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斗式提升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架体;
提升料斗,滑动设置于所述架体上,所述提升料斗设有一个上端开口的用于盛放物料的空腔结构,所述提升料斗用于接收物料,并且带动物料自所述架体的底部移动至所述架体上部后翻转,将物料倾倒;
滑动轨道,固设于所述架体上,所述滑动轨道与所述提升料斗滑动连接,所述滑动轨道包括用于所述提升料斗升降滑动的上升段以及位于所述上升段顶端用于将所述提升料斗俯仰翻转的翻转段,所述翻转段与所述上升段一体平滑相接,所述滑动轨道用于所述提升料斗的俯仰翻转,以将所述提升料斗内的物料倾倒;
驱动机构,固设于所述架体上,用于驱动所述提升料斗沿着所述滑动轨道上下滑动;以及
传动机构,一端与所述提升料斗相连,另一端与所述驱动机构的动力输出端相连,用于将所述驱动机构的动力传递给所述提升料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斗式提升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斗式提升机还包括用于对所述提升料斗升降方向限位的导向轨道,所述导向轨道沿着所述升降料斗的滑动方向位于所述滑动轨道的前方,与所述滑动轨道的所述上升段平行且间隔设置;
所述提升料斗与所述导向轨道滑动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斗式提升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轨道沿着竖直方向倾斜设置,且与地面形成的锐角夹角为75°-85°之间。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斗式提升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轨道中所述上升段顶端所在的高度小于所述导向轨道顶端的高度。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斗式提升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轨道设有两个,两个所述滑动轨道平行且间隔设置,且分别设置于所述提升料斗的左右两侧;所述导向轨道设有两个,两个所述导向轨道平行且间隔设置,且分别设置于所述提升料斗的左右两侧;
其中,所述提升料斗上设有用于与所述导向轨道和所述滑动轨道滑动连接的限位组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斗式提升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组件包括沿着所述提升料斗的上下方向平行且间隔设置的第一固定轴、第二固定轴以及分别转动设置于所述第一固定轴和所述第二固定轴两端的行走轮;
其中,所述第一固定轴两端的所述行走轮分别滑动设置于两条所述导向轨道中,所述第二固定轴两端的所述行走轮分别滑动设置于两条所述滑动轨道中。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斗式提升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
驱动器,所述驱动器平行且间隔的设置于所述架体上;
第一链轮,设置于所述驱动器的动力输出端上;
转轴,沿着所述提升料斗的左右方向水平转动设置于所述架体上,且位于所述滑动轨道的上方;
第二链轮,设置于所述转轴上,用于与所述转轴同步转动;以及
第一传动链条,呈环形套设于其中一组共面设置的所述第一链轮和所述第二链轮的外周面。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斗式提升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包括:
第三链轮,设置于所述转轴上,所述第三链轮与所述第一链轮平行且间隔设置;
第四链轮,转动设置于所述架体的底部,所述第四链轮径向所在的竖直平面与所述第三链轮径向所在的竖直平面共面设置;以及
第二传动链条,呈环形套设于所述其中一组共面设置所述第三链轮和所述第四链轮的外周面,所述第二传动链条还与所述第二固定轴相连。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斗式提升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传动链条的长度方向与所述导向轨道平行设置。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斗式提升机,其特征在于,每条所述第二传动链条上均固设有用于与所述第二固定轴相连的轴承座,内设有轴承,所述第二固定轴转动设置于所述轴承上。