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气雾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61555阅读:40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气雾罐领域,具体为一种气雾罐。



背景技术:

气雾罐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用,比如杀虫剂、空气清新剂或者是喷雾化妆品,在使用气雾罐是经常会遇到需要倒喷的情况,普通的气雾罐在倒喷时都无法正常使用,造成不便,还有气雾罐在使用时会因为喷嘴的设计问题,喷出的气罐内的内容物太过分散,无法集中,太过分散的内容物还容易被人体吸入,如果是杀虫剂被吸入的话,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的气雾罐,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气雾罐,包括罐体、固定盖、底座、控制阀门、喷嘴、外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罐体为中空的柱体,所述固定盖与罐体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底座设置在罐体的下端,所述底座的上表面向下凹陷,所述外盖设置在固定盖的上方,所述控制阀门设置在固定盖的上方,所述喷嘴设置在固定盖的外侧,所述喷嘴的后端延伸到控制阀门的内部,所述喷嘴的前端设置有加长管,所述加长管的前端设置有环形挡圈,所述加长管可拆卸,所述控制阀门的下端设置有引液管,所述引液管的下方呈Y形,所述引液管的下端延伸到罐体的内侧底部,所述罐体的内部设置有搅拌珠。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底座的上表面形成凹陷,可以使罐体中的物品更加集中,可以将遗留下的物品进行充分利用,加长管的作用是为了避免在使用过程中喷出的物品黏在喷嘴的表面,同时可以使喷出的物品更加集中,环形挡圈的作用是为了避免喷出的物品污染到其它地方,加长管可拆卸,方便清洗,将引液管的下端设计为“Y”形,是为了适应在气罐倒喷时也能正常使用。

作为优选:所述罐体的外侧上方设置有圆环挂钩,所述圆环挂钩的直径小于加长管的最大直径。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圆环挂钩是用来放置加长管,方便携带。

作为优选:所述加长管呈锥形,所述所述加长管的锥度从左至右依次减小。

作为优选:所述搅拌珠为钢球,所述搅拌珠的数量为2或3个。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搅拌珠为钢球可以避免在大力摇晃罐体的过程中,搅拌珠破碎,搅拌珠的作用是将罐体内的物品充分搅拌,防止凝固。

作为优选:所述罐体和底座的材质为马口铁,所述加长管的材质为塑料。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可以满足用户的多种需求,在罐体倒喷时也同样适用,可以将喷出的物品更加集中,同时可以将罐体内的物品充分使用,有效避免了浪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气雾罐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外盖;2、喷嘴;3、环形挡圈;4、加长管;5、引液管;6、底座;7、搅拌珠;8、罐体;9、圆环挂钩;10、固定盖;11、控制阀门。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对本实用新型一种气雾罐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气雾罐,包括罐体8、固定盖10、底座6、控制阀门11、喷嘴2、外盖1,其特征在于:所述罐体8为中空的柱体,所述固定盖10与罐体8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底座6设置在罐体8的下端,所述底座6的上表面向下凹陷,所述外盖1设置在固定盖10的上方,所述控制阀门11设置在固定盖10的上方,所述喷嘴2设置在固定盖10的外侧,所述喷嘴2的后端延伸到控制阀门11的内部,所述喷嘴2的前端设置有加长管4,所述加长管4的前端设置有环形挡圈3,所述加长管4可拆卸,所述控制阀门11的下端设置有引液管5,所述引液管5的下方呈Y形,所述引液管5的下端延伸到罐体8的内侧底部,所述罐体8的内部设置有搅拌珠7。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底座6的上表面形成凹陷,可以使罐体8中的物品更加集中,可以将遗留下的物品进行充分利用,加长管4的作用是为了避免在使用过程中喷出的物品黏在喷嘴2的表面,同时可以使喷出的物品更加集中,环形挡圈3的作用是为了避免喷出的物品污染到其它地方,加长管4可拆卸,方便清洗,将引液管5的下端设计为“Y”形,是为了适应在气罐倒喷时也能正常使用。

作为优选:所述罐体8的外侧上方设置有圆环挂钩9,所述圆环挂钩9的直径小于加长管4的最大直径。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圆环挂钩9是用来放置加长管4,方便携带。

作为优选:所述加长管4呈锥形,所述加长管4的锥度从左至右依次减小。

作为优选:所述搅拌珠7为钢球,所述搅拌珠7的数量为2或3个。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搅拌珠7为钢球可以避免在大力摇晃罐体8的过程中,搅拌珠7破碎,搅拌珠7的作用是将罐体8内的物品充分搅拌,防止凝固。

作为优选:所述罐体8和底座6的材质为马口铁,所述加长管4的材质为塑料。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可以满足用户的多种需求,在罐体8倒喷时也同样适用,可以将喷出的物品更加集中,同时可以将罐体8内的物品充分使用,有效避免了浪费。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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