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人机摄像机构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50955阅读:164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人机摄像机构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像机构安装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无人机摄像机构安装结构。



背景技术:

无人机航拍摄影是以无人驾驶飞机作为空中平台,以机载遥感设备,如高分辨率CCD数码相机、轻型光学相机、红外扫描仪,激光扫描仪、磁测仪等获取信息,用计算机对图像信息进行处理,并按照一定精度要求制作成图像,全系统在设计和最优化组合方面具有突出的特点,是集成了高空拍摄、遥控、遥测技术、视频影像微波传输和计算机影像信息处理的新型应用技术,其摄像结构较小而且较为精密,易被损坏,在现在的组装过程多为人工安装,整体结构的稳定性取决于人工熟练程度,而且摄影机构多为螺纹连接机构,人工旋钮很费事而且易将螺纹损坏,适时需要一种快捷安装,可以自动旋钮到螺纹底部位置的安装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无人机摄像机构安装结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无人机摄像机构安装结构,包括机壳,所述机壳内壁一侧开有第一卡槽,且第一卡槽内壁卡接有散热板,所述机壳内壁另一侧开有通孔,且通孔内壁螺纹连接有压紧器,压紧器底部粘接有压紧垫片,所述即机壳内壁开有第二卡槽,且第二卡槽内壁套接有连杆轴承,连杆轴承内壁套接有电机连杆,所述电机连杆远离连杆轴承一端焊接有电机,所述电机连杆靠近连杆轴承一端焊接有固定杆,且固定杆靠近压紧器一侧开有第三卡槽,且第三卡槽内壁卡接有吸盘,所述电机靠近散热板一侧通过导线连接有倒顺开关,且倒顺开关底部通过导线连接有电池插头,电池插头靠近机壳一侧插接有电池,所述电池靠近倒顺开关一侧粘接有电池装卸按钮。

优选的,所述压紧器数量为二至四个,且二至四个压紧器之间留有间隙,二至四个压紧器之间的间隙为三至五厘米。

优选的,所述电机的额定功率为3.5-5.0KW,且电机型号为YR-350。

优选的,所述倒顺开关型号为正泰D2HW-BR211,且额定电流为10A。

优选的,所述机壳和压紧器均由PP塑料制成,且散热板由镀锌板制成。

优选的,所述吸盘底部直径大小和固定杆顶部第三卡槽内壁直径大小相适配,且吸盘直径大小为二十至二十五毫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结构通过设置吸盘和压紧器,可以固定不同大小的摄像机构,而且在旋钮到螺纹底部,吸盘会因扭力不再吸附镜头,达到上紧但不损坏目的,设置倒顺开关可以应对不同的螺纹,避免损坏螺纹结构,可拆卸的电池,可以应对在有电源和无电源两种情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无人机摄像机构安装结构的结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无人机摄像机构安装结构的吸盘结构示意图。

图中:1电池插头、2电池、3夹紧垫片、4吸盘、5机壳、6压紧器、7固定杆、8连杆轴承、9电机、10电池装卸按钮、11倒顺开关、12散热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和图2,一种无人机摄像机构安装结构,包括机壳5,机壳5内壁一侧开有第一卡槽,且第一卡槽内壁卡接有散热板12,机壳5内壁另一侧开有通孔,且通孔内壁螺纹连接有压紧器6,压紧器底部粘接有压紧垫片3,即机壳5内壁开有第二卡槽,且第二卡槽内壁套接有连杆轴承8,连杆轴承8内壁套接有电机连杆,电机连杆远离连杆轴承8一端焊接有电机9,电机连杆靠近连杆轴承8一端焊接有固定杆7,且固定杆7靠近压紧器6一侧开有第三卡槽,且第三卡槽内壁卡接有吸盘4,电机9靠近散热板12一侧通过导线连接有倒顺开关11,且倒顺开关11底部通过导线连接有电池插头1,电池插头1靠近机壳5一侧插接有电池2,电池2靠近倒顺开关11一侧粘接有电池装卸按钮10。

本实用新型中,压紧器6数量为二至四个,且二至四个压紧器6之间留有间隙,二至四个压紧器6之间的间隙为三至五厘米,电机9的额定功率为3.5-5.0KW,且电机型号为YR-350,倒顺开关11型号为正泰D2HW-BR211,且额定电流为10A,机壳5和压紧器6均由PP塑料制成,且散热板12由镀锌板制成,吸盘4底部直径大小和固定杆7顶部第三卡槽内壁直径大小相适配,且吸盘4直径大小为二十至二十五毫米。

工作原理:在有电源的状况下,可以拉伸出电池插头1连接电源,无电源下可以,通过电池2进行供电,通电后,将摄像机构通过压紧器6固定,镜头由吸盘4固定,拨动倒顺开关11,上紧摄像机构,达到安装的目的。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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