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大型光伏电站高压电缆盘的辅助放线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97157发布日期:2018-06-29 20:20阅读:25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大型光伏电站施工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大型光伏电站高压电缆盘的辅助放线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高压电缆施工过程中,电缆盘用于缠绕高压电缆。若需将高压电缆从电缆盘上取下进行放线作业,要不需要车拉电缆,转动电缆盘,要不人工通过人力放电缆。这两种方案在实际应用中均耗时耗工,在光伏工程工期紧的前提下,严重耽误工期。因此,发明一种用于大型光伏电站高压电缆盘的辅助放线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大型光伏电站高压电缆盘的辅助放线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大型光伏电站高压电缆盘的辅助放线装置,包括底座和电缆缠绕柱,所述电缆缠绕柱设置于底座顶端,所述底座顶端设置有转轴,所述转轴外壁环绕设置有主动限位块,所述主动限位块与转轴外壁固定连接,所述电缆缠绕柱底端设置有下板,所述电缆缠绕柱顶端设置有上板,所述电缆缠绕柱内腔设置有转轴孔,所述转轴孔贯穿电缆缠绕柱、下板和上板,且各延伸至下板和上板一侧,所述转轴孔内壁设置有从动限位块。

优选的,所述底座外壁一侧设置有控制开关。

优选的,所述底座内部设置有转动电机,所述转轴底端穿插于底座内,且与转动电机输出端连接。

优选的,所述主动限位块设置有3组,所述主动限位块围绕转轴呈环形阵列分布,所述从动限位块设置有3组,所述从动限位块围绕转轴孔呈环形阵列分布。

优选的,所述从动限位块与主动限位块之间的缝隙相吻合,所述转轴与主动限位块组成的整体与转轴孔和从动限位块组成的整体相吻合。

优选的,所述底座内设置有蓄电池,所述转动电机通过控制开关与蓄电池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缠绕有电缆的电缆缠绕柱放置于转轴上,在放线的时候,直接打开控制开关,转轴带动电缆缠绕柱转动,此时电缆缠绕柱实现自动放线的过程,省去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实现了放线机械化,增加了作业效率,并且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适合大范围运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从动限位块位置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主动限位块位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电缆缠绕柱、3转轴、4主动限位块、5下板、6上板、7转轴孔、8从动限位块、9控制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用于大型光伏电站高压电缆盘的辅助放线装置,包括底座1和电缆缠绕柱2,通过电缆缠绕柱2,有利于缠绕电缆,所述电缆缠绕柱2设置于底座1顶端,所述底座1顶端设置有转轴3,所述转轴3外壁环绕设置有主动限位块4,所述主动限位块4与转轴3外壁固定连接,所述电缆缠绕柱2底端设置有下板5,所述电缆缠绕柱2顶端设置有上板6,所述电缆缠绕柱2内腔设置有转轴孔7,所述转轴孔7贯穿电缆缠绕柱2、下板5和上板6,且各延伸至下板5和上板6一侧,所述转轴孔7内壁设置有从动限位块8,利用主动限位块4和从动限位块8的共同设置,使电缆缠绕柱2和转轴3紧密连接。

所述底座1外壁一侧设置有控制开关9,所述底座1内部设置有转动电机,所述转轴3底端穿插于底座1内,且与转动电机输出端连接,所述主动限位块4设置有3组,所述主动限位块4围绕转轴3呈环形阵列分布,所述从动限位块8设置有3组,所述从动限位块8围绕转轴孔7呈环形阵列分布,所述从动限位块8与主动限位块4之间的缝隙相吻合,所述转轴3与主动限位块4组成的整体与转轴孔7和从动限位块8组成的整体相吻合,所述底座1内设置有蓄电池,当在远离外界电源的时候,可以通过蓄电池供电作业,所述转动电机通过控制开关9与蓄电池电性连接。

本实用工作原理:在对电缆放线的时候,将缠绕有电缆的电缆盘,即电缆缠绕柱2、下板5和上板6的组合体通过内部设置有的转轴孔7放置于转轴3上,通过主动限位块4和从动限位块8的相互吻合,使电缆缠绕柱2和转轴3紧密连接,然后打开控制开关9,此时转动电机通过转轴3带动电缆缠绕柱2转动,实现自动放线,以此达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