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压缩式垃圾车车厢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23689发布日期:2019-10-09 01:12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压缩式垃圾车车厢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垃圾车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压缩式垃圾车车厢。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容发展,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生活垃圾的产出量日益增加,如果处理不及时,会产生一系列环境问题。伴随着人们对于生活品质要求以及对周边环境卫生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问题已迫在眉睫,多种垃圾收集设备及车辆也应运而生,压缩式垃圾车就是其中一种。目前,垃圾车是指用于专门用于市政环卫部门运送各种垃圾的一种专用车辆,通常主要用于市政环卫、大型厂矿,用作运输各种垃圾,适用于运输小区生活垃圾,作为垃圾专用车辆的垃圾车在城乡垃圾转运中已经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垃圾车可以分为压缩式垃圾车、自卸式垃圾车、摆臂式垃圾车、自装卸式垃圾车、密封式垃圾车、拉臂式垃圾车等。压缩式垃圾车主要用于城镇垃圾收集与运转,伴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人民的消费水平大大提高,生活垃圾必然迅速增长,巨大的垃圾产生数量和速度要求垃圾运输有较为高效的方法,而压缩式垃圾车是可以通过自身携带的压缩装置,把散装垃圾压实后运输,从而实现了高效、节能的垃圾清运,有效解决了散装垃圾运输车每次运输垃圾体积和重量有限的问题,还能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节约管理运营费用。目前压缩式垃圾车通常包括底盘、垃圾箱、填充器和垃圾斗。垃圾箱内设置有推铲,通过推铲将垃圾压缩、压碎,使其密度增大,体积缩小,大大地提高了垃圾收集和运输的效率。由于现有的推铲仅通过下端受力对垃圾压缩,左右两侧不能很好的保持同步运行,大大的缩短了推铲油缸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推铲,此推铲有上下两组滑道,在垃圾压缩过程中可以减小油缸的应力和变形,提高工作效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新型压缩式垃圾车车厢,包括垃圾箱本体2,所述垃圾箱本体2安装在垃圾车本体1后侧上,所述垃圾车本体1上垃圾箱本体2后侧安装有填充器4和翻转垃圾斗5,其特征在于:垃圾箱本体2内设置有推铲3、下滑轨6、上滑轨7、下滑杆8、上滑杆9,所述上滑轨7有两个,分别安装在垃圾箱本体上端左右两侧壁上,所述下滑轨6有两个,分别安装在垃圾箱本体下端左右两侧壁上,所述下滑杆8沿左右方向水平位于垃圾箱本体2下部,其两端分别位于左右两侧的下滑轨6中,所述上滑杆9沿左右方向水平位于垃圾箱本体上部,其两端分别位于左右两侧的上滑轨7中,所述推铲3连接在下滑杆8和上滑杆9之间,下滑杆8中部连接液压油缸,所述液压油缸固定在垃圾车本体1下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改变推铲滑轨的布置连接结构,从而能在工作中大大提升推铲对垃圾的压缩工作效率和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压缩式垃圾车的结构简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推铲滑道和导轨的位置分布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推铲和导轨的正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推铲和导轨的左视图。

图中所示:垃圾车本体1,垃圾箱本体2,推铲3,填充器4,翻转垃圾斗5,下滑轨6;上滑轨7;下滑杆8;上滑杆9。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及其有益效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

一种新型压缩式垃圾车车厢,如图1至4,包括垃圾箱本体2,所述垃圾箱本体2安装在垃圾车本体1后侧上,所述垃圾车本体1上垃圾箱本体2后侧安装有填充器4和翻转垃圾斗5,其特征在于:垃圾箱本体2内设置有推铲3、下滑轨6、上滑轨7、下滑杆8、上滑杆9,所述上滑轨7有两个,分别安装在垃圾箱本体上端左右两侧壁上,所述下滑轨6有两个,分别安装在垃圾箱本体下端左右两侧壁上,所述下滑杆8沿左右方向水平位于垃圾箱本体2下部,其两端分别位于左右两侧的下滑轨6中,所述上滑杆9沿左右方向水平位于垃圾箱本体上部,其两端分别位于左右两侧的上滑轨7中,所述推铲3连接在下滑杆8和上滑杆9之间,下滑杆8中部连接液压油缸,所述液压油缸固定在垃圾车本体1下部。

本实用新型压缩式垃圾车的新型推铲结构,滑轨与滑杆构成配套组合,滑杆与推铲连接,滑轨与垃圾箱连接,所述的滑轨设有四组,分别设于推铲与垃圾箱对接的上下、左右四角。所述的推液压油缸一端安装于垃圾箱靠驾驶室前段的中间位置处,另一端与推铲下端连接轴连接。所述滑轨与滑杆为组合装置,使推铲和垃圾箱精密配合,不会发生错位。在液压油缸工作时,推铲不会因受垃圾的阻力而与垃圾箱的相对位置发生变化。延长推铲油缸的使用寿命,提高推铲的工作效率。

所述的滑道与推铲是镶嵌式连接,配合灵活。所述的滑道可以是滑块、滑轮或滑轮组、滚珠组合、齿轮等。所述的导轨可以是精加工的光滑平面、齿条、履带等。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原理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的前提下进行的若干改进或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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