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茶叶储存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99002阅读:219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茶叶储存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储存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多功能茶叶储存装置。



背景技术:

茶叶是一种干品,极易吸湿受潮而产生质变,它对水分、异味的吸附很强,而香气又极易挥发。当茶叶保管不当时,在水分、温湿度、光、氧等因子的作用下,会引起不良的生化反应和微生物的活动,从而导致茶叶质量的变化,故存放时,需要有储存设备。为了防止茶叶的走味、变质,现有技术中存在很多种密封系统的储存设备如铁罐、塑料袋、冰箱等,而这些或是储存量少,或是需要投入很大的财力与物力。这对于大量茶叶的生产储存的成本要求就很高。因此,我们提供一种新型的简便的储存装置以克服上述的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茶叶储存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真空贮存不仅具有良好的茶叶保质效果,而且与冷藏贮存相比,更有利于茶叶的后熟过程,保证茶叶具有良好品质以及口感。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多功能茶叶储存装置,包括万向轮、控制面板、显示屏、阀盖、真空泵和灭菌装置,所述万向轮与外筒体的底部之间通过支撑柱固定连接,所述控制面板和显示屏镶嵌在外筒体的外壁上,且控制面板和显示屏通过导线与蓄电装置连接,所述阀盖底部与外筒体的顶部之间设置有密封垫圈,所述真空泵与内筒体之间通过排气管密封连接,且真空泵与排气管的连接处安装有锁紧件,所述真空泵与底座之间通过紧固螺栓固定连接,所述内筒体的内腔中固定有放置架,所述灭菌装置是由电热网和连接件组成,且灭菌装置安装在放置架的下方。

优选的,所述万向轮上安装有固定卡扣。

优选的,所述外筒体上安装有外壳。

优选的,所述阀盖的右侧焊接有把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结构设计简单、操作方便及运行成本低,可以根据茶叶的贮存量选择一个或多个贮存罐,而且设有存放安装简单,非常有利于推广,从茶叶保质的技术角度来看,真空贮存不仅具有良好的茶叶保质保鲜效果,而且与冷藏贮存相比,更有利于茶叶的后熟过程,促使茶叶良好品质的形成,设置有硅胶层,便于吸收茶叶多余的水分,更可以多次利用,是很好的除湿剂,并且设置有灭菌装置,可以对茶叶进行杀菌处理,设置有万向轮,便于移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灭菌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万向轮;2-固定卡扣;3-支撑柱;4-外筒体;5-控制面板;6-显示屏;7-阀盖;8-密封垫圈;9-把手;10-排气管;11-锁紧件;12-真空泵;13-紧固螺栓;14-底座;15-放置架;16-内筒体;17-外壳;18-灭菌装置;19-电热网;20-连接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多功能茶叶储存装置,包括万向轮1、控制面板5、显示屏6、阀盖7、真空泵12和灭菌装置18,万向轮1与外筒体4的底部之间通过支撑柱3固定连接,控制面板5和显示屏6镶嵌在外筒体4的外壁上,且控制面板5和显示屏6通过导线与蓄电装置连接,阀盖7底部与外筒体4的顶部之间设置有密封垫圈8,真空泵12与内筒体16之间通过排气管10密封连接,且真空泵12与排气管10的连接处安装有锁紧件11,真空泵12与底座14之间通过紧固螺栓13固定连接,内筒体16的内腔中固定有放置架15,灭菌装置18是由电热网19和连接件20组成,且灭菌装置18安装在放置架15的下方,万向轮1上安装有固定卡扣2,外筒体4上安装有外壳17,阀盖7的右侧焊接有把手9。

工作原理:使用时,根据茶叶的贮存量选择一个合适的放置架15,盖紧阀盖7,从茶叶保质的技术角度来看,主要利用真空泵12抽去内筒体16内的空气,利用真空贮存不仅具有良好的茶叶保质保鲜效果,而且与冷藏贮存相比,更有利于茶叶的后熟过程,促使茶叶良好品质的形成,并且设置有灭菌装置18,可以对茶叶进行杀菌处理,另外设置有万向轮1,可以随时移动,且万向轮1上安装有固定卡扣2,可以进行固定,防止滑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