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收盒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564955发布日期:2021-01-08 11:06阅读:87来源:国知局
一种收盒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自动化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收盒设备。



背景技术:

锂电池具有工作电压高、比能量大、体积小、质量轻、自放电率低、无记忆效应和循环寿命长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各领域中。该锂电池可以设置成多种不同形状,其中包括圆柱形锂电池。

目前,在圆柱型锂电池的生产中,需要将电池在各个不同的工位之间进行输送。现有的输送方式中一般将锂电池直立放置,并转移到带输送槽的输送装置中实现对电池的传输。在生产过程的后续阶段,为了完成收盒工序,企业一般会采用在输送装置的后端增设用于完成收盒操作的工位,以确保电池正确收盒。

但是,若采用上述输送装置,收盒前需要采用人工或者较为复杂的设备对电池进行齐整、定量等工序后才能对电池进行收盒操作,增加了流水线长度,导致生产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收盒设备,能够提高电池的生产效率。

本申请提供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种收盒设备,用于将电池收入盒体中,所述收盒设备包括:

电池输送装置,包括送料机构以及推动机构,所述送料机构的送料面上设有若干平行设置的电池隔槽,所述送料机构带动电池沿着所述电池隔槽逐格向靠近装盒机构的一端输送;

装盒机构,包括用于放置待收盒的盒体的托盘,以及用于将盒体送入所述托盘的送盒槽;以及

推料机构,包括推料缸体,所述推料缸体的活动端设有推板,所述推板与所述收盒设备的送料面相对,以将位于所述收盒设备上的电池推入所述盒体完成收盒动作。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托盘的一侧设有连通的满料仓,所述托盘的另一侧设有用于将满料后的盒体推出至所述满料仓的推出气缸。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装盒机构还包括限位器,以及与所述限位器电性连接的盒体感应器;

所述盒体感应器设于所述托盘的背板上以感应托盘上是否放置有盒体,所述限位器根据所述盒体感应器所产生的控制信号对所述送盒槽中的盒体进行移动控制。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电池输送装置的上料一端设有上料机构;

所述上料机构包括用于对电池进行取料的取料块,以及用于将所述取料块转动使电池移至所述电池输送装置上的转盘。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推板的宽度与所述盒体的宽度相应。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电池输送装置,包括:

固定架;

第一送料机构,设于所述固定架上,包括间隔设置的第一送料部以及第二送料部;

第二送料机构,设于所述固定架上,并伸入到所述第一送料部以及第二送料部的间隔之间;

第一推动机构,与所述第二送料机构连接,用于使所述第二送料机构相对于水平面进行垂直运动;以及

第二推动机构,与所述第二送料机构连接,用于使所述第二送料机构相对于水平面进行水平运动;

其中,所述第一送料机构及第二送料机构的送料面上均设有若干平行设置的电池隔槽,所述第二送料机构通过与所述第一推动机构以及第二推动机构配合实现与所述第一送料机构的交错位移,以带动电池沿着所述电池隔槽逐格向所述装置的一端输送。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电池输送装置还包括支架,所述支架的一侧通过滑轨与所述固定架连接,另一侧与所述第一推动机构固定,所述第二推动机构的活动端与所述支架连接。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推动机构以及与所述第一推动机构固定的支架包括至少两个,所述至少两个第一推动机构间隔设于所述第二送料机构的底部。

在一实施例中,两两所述支架之间通过连杆进行连接,所述第二推动机构的活动端连接于其中一个所述支架的一侧。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电池输送装置还包括缓冲器,所述缓冲器设于所述支架的一侧,并与所述支架的运动方向相对。

由上可知,本申请可以在电池输送装置上对所输送的电池进行齐整、定量等工序,并通过装盒机构与推料装置的配合实现自动收盒,进而可以提高电池的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收盒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池输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池输送装置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上料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详细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所描述的本申请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无需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申请。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请参阅图1,图中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收盒设备的结构。

如图1所示,该收盒设备用于将电池20收入盒体3中,收盒设备包括电池输送装置1、装盒机构2以及推料机构4。

该电池输送装置1,包括送料机构11以及推动机构12,该送料机构11的送料面上设有若干平行设置的电池隔槽13,该送料机构11带动电池20沿着电池隔槽13逐格向靠近装盒机构2的一端输送。

上述输送方式可以采用送料机构11的交错运动进行送料,或者采用带电池隔槽13的传送带进行送料,从而确保电池20可以在输送过程中实现齐整、定量。可以理解的,该电池输送装置1具体的输送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该装盒机构2,包括用于放置待收盒的盒体3的托盘21,以及用于将盒体3送入托盘21的送盒槽22。

