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高速线材生产线的精整收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59149发布日期:2018-06-22 23:09阅读:428来源:国知局
一种应用于高速线材生产线的精整收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冶金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应用于高速线材生产线的精整收集装置。



背景技术:

高线精整收集系统形式多样,目前应用较普遍的主要有两大类。第一类是采用双臂芯棒式集卷系统和P&F钩式运输机组合的方式;第二类是采用立式集卷系统和P&F钩式运输机组合的方式。以上两类收集系统均配备了P&F钩式运输机并且对线材进行卧卷状态打捆。其主要工作流程基本相同,即:布置在精整区散卷冷却线末端的集卷系统(“双臂芯棒式集卷系统”或“立式集卷系统”)将散状线圈收集成均匀、整齐的盘卷,并将之挂在P&F钩式运输机的C型钩上,然后P&F钩式运输机带着盘卷运行并使之经过一些特定的工位,完成对盘卷的检查、修剪、打捆、称重及卸卷操作。

以上两类收集系统均配备了P&F钩式运输机,因而存在着占地面积大、设备重的缺点,并且盘卷是在卧式打捆机上进行打捆,盘卷卷形质量较差且容易产生表面划伤。

由以上可见,亟待发明出一种占地面积小,设备重量相对较轻,并且能够改善卷形质量的高线精整收集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应用于高速线材生产线的精整收集装置,能够简化设备配置,并能对线卷进行必要的检查、修剪、打捆、称重及卸卷操作,占地面积小,盘卷卷形质量好,设备重量相对较轻。

本实用新型包括立式集卷站1、辊式运输模块2、回转台3、翻卷检查站4、立式打捆机5、称重模块6、翻卷机7、运卷车8、卸卷站9、立式卷芯架10。立式集卷站1一般布置在高速线材生产线精整区散卷冷却线的末端,辊式运输模块2从立式集卷站1开始串列布置并在拐角位置布置回转台3用于运输转向,辊式运输模块2布置至立式集卷站1结束形成运输回路,在运输回路上依次布置了翻卷检查站4、立式打捆机5、称重模块6、翻卷机7、运卷车8、卸卷站9,并均由辊式运输模块2串联,立式卷芯架10在辊式运输模块2的辊子上沿运输回路运行。

辊式运输模块2采用模块化设计,由辊架、辊系、导向装置、检测装置组成。辊系、导向装置、检测装置均安装在辊架上。该模块内包含的辊系有同步皮带传动辊系和链传动辊系两种型式。通过选用具有不同齿形的带齿辊轮或链齿辊轮即可轻松实现同步皮带传动或链传动方式的变换。

可通过将10组以上的辊式运输模块2和4组以上的回转台3串列安装来调整精整收集系统的运输线路长度及路由。

高线盘卷在立式打捆机5上进行立卷状态打捆。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相关设备进行合理组合,避免了P&F钩式运输机的使用,配置立式打捆机改善盘卷卷形质量。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占地面积小,收集的盘卷卷形质量好,设备重量轻,节省投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平面布置图。其中,散卷冷却线A、立式集卷站1、辊式运输模块2、回转台3、翻卷检查站4、立式打捆机5、称重模块6、翻卷机7、运卷车8、卸卷站9。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组件,即立式卷芯架10。

具体实施方式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平面布置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组件。

一种高线精整收集系统包括立式集卷站1、辊式运输模块2、回转台3、翻卷检查站4、立式打捆机5、称重模块6、翻卷机7、运卷车8、卸卷站9、立式卷芯架10;

辊式运输模块2采用模块化设计;

可通过将若干个辊式运输模块2和回转台3串列安装来调整精整收集系统的运输线路长度及路由;

高线盘卷在立式打捆机5上进行立卷状态打捆。

如图1、图2所示,平铺的线圈在散卷冷却线A上运行至立式集卷站1处,线圈落至立式卷芯架10上,线圈由平铺状态被收集成立式盘卷,立式卷芯架10带着盘卷在辊式运输模块2上按图1所示箭头方向运行,在经过回转台3时相应变换运行方向,运行至翻卷检查站4时翻转成水平状态,便于操作人员进行检查或切尾操作,检查或切尾操作完成后再翻转成垂直状态继续在辊式运输模块2上运行,在经过立式打捆机5时对盘卷进行打捆,打捆完成后,立式卷芯架10继续带着已经打捆的盘卷在辊式运输模块2上运行,在经过称重模块6时对盘卷进行称重及打标牌操作,然后立式卷芯架10继续带着盘卷运行至翻卷机7处,被翻转成水平状态,运卷车8将盘卷从立式卷芯架10上卸下并将其移动至卸卷站9处进行卸卷;立式卷芯架10在翻卷机7处与盘卷脱离后被翻卷机7翻转回竖直状态,然后按图1所示箭头方向运行至立式集卷站1处等待继续收集盘卷。

立式卷芯架10的数量是由车间小时产量及精整收集系统线路长度确定的,若干个立式卷芯架10在精整收集系统中连续运行,按照上述工序对盘卷进行连续收集。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相关设备进行合理组合,避免了P&F钩式运输机的使用,并配置立式打捆机,总占地面积小,收集的盘卷卷形质量好,设备重量轻,节省投资。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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