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形倾转多旋翼飞行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04763发布日期:2018-07-24 20:58阅读:26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飞行器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异形倾转多旋翼飞行器。



背景技术:

传统多旋翼飞行器的优点是可以进行较为精准的稳定悬停,便于开展拍摄、投放物品等对定位精度要求较高,对飞行器提出慢速飞行甚至长时间悬停要求的工作;但其相较于固定翼飞行器的缺陷也十分明显。第一,多旋翼由于动力结构特性决定,能量利用率较低,空中悬停时间和续航能力严重受限,往往无法进行长距离的空中作业,而耗时长的空中作业则需要多次中断,降落更换电池再起飞;第二,不同于固定翼飞行器可以进行高速水平机动,多旋翼飞行器的最大平飞速度往往低于100km/h(专为竞速设计的穿越机除外),这对于部分航拍和运输用途的多旋翼飞行器来说是极大的限制,而在军用侦察方面,飞行速度受限意味着不仅难以达到快速侦察的目的,而且也更容易暴露被发现。第三,多旋翼飞行器和直升机一样不属于自稳定结构,其在水平方向的机动完全依靠机体的倾转,这使得部分对工作平台有稳定要求的空中作业任务无法直接依靠飞行器本身完成,如航拍用多旋翼飞行器往往需要在其机体下方加装多轴机械云台以搭载拍摄设备,保证飞行时飞行器的机动动作和机体抖动等不会影响到拍摄设备的取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针对现有的多旋翼飞行器的缺陷,提供一种能够提高传统多旋翼飞行器的水平机动性,在相同滞空时间内提高航程限制;使多旋翼飞行器在水平姿态下具备前飞能力的异形倾转多旋翼飞行器。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异形倾转多旋翼飞行器,包括起落架、多根放射状设置的机臂和设置在所述机臂上的旋翼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飞行器中心位置设置有矢量推进装置。

其进一步特征在于:所述矢量推进装置为可绕枢轴转动的反向共轴双旋翼组件。

进一步的:所述飞行器中心位置设置有中空的中心板,所述机臂连接在所述中心板外侧边缘;所述反向共轴双旋翼组件设置在所述中心板内侧圆形空间内。

优选的:所述中心板内侧圆形空间直径位置设置有一根中心管,所述中心管两端分别连接在两个舵机上,所述舵机固定连接在所述中心板上;所述反向共轴双旋翼组件固定连接在所述中心管中间位置。

所述中心管为碳纤维管。

所述机臂数量为四根,每根机臂上固定连接一套旋翼组件。

所述旋翼组件包括电机和由电机驱动旋转的旋翼。

所述旋翼组件轴心相互平行。

所述中心板上设置有动力电池和飞行控制器。

所述动力电池和飞行控制器分别固定在所述中心板两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飞行器具有多种飞行模式组态。在禁用中央动力系统时,飞行器与常规四旋翼飞行器无异,机动性能表现也基本相近;在启用中央动力系统时,飞行器可通过调整各旋翼动力输出以及旋翼工作倾角,使得飞行器机体保持水平同时实现前飞(即达到类似单轴云台效果),或者通过两动力系统的协调控制达到最佳前飞姿态,实现高速水平飞行。

附图说明

图 1 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异形倾转多旋翼飞行器,包括起落架1、四根放射状设置的机臂2和设置在机臂2上的旋翼组件,旋翼组件包括电机3和由电机3驱动旋转的旋翼4。在飞行器中心位置设置有中空的中心板5。机臂2连接在中心板5外侧边缘。中心板5内侧圆形空间直径位置设置有一根碳纤维中心管6,中心管6两端分别连接在两个舵机(图中未显示)上,舵机固定连接在中心板6上。中心管6中间位置固定连接有反向共轴双旋翼组件7。通过舵机控制反向共轴双旋翼组件7工作面倾角,实现矢量推进。中心板6上设置有动力电池和飞行控制器(图中未显示)。动力电池和飞行控制器分别固定在中心板6两侧。

本实用新型其实质是将普通四轴飞行器的中央一个圆形区域(其半径略大于旋翼的结构半径)腾空并在其中放置一对反向旋转的共轴双旋翼组件(反向转动以相互抵消自身的扭转力矩)。动力电池、飞行控制器等载荷将被固定到中心板的两侧,而飞行器的四轴仍保持不变。

飞行器具有多种飞行模式组态。在禁用中央动力系统时,飞行器与常规四旋翼飞行器无异,机动性能表现也基本相近;在启用中央动力系统时,飞行器可通过调整各旋翼动力输出以及旋翼工作倾角,使得飞行器机体保持水平同时实现前飞(即达到类似单轴云台效果),或者通过两动力系统的协调控制达到最佳前飞姿态,实现高速水平飞行。当反向共轴双旋翼组件工作面水平时,具有高载荷性能。当反向共轴双旋翼组件工作面倾斜甚至竖直具有高机动性能。在高机动模式下,其水平飞行速度较同等动力系统的其他常规多旋翼飞行器有显著提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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