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71653发布日期:2019-01-13 17:05阅读:68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的手划桨的桨环一般采用比较大的环圈,手划桨上卡接一块比环圈内径大的黑胶,然后再利用黑胶将手划桨插入卡接在桨环中,即可自由划桨。但是手划艇一般用完之后会将手划桨拆走,这种结构不方便手划桨的拆卸,而且由于黑胶较重,增大划桨的重量,不仅费力,而且不方便。

因此,现有技术还有待于改进和发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旨在克服现有手划桨的桨环不方便手划桨的拆卸,且需要较重的黑胶固定手划桨的缺陷。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包括固定安装在手划艇两侧的桨环座,和转动连接于桨环座上、可开合的桨环,其中,所述桨环上设有控制桨环开合的锁扣装置。

所述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其中,所述桨环包括与桨环座连接的固定半圆环,和开合半圆环,所述开合半圆环的一端与固定半圆环的一端相互铰接,另一端与固定半圆环的另一端通过锁扣装置相互扣合。

所述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其中,所述锁扣装置包括固定在开合半圆环上的挂钩,固定连接在固定半圆环上的连接件,锁套和受力杠杆,所述锁套的上端可配合挂套在挂钩上,底端与受力杠杆连接,所述受力杠杆的一端与连接件铰接,且铰接处位于锁套和受力杠杆连接处的上方。

所述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其中,所述开合半圆环上设置有控制桨环内径大小的上下两个挂钩。

所述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其中,还包括卡接在桨环内壁上的软套。

所述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其中,所述桨环与桨环座之间为球式连接。

所述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其中,所述桨环的固定半圆环下方连接有转动球,所述桨环座上设有容纳转动球的半球腔和防止转动球上移的压盖,所述转动球的下半部分位于半球腔内,所述压盖设有内壁为球面的通孔,配合套在转动球外周并固定压在桨环座上方。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由于桨环为设有锁扣装置的可开合结构,在安装手划桨时,只需打开桨环将其卡接在手划桨的适当位置,使其内径与手划桨连接处的直径相当,然后锁紧锁扣装置即可,需要将手划桨拆走后,只需要打开锁扣装置就可以轻松地将手划桨从桨环中取出,非常方便。手划桨具有一定的锥度,当需要根据划桨人的需求,调节手划桨的长度时,锁扣装置的上下两个挂钩可根据需求调节内径,贴合使用者的需求。另外,本实用新型无需利用黑胶固定手划桨,不仅安装方便,而且可以减轻重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中桨环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中桨环的侧视图。

其中,图中标号对应的构件或位置如下:

100-桨环座,110-半球腔,200-桨环,210-固定半圆环,220-开合半圆环,310-挂钩,320-锁套,330-受力杠杆,340-连接件,400-铰销,500-软套,600-转动球,700-压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所述实施方式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方式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所述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可以相互通讯;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下文的公开提供了许多不同的实施方式或例子用来实现本实用新型的不同结构。为了简化本实用新型的公开,下文中对特定例子的部件和设置进行描述。当然,它们仅仅为示例,并且目的不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此外,本实用新型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复参考数字和/或参考字母,这种重复是为了简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讨论各种实施方式和/或设置之间的关系。此外,在未做说明的情况,本实用新型中各部件及其连接方式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能够实现本实用新型效果的任意一种,本实用新型提供了的各种特定的工艺和材料的例子,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其他工艺的应用和/或其他材料的使用。

如图1-2所示,本实施例涉及一种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包括固定安装在手划艇两侧的桨环座100,和转动连接于桨环座100上、可开合的桨环200,其中,所述桨环200上设有控制桨环200开合的锁扣装置。由于桨环200为设有锁扣装置的可开合结构,且手划桨具有一定的锥度,在安装手划桨时,只需打开桨环200将其卡接在手划桨的适当位置,使其内径与手划桨连接处的直径相当,然后锁紧锁扣装置即可,需要将手划桨拆走后,只需要打开锁扣装置就可以轻松地将手划桨从桨环中取出,非常方便。另外,本实用新型无需利用黑胶固定手划桨,不仅安装方便,而且可以减轻重量。

具体地,所述桨环200包括与桨环座100连接的固定半圆环210,和开合半圆环220,所述开合半圆环220的一端与固定半圆环210的一端通过铰销400相互铰接,另一端与固定半圆环210的另一端通过锁扣装置相互扣合。

所述锁扣装置包括固定在开合半圆环220上的挂钩310,固定连接在固定半圆环210上的连接件340,锁套320和受力杠杆330,所述锁套320的上端可配合挂套在挂钩310上,底端与受力杠杆330连接,所述受力杠杆330的一端与连接件340铰接,且铰接处位于锁套320和受力杠杆330连接处的上方。将手划桨置于桨环200中后,向上转动连接在固定半圆环210上的受力杠杆330,带动锁套320向上摆动直至锁套320的上端挂套在开合半圆环220上的挂钩310上,然后再向下转动受力杠杆330直至锁套320和受力杠杆330均处于竖直状态,即可将桨环200锁定卡紧在手划桨上;当用完需要拆走手划桨时,再次向上转动受力杠杆330并带动锁套320向上摆动,即可将锁套320从挂钩310上取出,随后向上转动开合半圆环220打开桨环200,取出手划桨。该锁扣装置结构简单,操作过程快速省力。

由于手划桨具有一定的锥度,现有技术中的黑胶只能套接在手划桨的一个位置上,无法根据划桨人的身高来调节桨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实施例所述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中,在开合半圆环220上设置有上下两个挂钩310。利用上下两个挂钩310可以实现桨环200内径的两级可调,从而可以调节桨环200在手划桨上的卡接位置,即可调节桨长。实际应用中,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多级可调的锁扣装置。

手划桨中入水的一端一般设有扁平结构,在划桨时为了控制划水方向,需要防止手划桨的转动。本实施例中,所述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还包括卡接在桨环200内壁上的软套500。所述软套500为橡胶或塑料材质的开口结构,卡在桨环200与手划桨之间,一方面防止手划桨转动,另一方面起缓冲作用,防止在划桨的过程中对手划桨或桨环200的磨损,另外,开口结构有利于调整软套500在手划桨上的位置。

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用于手划桨的桨环结构中,桨环200与桨环座100之间为球式连接。桨环200在桨环座100上可360度自由旋转,使得划桨更加轻便。具体地,所述桨环200的固定半圆环210下方连接有转动球600,所述桨环座100上设有容纳转动球600的半球腔110和防止转动球600上移的压盖120,所述转动球600的下半部分位于半球腔110内,所述压盖700设有内壁为球面的通孔,配合套在转动球600外周并通过螺丝固定压在桨环座100上方,使得转动球600在半球腔110内转动而不会上移。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方式”、“某些实施方式”、“示意性实施方式”、“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所述实施方式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方式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方式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应用不限于上述的举例,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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