具体的,该托盘21以及送盒槽22用于容纳盒体3的位置形成一腔体,该腔体的形状可以与盒体3的形状相匹配,以使盒体3可以从送盒槽22以及托盘21之间移动。

在一实施例中,该托盘21的一侧设有连通的满料仓5,该托盘21的另一侧设有用于将满料后的盒体3推出至满料仓5的推出气缸(未标出)。当托盘21上的盒体3已经完成收盒动作并且满料后,通过推出气缸将满料后的盒体3推至满料仓5,待工人将已完成收盒的盒体3进行下料。其中,判断是否满料,可以根据推料机构4的执行次数或者是通过设置传感器来感测盒体3中是否已经满料来进行判断。当然,除了上述方式还可以采用本领域惯常用的技术手段,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

在另一实施例中,该装盒机构2还包括限位器23,以及与限位器23电性连接的盒体感应器24;该盒体感应器24设于托盘21的背板上以感应托盘21上是否放置有盒体3,该限位器23根据盒体感应器24所产生的控制信号对送盒槽22中的盒体3进行移动控制。通过限位器23以及盒体感应器24的配合,可以实现当检测到托盘21上没有盒体3后,为托盘21进行盒体3的补充,并避免送盒槽22上的其他盒体3继续进行送料。

该推料机构4,包括推料缸体,推料缸体的活动端设有推板41,该推板41与收盒设备的送料面相对,以将位于收盒设备上的电池20推入盒体3完成收盒动作。

在一实施例中,该推板41的宽度与盒体3的宽度相应,从而使得推料机构4每推动一次,即可将与盒体3宽度一致的若干电池20推入到盒体3中,可以提高收盒效率,并确保每次电池20的收盒数量一致。

另外,推料机构4可以根据电池输送装置1的输送规律或者设置传感器,每当有电池20输送到该电池输送装置1的最端部时,则推送一次,保证收盒操作的可靠性。

在实际的收盒过程中,通过电池输送装置1将电池20沿着电池隔槽13逐格向靠近装盒机构2的一端输送,并在将电池20输送到装盒机构2一侧时,通过推料机构4将电池20推入到位于装盒机构2的托盘21上的盒体3中,从而实现收盒作业。在此期间,当盒体3中的电池20已收盒满料并进行下料后,装盒机构2则可以将其送盒槽22中的盒体3送入到托盘21上,重复上述步骤则可以实现电池20的自动化收盒。

由上可知,本申请实施例可以在电池输送装置上对所输送的电池进行齐整、定量等工序,并通过装盒机构与推料装置的配合实现自动收盒,进而可以提高电池的生产效率。

请参阅图2,图中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池输送装置的结构。

如图1所示,该电池输送装置1,包括固定架131、第一送料机构111、第二送料机构112、第一推动机构121以及第二推动机构122。

该固定架131,用于作为该装置的支撑结构,将第一送料机构111以及第二送料机构112承托于一定的位置。可以理解的,该固定架131的具体结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此不作限定。

该第一送料机构111,设于固定架131上,包括间隔设置的第一送料部111a以及第二送料部111b。具体的,该第一送料部111a以及第二送料部111b之间具有一中空的间隔位置,以形成两个在水平面上平行的带状结构。

该第二送料机构112,设于固定架131上,并伸入到第一送料部111a以及第二送料部111b的间隔之间。其中,该第二送料机构112设于第一送料部111a与第二送料部111b之间,并可受第一推动机构121、第二推动机构122的配合实现与第一送料机构111的交错位移。

第一推动机构121,与第二送料机构112连接,用于使第二送料机构112相对于水平面进行垂直运动。该第一推动机构121可以采用气缸或电机等可控的机械部件构成,其活动端直接或间接与第二送料机构112固定并可推动该第二送料机构112进行动作。

第二推动机构122,与第二送料机构112连接,用于使第二送料机构112相对于水平面进行水平运动。该第一推动机构121可以采用气缸或电机等可控的机械部件构成,其活动端直接或间接与第二送料机构112固定并可推动该第二送料机构112进行动作。

其中,第一送料机构111及第二送料机构112的送料面上均设有若干平行设置的电池隔槽13,该第二送料机构112通过与第一推动机构121以及第二推动机构122配合实现与第一送料机构111的交错位移,以带动电池20沿着电池隔槽13逐格向装置的一端输送。

