布置的导向槽,另一者设有置入导向槽内的导向件。导向槽和导向件相互配合能够提高转动的稳定性,从而提高童车的稳定性。
作为优选,所述导向件为弧形肋条。弧形肋条能够在不增加部件的情况下实现导向作用,并且还能加强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的刚性。
作为优选,所述锁定机构包括:
分别位于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上且并排靠拢的第一内齿环和第二内齿环;
滑动套设在所述转轴上的锁定齿轮,该锁定齿轮具有同时与第一内齿环和第二内齿环啮合的锁定位,以及脱离其中一内齿环的释锁位;
安装在其中一壳体上驱动锁定齿轮进入释锁位的按钮;
作用在另一壳体与锁定齿轮之间,用于驱动锁定齿轮进入锁定位的压簧。
通过锁定齿轮的锁定能够承受更大的力矩,防止在儿童的重量作用下意外解锁,锁定效果更为稳定,提高安全性。
作为优选,在通道所在的壳体内设有位于牵引索和锁定齿轮之间的隔离挡块。隔离挡块能够避免牵引索和锁定齿轮相互干扰,进一步保护牵引索。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1)直线通道设计,避让了牵引索的绕置,提升了用户使用感受和童车整体寿命;
(2)条形孔和隔离挡块相互配合能够保护牵引索不受锁定机构的影响,提高牵引索动作的灵活性;
(3)齿轮锁定的设计,锁止力矩更大,锁定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施例可折叠的童车把手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童车把手的A处放大图;
图3为图1中童车把手的B处放大图;
图4为图1中童车把手的C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4所示,一种可折叠的童车把手,包括通过转动部相配合的上把手杆11和下把手杆12,上把手杆11和下把手杆12的内腔中设有用于控制童车收放的牵引索21,转动部内设有供牵引索21贯穿的通道,通道在转动部完全展开状态下为直线通道,即牵引索21沿直线穿过通道。
通过直线通道收容牵引索21,能够避免牵引索21绕置造成的阻力变大和磨损,从而提供顺滑的操作感受,延长牵引索21寿命。
在一实施例中,转动部包括:
与上把手杆11固定的第一壳体14;
与下把手杆12固定、且与第一壳体14转动扣合的第二壳体13;
通道位于第一壳体14内,且第一壳体14内设有相对布置的第一通孔26和第二通孔16,其中第一通孔26与上把手杆11的内腔对接,第二通孔16与下把手杆12的内腔对接。
第一壳体14和第二壳体13相互配合形成的转动部能够提高童车把手在折叠过程的稳定性,减少夹手间隙出现的可能。通道设置在第一壳体14或第二壳体13内,能够减少外界对牵引索21造成的影响,提供更稳定的操作体验。
在一实施例中,第二通孔16为沿所在壳体周向延伸的条形孔,用以避让转动部在折叠状态下发生偏移的牵引索21。条形孔能引导牵引索21运动以避让童车把手的折叠动作,减少卡滞的可能。
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壳体14和第二壳体13均为圆盘状,并通过贯穿两者圆心部位的转轴25转动配合,通道位于转动部的偏心位置且避让转轴25。偏心设置的通道能够进一步减少牵引索21的绕置角度,减少卡滞和磨损。
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壳体14和第二壳体13相向的一侧上,一者设有绕转轴25布置的导向槽29,另一者设有置入导向槽29内的导向件30。导向件30为弧形肋条。导向槽29和导向件30相互配合能够提高转动的稳定性,从而提高童车的稳定性。弧形肋条能够在不增加部件的情况下实现导向作用,并且还能加强第一壳体14和第二壳体13的刚性。
转动部中设有限制第一壳体14和第二壳体13转动位置的锁定机构。锁定机构能防止童车把手的意外收折,提高童车的稳定性。
锁定机构包括:
分别位于第一壳体14和第二壳体13上且并排靠拢的第一内齿环28和第二内齿环20;
滑动套设在转轴25上的锁定齿轮18,该锁定齿轮18具有同时与第一内齿环28和第二内齿环20啮合的锁定位,以及脱离其中一内齿环的释锁位;
安装在其中一壳体上驱动锁定齿轮18进入释锁位的按钮15;
作用在另一壳体与锁定齿轮18之间,用于驱动锁定齿轮18进入锁定位的压簧19。
通过锁定齿轮18的锁定能够承受更大的力矩,防止在儿童的重量作用下意外解锁,锁定效果更为稳定,提高安全性。
在一实施例中,在通道所在的壳体内设有位于牵引索21和锁定齿轮18之间的隔离挡块17。隔离挡块17能够避免牵引索21和锁定齿轮18相互干扰,进一步保护牵引索21。
在装配过程中,第一壳体14与上把手杆11固定,第二壳体13和下把手杆12固定,第一壳体14和第二壳体13通过转轴25相互转动连接,转轴25上套设有锁定齿轮18和压簧19,锁定齿轮18能够与第一内齿环28和第二内齿环20啮合完成锁定或者通过与第一内齿环28脱离完成释锁,牵引索21通过第一通孔26穿过第一壳体14达到第二通孔16,隔离挡块17收容在第二通孔16内,用于引导牵引索21。第一壳体14背向第二壳体13的外侧设有驱动锁定齿轮18进入释锁位的按钮15。
为了将车架保持在展开状态,下把手杆12底部固定有第一圆盘部31,第一圆盘部31上设置有导槽24;导槽24内安装有滑块23,滑块23设有沿自身运动方向开设的条形孔;滑块23上还设有用于连接牵引索21索头的卡口22。
前脚杆顶部固定有第二圆盘部32,第二圆盘部32分为两部分,扣合在第一圆盘部31轴向两侧,图4中为了更好的展示销杆37的结构,第二圆盘部32位于销杆37一侧的部分未示,第一圆盘部31和第二圆盘部32通过转轴33配合,且该转轴33穿过滑块23上的条形孔。
第二圆盘部32上设有弧形锁槽35,弧形锁槽35端部连通有径向延伸的卡槽36;滑块23上固定有销杆37,该销杆37伸入弧形锁槽35中且具有处在卡槽36内的锁定位以及脱离卡槽36的释锁位;滑块23与第二圆盘部32内缘之间设有压簧34,用于驱使销杆37进入卡槽36内。
使用时,当销杆37伸入弧形锁槽35中且处在卡槽36内时,可以实现前脚杆和下把手杆12之间的旋转定位,保持在车架展开状态;当驱动解锁按钮27带动牵引索21拉动滑块23以及销杆37脱出卡槽36时,销杆37可沿弧形锁槽35运动,即把手杆和前脚杆相互转动折叠车架。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