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水下工作的装置以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71646发布日期:2019-01-13 17:05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用于水下工作的装置以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水下工作的装置以及系统。



背景技术:

本部分旨在为权利要求书以及具体实施方式中陈述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提供背景或者上下文。此处的描述不因为包括在本部分中就承认是现有技术。

在水下工作的装置,难以与水面上的通讯设备进行通信,如此难以传输数据。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有必要提供一种用于水下工作的装置,能够提高水下装置与水面上的通讯设备通信能力,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系统。

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提供一种用于水下工作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在水下工作的防水型的装置本体以及浮在水面上的浮标,在所述浮标内密封有无线天线板,在所述装置本体内密封有无线模组,所述无线模组与所述无线天线板之间通过一馈线电连接,所述馈线的两端分别与所述浮标以及所述装置本体密封。

进一步的,所述装置本体为水下摄像机或者水下机器人。

进一步的,所述无线模组设于所述装置本体内的上方位置。

进一步的,所述无线天线板设于所述浮标的空腔内的下方位置。

进一步的,所述馈线的长度不低于2m。

本实用新型第二方面提供一种用于水下工作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在水下工作的防水型的装置本体、浮在水面上浮标、在陆地上的移动终端,在所述浮标内密封有无线天线板,在所述装置本体内密封有无线模组,所述无线模组与所述无线天线板之间通过一馈线电连接,所述馈线的两端分别与所述浮标以及所述装置本体密封,所述装置本体用于通过所述无线模组以及所述无线天线板与所述移动终端通信。

进一步的,所述装置本体为水下摄像机或者水下机器人。

进一步的,所述无线天线板设于所述浮标的空腔内的下方位置。

进一步的,所述无线天线板设于所述浮标的空腔内的下方位置。

进一步的,所述馈线的长度不低于2m。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装置包括在水下工作的防水型的装置本体以及浮在水面上的浮标,在所述浮标内密封有无线天线板,在所述装置本体内密封有无线模组,所述无线模组与所述无线天线板之间通过一馈线电连接,所述馈线的两端分别与所述浮标以及所述装置本体密封。本实用新型能够提高水下装置与水面上的通讯设备通信能力。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的,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的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可以理解,附图仅仅是提供参考与说明用,并非用来对本实用新型加以限制,附图中显示的连接仅仅是为了便于清晰描述,并限定连接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组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用于水下工作的装置10,如图1所示,所述装置10包括在水下工作的防水型的装置本体1以及浮在水面上的浮标2,所述装置本体1可以是水下摄像机或者水下机器人,优选为水下摄像机,在所述浮标2内密封有无线天线板3,其中,所述无线天线板3可设于所述浮标2的空腔21内的下方位置,无线天线板3可以是WIFI天线板,在所述装置本体1内密封有无线模组4,其中,所述无线模组4可以密封在所述装置本体1内的上方位置,无线模组4可以是WIFI模块,可方便于无线天线板3与所述无线模组4连接,所述无线模组4与所述无线天线板3之间通过一馈线5电连接,馈线5可以是WIFI馈线,馈线5的长度可以不低于2m,优选为10m,所述馈线5的两端分别与所述浮标2以及所述装置本体1密封,工作时,装置本体1工作在水下,浮标2浮在水面上,装置本体1可以通过无线模组4以及无线天线板3接收或者发送信息,特别是在高深度水下工作时,装置本体1与地面设备的通信设备通信信号差,而本实施例通过浮在水面的浮标内无线天线板3的传输信息,能够大大提高通信质量,方便于装置本体1在水下工作。

本实用新型在另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用于水下工作的系统20,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与上述实施例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还包括移动终端6,适用于上述实施例的具体方案可以相应地适用于本实施例中。

所述系统20包括在水下工作的防水型的装置本体1、浮在水面上浮标2、在陆地上的移动终端6,在所述浮标2内密封有无线天线板3,在所述装置本体1内密封有无线模组4,所述无线模组4与所述无线天线板3之间通过一馈线5电连接,所述馈线5的两端分别与所述浮标2以及所述装置本体1密封,所述装置本体1用于通过所述无线模组4以及所述无线天线板3与所述移动终端6通信。

本实施例可以提高装置本体1在水下工作时,与移动终端6之间的通信。

在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当理解的是,也可以是通过其他的方式来实现,以上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示例性的。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例性实施例的细节,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是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涵括在本实用新型中。

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此外,显然“包括”一词不排除其他单元或者步骤,单数不排除复数,第一,第二等词语用来表示名称,而并不表示任何特定的顺序。

最后应当理解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于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显示,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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