在一实施例中,第一推动机构121的活动端运动到最高处时,第二送料机构112的送料面高于第一送料机构111的送料面。第一推动机构121的活动端运动到最低处时,第二送料机构112的送料面低于第一送料机构111的送料面。

在输送过程中,首先该第二送料机构112受第一推动机构121推动,使得其将位于第二送料机构112或第一送料机构111上的电池20推到高于第一送料机构111;然后,第二推动机构122向装置的一端推动该第二送料机构112,使其往装置的一端移动一个电池隔槽13的位置,同时带动第二送料机构112上的电池20也向装置的一端移动一个电池隔槽13的位置;接着,第一推动机构121推动第二送料机构112下降,以使第二送料机构112上的电池20放置在相比初始位置前进了一个电池隔槽13位置的另一电池隔槽13上;最后,第二推动机构122推动第二送料机构112回到原来位置,重复上述操作。

可以理解的,该第一推动机构121的移动距离需与第一送料机构111以及第二送料机构112之间的相对高度差相匹配,该第二推动机构122的移动距离需与电池隔槽13的间距相匹配,以确保输送过程能正确执行。

在一实施例中,电池隔槽13的形状与电池20的形状相匹配,如此可以使得电池20放置在电池隔槽13中时可以更加平稳,不易滚动,从而便于进行上述输送动作。具体的,每一电池隔槽13的间距相当,以使第二送料机构112完成每次动作均能将电池20准确放置在下一格的电池隔槽13中。

通过如此的反复运动,可以实现将电池20向装置的一端输送的效果。并且,在第一送料机构111以及第二送料机构112的送料面上设置电池隔槽13并利用在输送过程中,不仅在输送过程起到对电池20提前齐整的作用,而且装置根据推动机构所运动的规律及次数可以便于对所输送的电池20的数量进行统计,省去了后续额外设置对电池20进行齐整、定量等工序的工位,进而提高电池20的生产效率。

请参阅图3,图中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池输送装置的局部结构。

如图2所示,该电池输送装置1还包括支架14,该支架14的一侧通过滑轨15与固定架131连接,另一侧与第一推动机构121固定,该第二推动机构122的活动端与支架14连接。具体的,该滑轨15可便于支架14受第二推动机构122的推动实现水平运动,该支架14可以起到对第一推动机构121与第二推动机构122之间的连接作用。

通过上述方式可以使第二送料机构112同时完成垂直及水平运动,便于通过与第一送料机构111配合实现对电池20的输送。

在一实施例中,为了确保第二送料机构112的动作平稳,该第一推动机构121以及与第一推动机构121固定的支架14包括至少两个,至少两个第一推动机构121间隔设于第二送料机构112的底部。具体的,该第一推动机构121可以设置在便于第二送料机构112的重心平衡的位置,若是多个,则可以均匀间隔设置,以起到平稳的效果。

在另一实施例中,两两支架14之间通过连杆16进行连接,该第二推动机构122的活动端连接于其中一个支架14的一侧。通过连杆16的连接,可以使不同位置的支架14实现联动,进而确保动作的平稳性。另外,通过连杆16的作用,可以只采用一个第二推动机构122实现若干第二送料机构112的移动,不仅提高该第二送料机构112的运动一致性,还可以降低装置的生产成本。

在再一实施例中,该收盒设备还包括缓冲器,该缓冲器设于支架14的一侧,并与支架14的运动方向相对。通过设置缓冲器,可以进一步提高装置的使用可靠度。

由上可知,本申请实施例通过第一送料机构与第二送料机构的配合,利用其交错位移以及送料面上的电池隔槽实现对送料面上的电池进行逐格输送,可以便于后续对所输送的锂电池进行齐整、定量等工序,进而提高生产效率。

请参阅图4,图中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上料机构的结构。

如图4所示,结合图1,该电池输送装置1的上料一端设有上料机构6;

该上料机构6包括用于对电池20进行取料的取料块61,以及用于将取料块61转动使电池移至电池输送装置1上的转盘62。

在一实施例中,该上料机构6上的取料块61可以具有多个,该取料块61可以设有磁铁,该磁铁用于实现对电池20的磁吸,或者采用夹取电池20的方式实现对电池的取料。该转盘62可以采用电机驱动的方式实现转动。

可以理解的,除此之外该上料机构6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对电池20进行上料,本申请对此不作限定。

通过该上料机构6的上料,可以使电池20从竖直放置的状态转换成横置的状态,便于电池输送装置进行输送。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申请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对本申请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申请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因此,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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