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贴膜设备,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曲面环型自动贴膜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贴膜机只能对平面或者曲面进行平贴,不能实现整周包膜。本发明主要是对圆形或者椭圆形产品21贴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曲面环型自动贴膜设备。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构造一种曲面环型自动贴膜设备,所述曲面环型自动贴膜设备包括在底部的治具切换模组、在曲面环型自动贴膜设备侧端的送膜组、在治具切换模组上端的搬运贴膜模组,这些模组之间通过程序控制相互协作来完成自动贴膜。通过治具旋转带动产品21旋转,同时贴膜平移丝杠横移,2轴联动的方式,实现整周包膜。
实施本实用新型的曲面环型自动贴膜设备,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填补线材头部整圈包膜技术空白;结构简单,易操作,作业员劳动强度低,包膜效率高;可以实现多种线材头(规则圆柱型/不规则圆柱型)包膜。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曲面环型自动贴膜设备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送膜模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治具切换模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搬运贴膜模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述,所述曲面环型自动贴膜设备包括在底部的治具切换模组、在曲面环型自动贴膜设备侧端的送膜组、在治具切换模组上端的搬运贴膜模组,这些模组之间通过程序控制相互协作来完成自动贴膜。
如图2所述,所述送膜模组底部设有送膜底板14,与送膜底板垂直连接的L型背板19;在L型背板19水平方向依次设有费膜回收杆11、第一导轮3、压膜气缸5、第二导轮9、第三导轮8,所述压膜气缸5下方设有送膜主动轮10,所述第三导轮8背面设有分膜气缸6;在L型背板19垂直方向设有膜上料盘1、膜张紧轮2,送膜马达4;所述膜上料盘1在L型背板19顶端,膜张紧轮2和送膜马达4在同一水平方向上;所述送膜底板14与L型背板19边沿相交处设有膜检测光纤7。
进一步的,所述送膜步骤为:膜从膜上料盘1穿过膜张紧轮2,再穿过第一导轮3,从压膜气缸5下穿到第二导轮9,再从第三导轮8下方穿到送膜主动轮10,最后穿至费膜回收杆11;送膜马达4带动送膜主动轮10送膜,膜检测光纤7检测膜送到位,送膜马达4停止送膜,压膜气缸5下压将膜压紧。
如图3所述,所述治具切换模组设有治具切换底板21、与治具切换底板21垂直连接的马达支撑板24和两块贴膜治具安装板23;所述贴膜治具安装板23下方设有直线导轨25,所述直线导轨25的另一端设有工位切换气缸13,所述工位切换气缸13上设有工位切换气缸安装板12与治具切换底板21固定连接;所述贴膜治具安装板23上还设有贴膜治具20;在治具切换底板21中间处设有支撑顶升气缸26,所述支撑顶升气缸26上设有两个贴膜支撑滚轮22,所述贴膜支撑滚轮22下方设有支撑轮固定板27;所述马达支撑板24上设有马达安装板16;所述马达安装板16上设有旋转伺服马达15,另一边设有两个旋转接口18,所述旋转接口18与贴膜治具20位置相对应;所述旋转伺服马达15上设有同步带17。将工位切换气缸13向里拉,与之对应的贴膜治具20会与旋转接口18啮合。
如图4所述,所述搬运贴膜模组设有贴膜底板37,与贴膜底板垂直连接的丝杆安装架36和贴膜安装板29,所述贴膜安装板29上设有搬运丝杆28和搬运伺服马达安装板31;所述搬运伺服马达安装板31上设有搬运伺服马达32;所述搬运丝杆28中间处通过贴膜气缸安装板29与贴膜气缸30固定连接;所述贴膜气缸30下方设有吸嘴34和真空管接头35,所述吸嘴34和真空管接头35固定在吸嘴安装板33上,所述贴膜气缸安装板29和吸嘴安装板33通过等高螺丝38连接,中间设有弹簧。
本实用新型贴膜步骤为:贴膜步骤:
1、操作员将产品21插入贴膜治具20,按启动开关启动;
2、工位切换气缸13向里拉,将贴膜治具20与旋转接口18啮合;
3、吸嘴34从送膜模组取膜,搬运伺服马达32带动搬运丝杆28将吸嘴34搬运至贴膜治具20上方;
4、贴膜气缸30动作将吸嘴34下压,膜压紧在产品21上;
5、旋转伺服马达15通过同步带17带动贴膜治具20旋转,同时搬运伺服马达32带动搬运丝杆28向右运动,实现二轴联动,将膜包覆在产品21表面;
6、旋转伺服马达15通过同步带17带动贴膜治具20旋转两周后停止旋转,贴膜气缸30动作将吸嘴34上升,脱离产品21,工位切换气缸13向外推,将贴膜治具20推至始位,完成产品21贴膜。
7、将另一个工位切换气缸13向里拉,重复上述动作,完成另一个产品21的贴膜。
尽管通过以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揭示,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条件下,对以上各构件所做的变形、替换等均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