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装板机小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81468阅读:33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多层中密度生产线的生产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层中密度生产线中的装板机小车。



背景技术:

现有的多层中密度生产线中的装板机小车皮带在设备制造以及用户现场更换时采用开环皮带现场胶结的加工方式对皮带进行安装,但在用户现场更换皮带过程中,由于设备以及空间的限制,需要将整部小车从设备上拆卸下来,因此,现有的多层中密度生产线中的装板机小车在更换皮带时非常不方便。为此,申请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找到了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下面将要介绍的技术方案便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针对现有的多层中密度生产线中的装板机小车在更换皮带时不方便的问题,而提供一种便于用户更换皮带的多层中密度生产线中的装板机小车。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装板机小车,包括小车车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一可拆卸地轴设在所述小车车架的一端的驱动辊;

一安装在所述小车车架上且与所述驱动辊连接的用于驱动所述驱动辊转动的驱动电机;

一可拆卸地轴设在所述小车车架的另一端且与所述驱动辊平行设置的从动辊;

至少一轴设在所述小车车架上且位于所述驱动辊与从动辊之间并与所述驱动辊或从动辊平行设置的转向辊;

一可拆卸地轴设在所述小车车架上且位于所述驱动辊与从动辊之间并与所述驱动辊或从动辊平行设置的张紧辊;以及

一闭合环状皮带,所述闭合环状皮带环绕在所述驱动辊、从动辊、转向辊以及张紧辊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在所述小车车架上位于所述驱动辊与从动辊之间沿其长度方向间隔可拆卸地设置有若干薄垫板。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驱动电机通过联轴器与所述驱动辊驱动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驱动电机为减速电机。

由于采用了如上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的装板机小车在需要更换小车皮带时,只需要先将驱动辊、张紧辊、薄垫板以及从动辊拆卸下来,将旧的小车皮带取下,换上新的闭合环状皮带,再将驱动辊、张紧辊、薄垫板以及从动辊重新装上即可,无需拆下整部小车,这样方便用户更换小车皮带,同时提高了皮带更换效率,节省了更换时间。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和图2,图中给出的是一种装板机小车,包括小车车架100、驱动辊200、驱动电机300、从动辊400、转动辊500a、500b、张紧辊600以及闭合环状皮带700。

驱动辊200和从动辊400分别可拆卸地轴设在所述小车车架的两端,且驱动辊200与从动辊400相对设置且相互平行。

驱动电机300安装在小车车架100上,并通过联轴器310与驱动辊200驱动连接,用于驱动驱动辊200转动,在本实施例中,驱动电机300为减速电机。

转动辊500a、500b沿小车车架100长度方向间隔轴设在小车车架100上,并且位于驱动辊200与从动辊400之间,转动辊500a、500b与驱动辊200或从动辊400平行设置,其中,转动辊500a更加靠近从动辊400,转动辊500b更加靠近驱动辊200。

张紧辊600可拆卸地轴设在小车车架100上,且位于驱动辊200与从动辊400之间,并与驱动辊200或从动辊400平行设置,具体地,张紧辊600位于转动辊500a、500b之间,且更加靠近转动辊500b,并其高度低于转动辊500b的高度。

闭合环状皮带700环绕在驱动辊200、从动辊400、转动辊500a、500b以及张紧辊600上。

此外,在小车车架100上位于驱动辊200与从动辊400之间沿其长度方向间隔可拆卸地设置有两个薄垫板800,薄垫板800起到承托闭合环状皮带700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装板机小车在需要更换小车皮带时,只需要先将驱动辊200、张紧辊600、薄垫板800以及从动辊400拆卸下来,将旧的小车皮带取下,换上新的闭合环状皮带7000,再将驱动辊200、张紧辊600、薄垫板800以及从动辊400重新装上即可,无需拆下整部小车,这样方便用户更换小车皮带,同时提高了皮带更换效率,节省了更换时间。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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