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扬机用内置双筒体卷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38187发布日期:2019-06-05 23:49阅读:300来源:国知局
卷扬机用内置双筒体卷筒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拉铲挖掘机、强夯机卷扬机技术领域,一种拉铲挖掘机的卷扬机用内置双筒体卷筒。



背景技术:

拉铲挖掘机上的卷扬机在日常工作过程中,钢丝绳根据需要设置特定的工作长度,且钢丝绳承受的强度极高,收放速度较快、收放频率极高,使钢丝绳极易受到磨损,特别是钢丝绳与臂架顶端滑轮之间产生的磨损尤其严重,经常经过滑轮钢丝绳磨损非常严重,需要经常更换整根钢丝绳才能达到使用要求,但是没有经过滑轮的钢丝绳往往是完好的,整根钢丝绳中只有头端的一部分磨损比较严重,达不到使用要求,磨损部分的长度约占整根钢丝绳的三分之一,如果更换整根钢丝绳势必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也会增加施工的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卷扬机用内置双筒体卷筒,可以解决背景技术中所指出的问题。

一种卷扬机用内置双筒体卷筒,包括卷筒本体,所述卷筒本体包括筒体以及安装于所述筒体两端的端板,所述两端的端板之间可拆卸连接一对相互对合的卷筒瓦片,所述卷筒瓦片套合在筒体外侧,两块卷筒瓦片的连接处设置导缆孔,所述导缆孔用于导出钢丝绳。

优选的,所述两端端板的内侧端面上分别固定凸盘,所述凸盘与端板同圆心设置,所述卷筒瓦片通过螺纹连接固定在凸盘上。

优选的,所述导缆孔内内衬防磨垫。

优选的,所述防磨垫为橡胶垫或塑料垫。

优选的,所述卷筒瓦片为高强度钢瓦片。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卷扬机用内置双筒体卷筒,适用于单缆绳工作,设置对合的卷筒瓦片,相当于设置了第二缠绕筒体,内侧筒体用于缠绕预留钢丝绳,卷筒瓦片上用于缠绕本次使用的钢丝绳,当本次使用的钢丝绳头端一部分发生磨损需要更换时,只需将头端磨损部分剪掉,再拆开卷筒瓦片,将预留的钢丝绳导出与剪掉部分等长的长度,再固定好卷筒瓦片,这样卷筒瓦片上的钢丝绳和之前长度相同并能够达到使用要求,不需要更换整根钢丝绳,只需要更换头端磨损部分的钢丝绳,节省了钢丝绳的使用量,减少了不必要的浪费,节约了成本,随时根据磨损程度和工作环境来及时调整钢丝绳长度,利于作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外部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图中标号:1、卷筒本体; 2、筒体; 3、端板;4、卷筒瓦片; 5、导缆孔;6、凸盘; 7、防磨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但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具体实施方式的限制。

如图1-2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卷扬机用内置双筒体卷筒,包括卷筒本体1,所述卷筒本体1包括筒体2以及安装于所述筒体2两端的端板3,所述两端的端板3之间可拆卸连接一对相互对合的卷筒瓦片4,所述两端端板3的内侧端面上分别固定凸盘6,凸盘6也可以为凸环,所述凸盘6与端板3同圆心设置,所述卷筒瓦片4通过螺纹连接固定在凸盘6上,卷筒瓦片4的内径与凸盘6外径相吻合,卷筒瓦片4和凸盘6上分别设置若干个对应的螺孔,通过螺栓将卷筒瓦片4固定在凸盘6上,所述卷筒瓦片4套合在筒体2的外侧,筒体2和卷筒瓦片4之间为预留钢丝绳的缠绕腔室,两块卷筒瓦片4的连接处设置导缆孔5,两个连接处至少一处设置导缆孔5,两块卷筒4的对应位置各设置一个半圆形缺口,当两块卷筒瓦片4对合时,连接处形成一个圆形导缆孔5,所述导缆孔5宽度与钢丝绳的直径相当,所述导缆孔5用于导出钢丝绳,当头端部分钢丝绳磨损需要更换时,不需要更换整根钢丝绳,只需要更换头端磨损部分的钢丝绳,节省了钢丝绳的使用量,减少了不必要的浪费,节约了成本。

为了防止钢丝绳与卷筒的磨损,所述导缆孔5内内衬防磨垫7,防磨垫7的截面为工字型,两块卷筒瓦片4对合时卡在导缆孔5内,所述防磨垫7为橡胶垫或塑料垫。

为了增加卷筒瓦片的强度,所述卷筒瓦片4为高强度钢瓦片。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使用时,在筒体2导出本次作业所需的钢丝绳长度,将卷筒瓦片4固定在凸盘6,钢丝绳由导缆孔5出缆,将钢丝绳由内向外沿卷筒瓦片4顺向缠绕,在卷筒瓦片4上形成排列整齐规定长度的工作钢丝绳,以备本次作用使用,卷筒瓦片4为本次作业卷扬缠绕的筒体,当钢丝绳的头端磨损严重不能达到使用要求后,将头端磨损部分剪掉,再拆开卷筒瓦片,将预留的钢丝绳导出与剪掉部分等长的长度,再固定好卷筒瓦片,这样卷筒瓦片上的钢丝绳和之前长度相同并能够达到使用要求,如本次作业需使用45米的钢丝绳,作业过程中头端15米钢丝绳磨损严重需要更换,将头端15米钢丝绳剪掉,打开卷筒瓦片4,从预留钢丝绳中导出15米,再固定好卷筒瓦片4,这时钢丝绳的长度符合使用要求,不需要更换整根钢丝绳,只需剪掉头端磨损部分,重复上述直到预留钢丝绳长度达不到使用要求,将整根钢丝绳替换,随时根据磨损程度和工作环境来及时调整钢丝绳长度。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几个具体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