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升降的物流托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33549发布日期:2018-11-23 21:08阅读:412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升降的物流托盘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流托盘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升降的物流托盘。



背景技术:

物流托盘作为与集装箱类似的一种集装设备,托盘现已广泛应用于生产、运输、仓储和流通等领域,被认为是20世纪物流产业中两大关键性创新之一。托盘作为物流运作过程中重要的装卸、储存和运输设备,与叉车配套使用在现代物流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托盘给现代物流业带来的效益主要体现在:可以实现物品包装的单元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保护物品,方便物流和商流。但现有的物流托盘通常为单层结构,不能够充分利用空间,使得托盘使用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可升降的物流托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升降的物流托盘,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上端胶接有两个固定块,固定块的上端通过阻尼铰链安装有活动板,且底板的上端放置有滑板,滑板的下端胶接有固定装置。

所述固定装置包括滑块、安装槽、调节杆、卡块和弹簧,其中滑块的上端与滑板的下端胶接连接,且滑块上设有安装槽,安装槽内插设有调节杆,调节杆的两一端延伸至安装槽的外侧,且调节杆远离滑板的一端安装有把手,并且调节杆上焊接有卡块,卡块与安装槽的内壁之间放置有弹簧。

优选的,所述固定块的上端胶接有挡块。

优选的,所述活动板相互靠近的一侧开设有圆形卡槽,且调节杆的竖截面为圆形,且调节杆的直径不大于活动板上卡槽的直径。

优选的,所述底板的上端开设有凹槽,且凹槽的水平宽度大于滑块的宽度。

优选的,所述滑板的两端设有滑动块,活动板相互靠近的一侧开设有竖直设置的滑槽,滑板与活动板滑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装置使用过程中当物件较多时,将活动板调整为水平状态,可以将物件直接放置到活动板上方,利用托盘对物品进行运输,操作方便简单;

2、本装置使用过程中当物件较多时,可以将活动板转动90°,此时可以将滑板沿着活动板上的滑槽向上移动,当滑板的位置调节完毕后,可以将调节杆插设在活动板上的卡槽内,使滑板固定住,此时滑板和底板上都可以放置物品,大大提高了装置的负载能力,充分利用装置上的有效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升降的物流托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升降的物流托盘的升高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升降的物流托盘的固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板、2固定块、3滑板、4活动板、5固定装置、51滑块、52安装槽、53调节杆、54卡块、55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可升降的物流托盘,包括底板1,底板1的上端胶接有两个固定块2,固定块2的上端通过阻尼铰链安装有活动板4,且底板1的上端放置有滑板3,滑板3的下端胶接有固定装置5,固定装置5包括滑块51、安装槽52、调节杆53、卡块54和弹簧55,其中滑块51的上端与滑板3的下端胶接连接,且滑块51上设有安装槽52,安装槽52内插设有调节杆53,调节杆53的两一端延伸至安装槽52的外侧,且调节杆53远离滑板3的一端安装有把手,并且调节杆53上焊接有卡块54,卡块54与安装槽52的内壁之间放置有弹簧55,固定块2的上端胶接有挡块,活动板4相互靠近的一侧开设有圆形卡槽,且调节杆53的竖截面为圆形,且调节杆53的直径不大于活动板4上卡槽的直径,底板1的上端开设有凹槽,且凹槽的水平宽度大于滑块51的宽度,滑板3的两端设有滑动块,活动板4相互靠近的一侧开设有竖直设置的滑槽,滑板3与活动板4滑动连接。

实施例1中,本装置使用过程中当物件较多时,将活动板4调整为水平状态,可以将物件直接放置到活动板4上方,利用装置对物品进行运输,操作方便简单;

实施例2中,本装置使用过程中当物件较多时,可以将活动板4转动90°,此时可以将滑板3沿着活动板4上的滑槽向上移动,当滑板3的位置调节完毕后,可以将调节杆53插设在活动板4上的卡槽内,使滑板3固定住,此时滑板3和底板1上都可以放置物品,大大提高了装置的负载能力,固定块2的上端胶接有挡块,且活动板4靠近固定块2的一端开设有凹槽,挡块能够对活动板4的转动范围起到限制作用,使得活动板4只能在0°-90°之间转动,且利用滑板3能够对活动板4起到很好的支撑作用,提高装置的稳定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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