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包装机的出料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05669阅读:399来源:国知局
四面包装机的出料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包装机设备领域,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四面包装机的出料机构。



背景技术:

四面包装机是一种包装的机械设备, 将纸板的四个角进行折叠后,最后由出料机构进行最后的压制工作。出料机构包括呈上下设置的压辊,在两个压辊之间的间隙供纸板穿设,便于压辊对折角后的纸板进行最后的压制工作。由于两个压辊在设备上的安装位置是固定好的,使得两个压辊之间的间隙也是固定好的,不能进行调节。但是需要压制的纸板厚度有大有小,只保持一种间距的压辊难以对不同厚度的纸板进行精确的压制工作,导致生产后的纸板质量低,同时也影响了设备的工作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调节上位辊和下位辊之间的间隙距离,更加实用的一种四面包装机的出料机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四面包装机的出料机构,包括固定架,所述固定架上设有上位辊和下位辊,所述上位辊和下位辊呈上下方位设置,所述上位辊和下位辊之间的间隙供纸板穿设,所述下位辊的正下方设有卸料板,所述卸料板呈坡面设置,所述固定架上设有竖直滑槽,所述上位辊的两端穿设于竖直滑槽内,所述竖直滑槽的开口处设有限位扣,所述上位辊的两端均套设有限位件,所述限位件上固定连接有调节杆,所述调节杆的长度大于竖直滑槽的长度,所述调节杆的一端固定于限位件上,另一端卡设于限位扣内,所述限位扣内设有卡齿,所述调节杆上设有不止一个沿调节杆长度设置的卡块,相邻卡块之间形成的间隙与卡齿相适配。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调节杆上套设有可旋转的定位环,所述定位环的内壁上设有与调节杆上卡块相适配的卡槽,所述定位环位于限位扣的上端,且与限位扣相抵触。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卸料板相对下位辊的另一端上设有阻拦板,所述阻拦板与卸料板呈一体设置。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调节杆与限位扣的配合,可以让上位辊的两端在竖直滑槽内上下滑移,从而使得上位辊与下位辊之间的间隙距离呈扩大或是缩小的状态,可以使用不同厚度纸板的压辊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图1中a处放大图。

1、固定架;10、竖直滑槽;11、限位扣; 12、卡齿;2、上位辊; 20、限位件;21、调节杆;22、卡块; 23、定位环;24、卡槽;3、下位辊;4、卸料板;40、阻拦板。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2对本实用新型一种四面包装机的出料机构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四面包装机的出料机构,包括固定架1,所述固定架1上设有上位辊2和下位辊3,所述上位辊2和下位辊3呈上下方位设置,所述上位辊2和下位辊3之间的间隙供纸板穿设,所述下位辊3的正下方设有卸料板4,所述卸料板4呈坡面设置,所述固定架1上设有竖直滑槽10,所述上位辊2的两端穿设于竖直滑槽10内,所述竖直滑槽10的开口处设有限位扣11,所述上位辊2的两端均套设有限位件20,所述限位件20上固定连接有调节杆21,所述调节杆21的长度大于竖直滑槽10的长度,所述调节杆21的一端固定于限位件20上,另一端卡设于限位扣11内,所述限位扣11内设有卡齿12,所述调节杆21上设有不止一个沿调节杆21长度设置的卡块22,相邻卡块22之间形成的间隙与卡齿12相适配。所述调节杆21上套设有可旋转的定位环23,所述定位环23的内壁上设有与调节杆21上卡块22相适配的卡槽24,所述定位环23位于限位扣11的上端,且与限位扣11相抵触。 所述卸料板4相对下位辊3的另一端上设有阻拦板40,所述阻拦板40与卸料板4呈一体设置。

在需要对上位辊2和下位辊3之间的间隙距离进行调节时, 将上位辊2上的调节杆21向上移动,上位辊2的两端则沿着竖直滑槽10向上滑移,扩大上位辊2与下位辊3之间的间隙距离,然后利用调节杆21上卡块22之间的间隙,将调节杆21卡设于限位扣11内,限位扣11内的卡齿12卡设于相邻卡块22之间的间隙内。限位件20起到定位的作用,在上位辊2工作时不易发生晃动等情况。在调节杆21上套设有定位环23,在调节杆21受到限位扣11的固定后,将定位环23上的卡槽24对准卡块22,使定位环23能顺利套设在调节柱上,然后转动定位环23,使定位环23上卡槽24错开卡块22,这样卡块22便会抵在定位环23上,而定位环23抵在限位扣11上,这样能起到进一步固定调节杆21的作用。

卸料板4的设置,可以使得经过碾压后的纸板能沿着卸料板4上的坡度滑移,使得纸板能从设备上卸料。阻拦板40的设置,可以防止纸板的任意滑落,造成卸料没有秩序,提升纸板的整洁程度。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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