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焦油贮罐壁板储存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焦油贮罐壁板存放架。
背景技术:
现有的焦油贮罐壁板原工艺是将卷制好的壁板进行重叠立放,运输过程中壁板容易因晃动而互相挤压,导致壁板发生变形,且容易导致高度超高、运输过程不稳定,这些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不期望看到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焦油贮罐壁板存放架,以解决上述的现有技术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焦油贮罐壁板存放架,包括弧形托架、框体、第一支撑件和第二支撑件;
其中,所述框体包括底座和框架,所述底座固定在地面上,所述框架可拆卸的设置于所述底座上,所述第一支撑件固定在所述底座的两侧,所述弧形托架固定设置于所述框架上;
所述弧形托架包括至少两个弧形骨架,所述弧形骨架彼此互为平行,所述弧形骨架之间通过若干个连接单元连接;
所述弧形骨架的弧度与所述焦油贮罐壁板的弧度一致;
所述第二支撑件的一端与地面垂直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弧形骨架连接;一根所述弧形骨架以其中心为轴至少对称设置两根第二支撑件。
进一步的,所述框架为四边形,所述框架的呈对角线的两个端点上均设置有吊耳。
更进一步的,所述框架为长方形。
进一步的,所述弧形托架焊接于所述框架上。
进一步的,所述弧形托架包括两个弧形骨架。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单元彼此互为平行。
更进一步的,所述两个弧形骨架之间平行焊接有六根连接单元。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单元为角钢段单元。
进一步的,所述弧形骨架以其中心为轴对称设置两根第二支撑件。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支撑件包括两根满焊连接的角钢段。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焦油贮罐壁板存放架,通过设置了固定在框架上的能够与壁板弧度完全重叠的弧形托架,使得壁板弧度受到保护,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变形,减少了组对时矫正工作量,且存放后壁板的稳固性好,不侧滑。该焦油贮罐壁板存放架可运用在壁板大量卷制和集中运输的槽罐工程中。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及其特征、外形和优点将会变得更加明显。在全部附图中相同的标记指示相同的部分。并未可以按照比例绘制附图,重点在于示出本实用新型的主旨。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焦油贮罐壁板存放架的正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焦油贮罐壁板存放架的俯视图;
图中:
1-弧形托架;2-框体,3-第一支撑件,4-第二支撑件,5-角钢段单元,6-弧形骨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但是不作为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优选实施例中,如图1-图2所示,公开了一种焦油贮罐壁板,具体的,该焦油贮罐壁板存放架包括弧形托架1、框体2、第一支撑件3和第二支撑件4;
框体2包括底座和框架,底座固定在地面上,框架可拆卸的设置于底座上,第一支撑件3固定在底座的两侧,弧形托架1固定设置于框架上;
上述弧形托架1包括至少两个弧形骨架6,弧形骨架6彼此互为平行,弧形骨架6之间通过若干个连接单元5连接;
弧形骨架6的弧度与焦油贮罐壁板的弧度一致;
第二支撑件4的一端与地面垂直固定连接,另一端与弧形骨架6连接;一根弧形骨架6以其中心为轴对称设置两根第二支撑件4。
上述框架为四边形,所述框架的呈对角线的两个端点上均设置有吊耳。
上述弧形托架1包括两个弧形骨架6,这两个弧形骨架6之间平行焊接有六根连接单元5。
上述连接单元5彼此互为平行。
本实施例公开的焦油贮罐壁板存放架,通过设置了固定在框架上的能够与壁板弧度完全重叠的弧形托架,使得壁板弧度受到保护,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变形,减少了组对时矫正工作量,且存放后壁板的稳固性好,不侧滑。该焦油贮罐壁板存放架可运用在壁板大量卷制和集中运输的槽罐工程中。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优选实施例中,上述框架为长方形。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优选实施例中,上述弧形托架焊接于所述框架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优选实施例中,上述连接单元为角钢段单元。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优选实施例中,上述弧形骨架以其中心为轴对称设置4根第二支撑件。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优选实施例中,上述第二支撑件包括两根满焊连接的角钢段。
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结合现有技术以及上述实施例可以实现变化例,在此不做赘述。这样的变化例并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在此不予赘述。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其中未尽详细描述的设备和结构应该理解为用本领域中的普通方式予以实施;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术内容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这并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